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肃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仍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其行为将直接传播性病,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卖淫、嫖娼是相对应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者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即性病患者与他人从事性交以外的淫乱活动时,也轻易将性病传染给对方。因此,其他淫乱活动与以性交为内容的卖淫、嫖娼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既然刑法规定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的意图之一是防止性病的传播,就应禁止这种行为,否则不利于实现刑事立法的意图。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故意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至于实际上是否已造成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当然,假如行为人的卖淫嫖娼行为确已引起他人染上性病的后果,可以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出于某种动机或为达到某种目的,仍然向他人卖淫或嫖娼。行为人的“明知”可以是确切知道自己患有某种严重性病,也可以是其知道可能患有某种严重性病。假如行为人未被确诊为患有严重性病,但根据其知识、阅历能证实其明知可能患有严重性病的,也应视为“明知”。至于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危害结果是持希望或放任态度,不影响本罪成立。“明知”的标准:
(1)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2)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被告是“明知”的。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则不认为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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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性病犯罪定性的性病种类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1传播性病罪的构成特征: 一、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观上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卖淫嫖娼; 侵犯的对象是双重对象,即他人的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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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传播性病罪么?哪些是传播性病罪?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8不是我想打击你,你已经属于传播性病罪!首先你有以下几点罪行和证据! 1.你和对方在事后才和她说你曾经有过性病,这说明了你和对方隐瞒了你的危害。 2.对方也染上了性疾病,虽然在表面和你不是很像,但是已经构成了你在传播了性病毒。 你现在唯一做的就是,看看对方是否起诉你,如果要起诉你,你最好找位律师! 推翻楼上的说法:首先,他是在未告知对方自身有传播性疾病的情况下和对方发生性行为。所以也就是说他隐瞒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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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取证上有哪些困难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5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性交易与染上性病之间有一个时间过程,因为性交易发生的时间肯定与被传染者觉察自己患性病的时间之间有间隔。性交易之隐秘性和一对一性,现场又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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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性病是传播性病的罪名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8根据《决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的行为。(一)本罪属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二)必须实施了卖淫、的行为。至于实际是否已造成他人染上性病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通过其他方式(如通奸等)将性病传播给他人的,不构成本罪。(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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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性病罪涉嫌哪些罪名?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1传播性病罪需要犯罪构成: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并且明知自己有性病;客体上侵犯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行为。对于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通过其他途径传播性病的不以本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