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下签订的剥夺继承权的协议效力是怎样的?
私下签订的剥夺继承权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是不可以随意被剥夺的,即便法定继承人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行为,也只能通过司法途径剥夺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如何起诉剥夺继承权人的继承权?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哪些人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法定继承人并未作出任何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那么其他继承人没有资格随便剥夺当事人的继承权的,有没有做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也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才行。
-
私下签订的剥夺继承权的协议效力是怎样的
485人看过
-
私下签订的放弃继承的协议有效吗
128人看过
-
离婚时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的效力
267人看过
-
私下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有无效力
68人看过
-
私下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88人看过
-
私下签订的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412人看过
-
私下签订的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5放弃继承的声明有法律效力: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
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8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但是无论哪种私下订立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都要查看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中规定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如果没有规定则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权转让协议有效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
-
私下签订的放弃财产继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1如果是继承开始之前签订的,除非继承开始时再行确认,否则无效;如果是继承开始以后签订的,无需公证,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效。
-
私下签协议的效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9第一,双方私下签订的协议,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或者说是无效合同;而法院的调解书,是经过法官认真审查后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第二,双方私下签订的协议,即使合法有效,但履行只能靠双方自愿;而法院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动用公权力强制执行;第三,双方私下签订的协议,如果一方向法院申请,且经过法院审查是合法的,就可以转化为调解书。
-
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1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既有效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