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失信企业及人员进行惩戒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6 23:10:05 358 人看过

我国针对失信企业实施了一系列信用惩戒措施,包括对失信企业实施法律制裁、将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信息公开曝光、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管目标等。同时,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失职渎职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进行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这些措施旨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对失信企业实施法律制裁;

2.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信息公开曝光;

3.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管目标,若再次出现统计违法行为,则延长公示期限;

4.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失职渎职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进行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针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

失信企业惩戒措施是现代社会信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促使失信企业履行其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秩序。针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种:

1. 舆论谴责:媒体应当加强对失信企业的曝光,让公众了解失信企业的失信行为,并对其进行舆论谴责。

2. 罚款:对于失信企业,有关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等经济制裁措施,以降低其失信成本。

3. 限制高消费:失信企业有关人员不得乘坐飞机、高铁、高档酒店等高消费场所,限制其消费水平。

4. 失信惩戒计划:对于失信企业,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失信惩戒计划,限制其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和公共服务,使其受到相应的限制和惩戒。

5.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可以与其他失信企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进行联合惩戒,共同承担社会风险和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惩戒措施应当依法进行,符合法定程序,并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诚信水平,避免过度惩戒和不当惩戒。同时,惩戒措施也应当与惩戒的目的相适应,不能仅仅是为了惩戒而惩戒,应当以促进失信企业诚信履行为目的。

失信企业惩戒措施是现代社会信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促使失信企业履行其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秩序。针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可以包括舆论谴责、罚款、限制高消费、失信惩戒计划和联合惩戒等措施。但是,惩戒措施应当依法进行,符合法定程序,并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诚信水平,避免过度惩戒和不当惩戒。同时,惩戒措施也应当与惩戒的目的相适应,不能仅仅是为了惩戒而惩戒,应当以促进失信企业诚信履行为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写字楼相关文章
  • 挪用失业保险金的惩戒措施
    挪用失业保险金的处罚规定是:1、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规定,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属于挪用救济资金。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
    2023-07-07
    73人看过
  • 公务员违纪行为的惩戒措施
    行政诉讼当事人
    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公务员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务员法、律师法等8部法律拟“打包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8部法律修正案草案28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涉及多领域法律职业人员。这8部法律修正案草案所涉及的司法考试改革引发关注。根据我国目前实行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的,应当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邓昌x指出,为了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应当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
    2023-07-02
    460人看过
  • 对于串供的惩戒措施
    串供一般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刑事的诉讼当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进行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是做伪证的,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是其他证据失实,不是刻意伪造的,不属于是伪造证据。什么情况下刑事诉讼法有串供可能?刑事案件当中,由于案件的复杂性以及调查过程的不断跟进与重复,对于嫌疑人以及当事人的讯问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但是在讯问的过程当中,有些时候会发生串供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刑事诉讼法有串供可能呢?在本文中就对这些情况进行了例举说明。什么情况下刑事诉讼法有串供可能?1、从共同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及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人手,审查判决是否串供。2、从犯罪嫌疑人串供后陈述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判断是否一致。串供的显著特征是内容的极其
    2023-07-01
    169人看过
  •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等信用惩戒措施
    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发布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总公司16日在京举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首次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此次发布的信用惩戒对象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人民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首批推出的惩戒措施有3项,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向相关职能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各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限制高消费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各企业、单位、行业成员和分支机构实时监控,进行有效信
    2023-05-03
    115人看过
  • 电信诈骗的惩戒措施
    电信诈骗的处罚是:1、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电信诈骗的具体量刑标准,如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产价值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相关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电信诈骗定罪标准通过电信诈骗等手段欺骗公私财物,涉案数额达到两千元及以上的,应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单发处罚金。金额达到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时,达到数额巨大的判罚标准或者有其他重大情况的,应当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款。数额达到五十万
    2023-07-07
    476人看过
  • 失信上市公司联合惩戒的措施
    (一)限制发行企业债券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发行债券。(二)限制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三)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分行、代表处以及参股、收购商业银行审批参考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分行、代表处以及参股、收购商业银行的审批参考。(五)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审批参考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审批的依据或者参考。(六)设
    2023-06-09
    14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写字楼
    相关咨询
    • 严重违法失信人员的惩戒措施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文件中要求社会组织活动加强管理,其中明确提出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采取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重点推进对失信社会组织的联合惩戒。《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被列
    • 企业a的措施及对策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很高心回答您的问题:现在没有有效的饿,现在他的政策就是针对这种情况的,不是能操作的,这是硬件条件。
    • 违法失信上市公司,有哪些惩戒措施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5
      (一)限制发行企业债券,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一定期限内发行债券。(二)限制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限制在一定期限内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三)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禁止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机构相关责任人员的政府采购活动。(四)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分行、代表处、参股、收购商业银行审批参考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
    • 失信惩戒对象是指哪些人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2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指对严重失信的主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对严重失信主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股票发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限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限制发起设立
    • 企业对金融诈骗有哪些惩罚措施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