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有何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9:46:32 400 人看过

1。性质不同。劳动法兼具公法和私法的特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适用,由劳动法的私法因素决定;劳动监察的产生,由劳动法的公法因素决定。其中,从合同到仲裁,具有传统私法的特征,而从基准到监督,则主要体现公法的特征。

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设立,一般遵循三方原则和国际原则。劳动监察的设置主要强调行政性。它是依法行政的国家机关。

3。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根据规定的不同,劳动法律规范可分为劳动者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和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法律规范;根据法律约束力的不同,劳动法律规范可分为强制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劳动仲裁适用于处理劳动争议的强制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可以根据劳动合同中的有效条款和企业劳动规则进行调解和裁决。劳动监察在处理案件时只能适用强制性的法律规范。

4。劳动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进行仲裁,既不起诉,也不怠慢;劳动监察主体应当主动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监督。劳动仲裁适用于调解程序;劳动监督不适用于调解程序;劳动仲裁程序体现了自愿原则,如申请仲裁的自愿、处罚权的自愿等;劳动监督体现了强制原则。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不得通过劳动者放弃权利,逃避法律责任。

5。劳动仲裁的法律责任一般限于民事责任(经济责任),除民事责任外,劳动监察还可以追究行政责任。

6。不同的证据收集方式。劳动仲裁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除法定情形外,不按职权积极收集证据;劳动监督既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也可以按职权积极收集证据。

7。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对劳动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8。受理案件的期限不同。受理劳动仲裁案件的期限为60天,受理劳动监察案件的期限为两年。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中双方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因适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引起的争议,另一类是因指定或者变更劳动条件引起的争议。仲裁也叫仲裁。其基本含义是有一个公正的第三人来判断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查明事实、澄清是非、区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争议责任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决的活动。

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部门和劳动行政人员代表国家对劳动法进行检查、处罚等一系列执法活动。它有以下特点:

1。合法性,即监督活动是按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进行的;

2。行政性,即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是行使行政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专业化,即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实施专门的监督;在劳动监督体系中,只有劳动监督机构以国家的名义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实施统一、全面的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2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监察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有哪些区别
    1、性质不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其中,从合同到仲裁,带有传统的私法特征;而从基准到监察则主要体现公法的特征。2、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三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劳动监察的设立,主要强调行政性,它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机构。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劳动法律规范按其规定事项不同,可划分为关于劳动者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和关于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法律规范;按其法律的约束力不同,可划分为强行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既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也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有效条款、企业劳动规则等进行调解和裁决。劳动监察处理案件只能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4、程序不同。劳动仲裁机构依当事人的请求而实施仲裁,既不诉不理;劳动监察主体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2023-03-05
    73人看过
  •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有何区别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三方面的代表组成。二是法律行为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作用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三是工作职责不同劳动监察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依照法定的行政职权主动进行,不需要相关人提出请求;而劳动仲裁机构则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需先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否则,仲裁部门不主动介入。四是法律地位不同在劳动监
    2023-04-17
    159人看过
  •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有何区别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三方面的代表组成。二是法律行为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作用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三是工作职责不同劳动监察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依照法定的行政职权主动进行,不需要相关人提出请求;而劳动仲裁机构则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需先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否则,仲裁部门不主动介入。四是法律地位不同在劳动监
    2023-04-27
    209人看过
  • 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有何区别
    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有何区别p>首先,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活动代表劳动行政部门;然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第二,法律行为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了劳动监察的作用;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而裁决是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约束力的一种行为第三是不同的职责: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照法定行政权限实施,不需要有关人员请求的法律;劳动仲裁机构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上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前,应当提交仲裁申请。第四,法律地位不同:在劳动监督过程中,劳动行政部门与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之间存在行政关系;在所有的劳动仲裁程序中,仲裁机构都是一种“中间人”,不是当事人,而是“第三人”
    2023-05-07
    9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的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其中,从合同到仲裁,带有传统的私法特征;而从基准到监察则主要体现公法的特征。2、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三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劳动监察的设立,主要强调行政性,它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机构。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劳动法律规范按其规定事项不同,可划分为关于劳动者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和关于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法律规范;按其法律的约束力不同,可划分为强行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既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也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有效条款、企业劳动规则等进行调解和裁决。劳动监察处理案件只能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4、程序不同。劳动仲裁机构依当事人的请求而实施仲裁,既不诉不理;劳动监察主体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2023-04-13
    491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的区别1、性质不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其中,从合同到仲裁,带有传统的私法特征;而从基准到监察则主要体现公法的特征。2、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三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劳动监察的设立,主要强调行政性,它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机构。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劳动法律规范按其规定事项不同,可划分为关于劳动者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和关于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法律规范;按其法律的约束力不同,可划分为强行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既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也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有效条款、企业劳动规则等进行调解和裁决。劳动监察处理案件只能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4、程序不同。劳动仲裁机构依当事人的请求而实施仲裁,既不诉不理;劳动监察
    2023-05-01
    7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部门或劳动者,根据现行劳动法、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提出警告、批判、罚款、吊销许可证、命令停产整顿的处罚,违... 更多>

    #劳动监察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的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1
      1、性质不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 2、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三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劳动监察的设立,主要强调行政性,它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机构。 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劳动法律规范按其规定事项不同,可划分为关于劳动者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和关于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法律
    • 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有什么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一,劳动争议仲裁股的意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行政调解中心)的分支机构,又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1,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劳动局内部股分为:人事秘书股、劳动监察股、规划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股、培训就业股、劳动工资股、社会保险股。 二,劳动争议仲裁股的工作职责: 1,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调解仲裁工作; 2,承担劳动、人事
    • 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有什么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劳动争议仲裁股的意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行政调解中心)的分支机构,又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1,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劳动局内部股分为:人事秘书股、劳动监察股、规划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股、培训就业股、劳动工资股、社会保险股。 二,劳动争议仲裁股的工作职责: 1,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调解仲裁工作; 2,承担劳动、人事
    • 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1
      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执法主体不同。 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2.法律行为不同。 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处理决定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
    •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3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督的区别: 1、受理案件的期限不同,劳动仲裁为1年;劳动监督为2年。 二、后果不同,当事人不服裁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监察处理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三、机构不同,劳动争议机构为仲裁委员会;劳动监督是劳动监察机构和专业劳动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