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照或者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侵犯职权罪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具体工作,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从而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滥用职权罪的危害是什么
一、滥用职权造成经济损失。
二、滥用职权罪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
滥用职权罪可以免刑吗对工作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滥用职权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不严重、损失不大、有自首或立功等情节,是完全有可能免予刑事处罚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保留原公职,收到缓刑以上刑罚(包括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滥用职权罪取保候审后对本人影响吗
1、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对于取保候审的条件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取保候审还要经过审判,肯定对本人有影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滥用职权罪中如何认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相关法律规定
相关法律只是规定了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情节,没有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规定,因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本身就是一种主观上的认定,因此没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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