有学者在论述票据时效制度的时候,同时论及了票据权利保全时效,认为票据时效与票据权利保全时效是票据法规定的两种不同的时效制度,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与票据权利保全时效相对应,其将票据时效称为票据权利行使时效,二者同为消灭时效。从作者给票据权利保全时效下的定义看,其是将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间内履行一定的保全手续作为定义的核心,期间届满持票人未履行保全手续的后果是消灭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对这种观点,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首先,作者将票据权利的行使与票据权利的保全截然对立起来的观点是否妥当有待进一步商榷。根据学者论述,票据权利的保全行为大都又是票据权利的行使行为,所以一般的票据法都将二者相提并论,一并进行规定。如我国《票据法》第16条规定:“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72条、台湾《票据法》第20、21条对此都有规定。从持票人对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的方法(遵期提示与依法取证)来看,提示付款是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的行为,同时它也是对追索权的保全;提示承兑,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它不属于票据权利的行使,而只属于为行使票据权利而作的准备,但它同样起到了保全追索权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看,学者谓:“汇票的提示,本为持票人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但是如果付款人拒绝承兑或者承兑人拒绝付款的,持票人的提示行为即成为保全追索权的行为。”作为票据权利保全方法之一的依法取证,即取得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以及其他合法证明,这本身就是追索权行使的形式要件之一。因此,将票据权利的行使与票据权利的保全对立起来的观点是应该受到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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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票据的票据权利时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8答:根据《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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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的票据权利时效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5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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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时效是多久?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9票据权利时效是指票据上的权利的消灭时效,即票据权利人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不行使票据权利,票据债务人就可以依票据权利人超过票据时效而拒绝履行票据义务。我国票据时效的期间分为三种:2年的期间、6个月的期间、3个月的期间。这三种期间,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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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7票据权利时效是指票据上的权利的消灭时效,即票据权利人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不行使票据权利,票据债务人就可以依票据权利人超过票据时效而拒绝履行票据义务。我国票据时效期分为两年、六个月、三个月。这三种期间,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票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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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期间时效是多久?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7票据权利时效是指票据上的权利的消灭时效,即票据权利人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不行使票据权利,票据债务人就可以依票据权利人超过票据时效而拒绝履行票据义务。我国票据时效的期间分为三种:2年的期间、6个月的期间、3个月的期间。这三种期间,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票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