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5:12:56 307 人看过

一、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二、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一)客观条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

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

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害及债权,应从两方面考察。一方面债务人因其行为而使其无资力清偿债权。另一方面,债权人的债权因债务人的行为不能受完全清偿。但债权人的债权附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只能于担保物的价值不足清偿的债权数额限度内行使撤销权。若担保物的价值足以担保债权的受偿,债务人的行为不害及债权,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

(二)主观条件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为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才成立,受益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因债务人无资力而为无偿行为,其有害债权,至为明显,况且无偿行为的撤销,仅使受益人失去无偿所得的利益,并未受其他损害,法律理应先考虑保护债权受危害的债权人利益而不应先保护无偿取得利益的第三人。

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其无资力,就推定为有恶意。至于受益人的恶意,则应由债权人证明。受益人的恶意以其知道其所为有偿行为会害及债权为已足,而不须对债务人有害及债权的串通。

三、债权人撤销权对象

(一)行使

1、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依折衷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因为行使撤销权既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人所为的行为,又要求受益人返还其所得利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额为限,因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

3、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依《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其中一年与五年皆为除斥期间。

(二)效力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1、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

2、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3、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得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得依抵销方式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对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对象的三点规定
    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是债务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第一,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放弃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第二,债务人与第三人通过合同行为移转财产,则在原则上应以债务人和第三人为被告。第三,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处分财产行为只是达成协议而尚未实际交付,在此情况下,可仅以债务人为被告,撤销其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果财产已经交付,第三人或者受益人已经实际占有财产,则应将第三人和受益人列为共同的被告。
    2023-06-05
    403人看过
  •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对债权人撤销权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撤销权一般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撤销的权利。由于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没有签订还款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吗若协议各方都一致通过,那么一方反悔无效。当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个人的时候,债权即已经转让,不再以个人的意志转移。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被执行人财产转移该怎么办?被执行人财产转移这样处理: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2023-03-05
    104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情况以及债权人撤销权行驶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情况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3.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转让行为必须都具有恶意。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其债权为限。5.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再法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二、债权人撤销权行驶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行驶的条件是: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1)放弃到期债权;(2)无偿转让财产;(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3.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4.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三、债权人撤销权受到怎样的限制债权人撤销权受到的限制主要是: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
    2023-06-26
    182人看过
  • 相对人撤销权的条件
    一、相对人撤销权的条件1、必须在被代理人作出追认之前作出,如果被代理人已经对合同作出追认了,那么合同产生了效力,合同相对人就不能撤销其意思表示了。2、相对人在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是善意的,也即是,相对人在订立时,并不知道对方是无权代理人。如果明知对方是无权代理人而仍与对方签订合同,那么相对人就无权撤销其意思表示。3、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二、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这里的撤销权,是指相对人在被代理人未追认合同之前,可撤回其对无权代理人所作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
    2023-05-03
    152人看过
  • 撤销权的行使对象包括哪些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行使的对象是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放弃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2、债务人与第三人通过合同行为移转财产,则在原则上应以债务人和第三人为被告。3、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处分财产行为只是达成协议而尚未实际交付,在此情况下,可仅以债务人为被告,撤销其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果财产已经交付,第三人或者受益人已经实际占有财产,则应将第三人和受益人列为共同的被告。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如果双方在撤销权的行使上产生争议的话,可以依据有关撤销权行使标准。以下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
    2023-08-05
    167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
    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像是撤销权: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什么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请求要全面而具体,要掌握行使撤销权的事由、方式和时间。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
    2023-07-30
    464人看过
  • 债权转移有哪些成立条件
    一、债权人转移债权的条件有哪些债权转移的成立条件如下: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二、债权转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债权转移的注意事项有: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
    2023-04-14
    432人看过
  • 撤销权特征:撤销权成立的条件与限制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4、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如何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条件。(二)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客观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就是旨在请求法院裁决撤销有害于债权实现的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财产处分行为的效力。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财产处分行为仅指法律上的处分行为而不涵盖事实上的财产处分行为,主要包括转让财产、抛弃财产、免除债务、在财产上设定抵押等。(三)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只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所谓有害于债权的
    2023-08-13
    189人看过
  • 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证据
    (一)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害及债权,应从两方面考察。一方面债务人因其行为而使其无资力清偿债权。(二)主观要件债权人撤销权成立
    2023-02-04
    385人看过
  • 债权人主张撤销权,需具备以下哪些条件?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一、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这要求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而且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最后需要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二、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存在恶意。若债务人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是有偿行为的,才要求主观上有恶意,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其无资力,就推定为有恶意。一、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1、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2、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
    2023-03-08
    242人看过
  • 继承权撤销条件有哪些
    撤销放弃继承权的条件:1、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导致该法律行为无效、可撤销,或效力未定而未被追认。2、撤销意思表示必须在一定的时限内行使,即遗产处理前撤销。对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的撤销,不以遗产未分割为条件。但无效和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应在诉讼时效期间撤销,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应在除斥期间内行使。一、什么叫特定的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3、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4、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
    2023-06-24
    366人看过
  • 撤销权提出来的撤销权形成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权的构成条件有: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包括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行为;债务人和债务人的相对人在处分债务的行为中主观上存在恶意。一、债权人撤销权是什么意思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行使撤销权必须要起诉吗行使撤销权是必须要起诉的。法律规定
    2023-06-25
    362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
    一、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两个方面:1.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的标的。(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债务人减少清偿资历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2.主观要件(1)债务人的恶意。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2)受益人的恶意。二、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是需要合同在订立或履行期间出现了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时,享有合同撤销权的一方便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4
    2023-05-06
    495人看过
  • 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有效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的撤销权期限是一年,法律规定撤销权应当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债权人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该撤销权消灭。一、民法典关于撤销权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3-06-23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撤销权成立要件有哪些?撤销权如何成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的行为是有偿抑或无偿而有所不同。在无偿行为只须有客观要件即该行为有害债权人的债权即可;而在有偿行为除应具备客观要件之外,还须有债务人和受益人明知其行为有害于债权人这一主观要件。二、撤销权如何成立客观要件有如下三个: 1、债务人须有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该行为一般为法律行为,如买卖、赠与等;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非法律行为,如诉讼上的和解与抵销等。这些行
    • 撤销权对象有哪些行使撤销权有什么方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一、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有哪些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行使的对象是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放弃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 2
    • 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对象是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7
      债权人撤销权的对象,是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履行期限、低价转让财产、高价受让他人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
    •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应该满足什么条件呢,法律有哪些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2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 债权人撤销权对象包括什么的,行为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6
      从形式而言,撤销权的对象包括四类。 (1)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要约。《合同法》第18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