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可否对外签订借款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5:02:30 350 人看过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借款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生产经营以及借款合同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签订合同是分公司主张以总公司名义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
    2023-04-03
    125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是否合法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合法。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一般对公司具有约束力,但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份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什么情况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是虚假报告的。《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2023-08-14
    213人看过
  • 签订无偿借款合同公对公可以吗?
    是可以签订的,一般来说,借款合同都是有偿的,贷款人需要给借款人支付相应的利息。但是借款合同也可以是无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须有足够的物资作保证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担保,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提供贷款。这种保证或担保是使贷款能够得到按期偿还的一种保证措施。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借款无偿合同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信息、借款的金额、归还日期
    2023-06-21
    128人看过
  • 对外签订合同的权限是否属于分公司?
    分公司有权对外签订合同。虽然分公司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但是在法律上,经过工商登记的分公司拥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的对外签订合同,但是在承担责任的时候,不以分公司财产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保险分公司签订合同的依据是什么险分公司签订合同的依据是《民法典》、《公司法》,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2023-07-02
    107人看过
  • 借款公司是否应对法人以公司名义的借款负责?
    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借款的,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借款是法人代表个人使用的,公司可以向法人代表追偿。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个人借款公司担保起诉执行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丙方(担保方):***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军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用于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丙方对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月。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条:借款利息在合同约
    2023-07-04
    437人看过
  • 分公司招员工,能否以分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不可以签。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主体资格,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据此,你所在的分公司由于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不符合法定的用人单位资格,不能自行招聘员工,只能以总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8名员工事实上是与总公司而不是与分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依法应由总公司与招聘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三)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一、劳动合同分公司法人签字盖章可以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
    2023-02-26
    483人看过
  • 分公司以什么名义签合同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在形式上,分公司是本公司的派出机构。但在实质上,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3-04-15
    393人看过
  • 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个人名义吗
    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个人名义吗?不能。公司设立期间发起人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谁来担责选择关系而非连带关系更能使合同责任有确定的归属,实现权利义务对等,同时兼顾案结事了,节约司法资源。无论对发起人和公司之间责任承担持选择的观点,还是连带的观点,对于这一条司法解释条款的第一款为基本原则,第二款为例外,都是不持异议的。也就是说,合同上是谁的名义,谁就是合同主体,民法典的合同相对性和外观主义原则都要适用,这也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在发起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相对人主张按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主张权利的时候,可能遇到抗辩。合同是因为设立公司而签订的,不是发起人为自己用了,发起人也拿出了一系列的证据证实,也可能公司在成立后也承认了。但是,我们认为,还是要遵循第一款的规定,即使抗辩人举完证据了,还是免不了责任。哪怕把证据都拿到手了,合同相对人主张合同主体承担责任,仍不能免责。什么时候能免责呢?就要谈到第二款
    2023-03-06
    345人看过
  •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己辞职可以吗
    如果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员工可以随时要求离职,不用提前递交报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
    2023-06-17
    416人看过
  •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向谁主张权利
    1、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向成立后的公司主张权利,即使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签订合同,只要合同相对人为善意,公司仍应承担合同责任。公司未成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向发起人主张权利。2、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的,若合同相对人并非善意,公司当然有权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因故未成立,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发起人和股东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针对股东与发起人的规定,股东与发起人的区别在于:发起人是公司设立之初,为筹建公司的人,即发起设立公司的人,称作发起人。而股东是公司成立之后,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人,所以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之后也是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新加入的,也是股东,
    2023-03-10
    205人看过
  • 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是否可以?
    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是否可以?不行,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特别法对特定情形下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有特殊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这些规定。比如《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盖章;第155条规定公司发行实物债券,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等等。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加盖公司印章并不是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有在法律作出特别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认为没有加盖公司印章的文件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对民间借贷
    2023-06-16
    154人看过
  • 分公司付款合同会自己签吗?
    合同是总公司签付款由分公司付的操作是合理的。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一、分公司有没有公司章程分公司没有公司章程。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分公司的资金、业务等都受总公司的控制。总公司有公司章程,而分公司没有公司章程,只需要依法申领营业执照。分公司的主要特征如下: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
    2023-03-10
    427人看过
  • 可以将分公司名义签的合同转给母公司吗
    原则上可以将分公司名义签的合同转给母公司,但变更合同履行主体需要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不能私自变更。《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一、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资格不一样。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的资格,而子公司有。2、二者的意志关系不同。分公司受其所隶属的公司直接控制,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3、两者承担债务的方式有所不同。分公司由隶属的公司承担债务,就是说由隶属公司以其公司的全部财产在承担债务,而子公司是由其本身全部的财产来承担债务。二、分公司可以独立签合同吗?可以,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签合同造成的法律后果是总公司承担的。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
    2023-06-21
    105人看过
  • 公司法人是否可以自由向自己公司借款?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可以向公司借款,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则需要判断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如法定代表人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公司法人不是股东是可以的,具体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法定代表人对股东(或股东会)承担责任和享有权利。因此,非股东法定代表人应与股东(股东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则存在很大风险。比如:公司做了违法的事或者在外欠债,执法部门或债主一定到公司找法定代表人处理。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内部出了问题,股东(股东会)也会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有职有权,对公司进行实际管
    2023-06-30
    10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吗, 合同是否需要到总公司盖章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4
      可以,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
    • 公司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跟自己的名义跟自己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公司用员工的名义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员工有权选择同意或拒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对外代表公司、对内履行职权的人员,应该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并由个人同意,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如果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会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包括可能的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各项事项都拥有决定权或控制权,所以,在正常情况下,作为公司的投资者,是不可能放弃对公司的控制权,而
    • 合同签订人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借款,债务人以自己名义能否要求还款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5
      可以,但须有证据证明实际履行主体与本案有关系。从合同的相对性来说,合同签订人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应对相对人负责,合同相对人没有必要问谁履行合同,其只要根据合同要求订立合同人履行就行了。然而,在实践中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合同相对人既认可合同签订人,也认可合同履行人。注意,这里所说的认可合同履行人是指在合同履行人以自己的名义履行合同的情况。民法学上对此的理论是债务加入理论,所说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
    • 分公司已自己名义签合同怎样的,这个签合同可以的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分公司是否有资格用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看该分公司是否取得了营业执照。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则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合同;而如果分公司没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就不符合法定的用人单位的资格,不能自行招聘员工,只能以总公司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合同。
    • 发起人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公司担责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3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而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在公司成立后,如果该公司对该合同进行了确认,或者该公司已经实际享有了该合同约定的权利或履行了合同义务的,该公司才要对合同的另一方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条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