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3、《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4、《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5、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权限土地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和处理,需要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处理。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
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对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镇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2、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
(1)土地侵权案件
(2)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
(3)土地违法案件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
(5)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
三、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程序
1、申请当事人直接向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局或镇国土所提出书面申请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以下事项:
a、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b、请求的事项和理由
(2)有关证据材料及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
(3)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
2、审查国土局、国土所审查,认为不应当受理的,7日内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县国土局,县、镇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或政府授权,由县国土局作出)。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受理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4、确定案件承办人当事人认为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国土局局长决定。
5、调查取证双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
6、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应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县国土局印章后生效。县国土局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7、提出处理意见,草拟处理决定书,报批。调解未达成协议的,镇国土所或县国土局提出处理意见,起草处理决定书,将案卷上报镇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
土地承包纠纷是否属于权属问题
442人看过
-
如何处理著作权侵权问题中的权属纠纷?
460人看过
-
审理土地承包优先权纠纷应注意的问题
255人看过
-
土地纠纷问题调查报告
177人看过
-
与土地权属有关的问题
146人看过
-
集体土地确权纠纷如何处理,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
482人看过
土地权属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 更多>
-
湖北省土地确权纠纷处理的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6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因争议双方的主体不同而有不同。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三)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
-
那个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复议的问题!!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4山林权属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对林木、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发生争执而引发的纠纷。山林权属纠纷较之一般民事纠纷有其显著特点。一是长期性。由于我国山林权属政策的多次变革,历史上确权、划界工作的粗放,发生山林权属纠纷时涉及面广人多,事实难以查明,是非难以判定,对山林权属纠纷多数采取维持现状,求得暂时平息的做法,使山林权属纠纷不能从法律上得到最终解决,纠纷时间愈拖愈久,且可能随时复发。二是复杂
-
土地权属纠纷调查处理办法是啥,土地权属纠纷调查处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8《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三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
-
那个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方面的问题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4《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四条对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规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以下简称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 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处理问题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土地所有权只有国家或集体才有资格的,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的,且使用权也要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依据土地法审批后向国家交纳一定税费后才能取得。如果阻挠人没有依法承包此土地的合同、或使用权证书,他阻挠的行为属于妨碍村里公务活动,可以报警的。这里不存在有确权的说法。村里拍卖只要合法是可以的。他要去确权是他的事,且确权必须先经人民政府确权,即由你镇人民政府确定他是否有使用权,镇里如果确定他无使用权,他不服,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