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有哪些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1:00:20 226 人看过

剥夺政治权利(deprivationofpoliticalrights)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有以下两种人: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但具有很大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犯罪并不局限于所列这几种犯罪,只要是危害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故意犯罪,都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适用于虽然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但罪行比较轻,在一定聚众性的犯罪中属于一般参加者,刑法规定可以单处剥夺政治权利。如,有的人实施了公然侮辱他人的犯罪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其罪行危害不大的;又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犯罪,但属于积极参加者而且罪行较轻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文章
  • 剥夺政治权利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哪些权利
    一、剥夺政治权利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依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两种执行方式:第一、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第二、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附加政治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在主刑执行完毕或者罪犯假释时,应将其剥夺政治权利的起止期限在释放证或者假释证上注明连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一并
    2023-06-22
    170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主要对象是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主要内容如下: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023-07-05
    110人看过
  •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为: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于严重犯罪的,由刑法总则规定。减刑期间如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缩短。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形:1、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按刑法规定,原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主刑相等,并同时执行,因此,被判管制的被减刑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相应缩短,也应与减刑后的管制期限相等,否则不能同时执行。3、被判有期徒刑减刑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应当相应缩短,具体缩短多少,应视具体情况而确定,最少缩短后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少于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7-29
    419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都有谁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法条链接:《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都有谁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根据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
    2023-05-18
    500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方式适用哪些情况
    1.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对象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条文,主要包括某些滥用公民自由、民主权利和渎职的罪犯。
    2023-06-11
    226人看过
  • 怎样认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管理等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继续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能享有这一权利。四、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这六种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与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剥夺政治权利的条件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
    2023-08-05
    77人看过
  • 判处管制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能享有此项权利。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一、被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概念一、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二、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
    2023-06-26
    354人看过
  • 法律规定了哪些人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一、法律规定了哪些人适用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以及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等。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是如何的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是一种附加刑,具体为剥夺犯罪分子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三、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执行期限应如何确定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计算。2.单独适用剥夺
    2023-10-06
    269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五十六条【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对象】
    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解释】本条是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对象的规定。本条第一款是关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对象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两种人: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刑法分则第一章所规定犯罪的罪犯。这些犯罪分子实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其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条列举了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如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具
    2023-06-11
    133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和范围分析
    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和对象: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2、有权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5、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6、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7、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是什么人?一、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二、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1、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
    2023-07-06
    189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罪对象是公民吗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身份是我国的公民。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有期徒刑政治权利可以继续保障吗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二、剥夺政治权利3年指的是什么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意思是3年内剥夺政治权利。犯人自刑满释放后,没有选举权,出版等权利,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时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
    2023-03-29
    372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内容有哪些,剥夺政治权利由谁执行
    一、剥夺政治权利由谁执行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2、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附加政治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在主刑执行完毕或者罪犯假释时,应将其剥夺政治权利的起止期限在释放证或者假释证上注明连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一并转交其居住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其居住地公布,待其
    2023-03-29
    118人看过
  • 不惜剥夺哪些权利是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以下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终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为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中国法律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相关法律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
    2023-07-06
    368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适用于什么权利
    按照《刑法》规定,对于下列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刑罚规定的其他罪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国家机密、司法工作人员的不正当行为犯罪,可以单独处罚或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什么呢?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如下:1、指剥夺犯罪分子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2、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资格,具有明显的政治性,根据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也可以独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
    2023-08-07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咨询
    •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对象有哪些,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规则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1
      适用对象。根据《刑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根据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剥夺政治权利如何独立适用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5
      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规定?剥夺政治权利适用方式和对象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4
      我们经常能听到什么某某某被“剥夺政治权利”啊之类的话,其实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人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各项权利的一种刑罚方法。那么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规定?剥夺政治权利适用方式和对象有哪些?四川上盛律师事务所余国兵律师解析。
    • 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处罚主体又是哪些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5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1、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1997年12月23
    • 附加适用对象有哪些? 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对象有哪些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有以下两种人: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