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职工拥有哪些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43:51 184 人看过

改制,职工,分红,企业,权利,拥有

改制职工拥有哪些权利?

按照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颁发的(2002)859号文件精神,在非主业单位就业的职工参加改制的办法是将职工将身份置换金交给改制企业,由改制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在三年改制期内享受国家退税的优惠政策和母体企业的给与的优惠措施、享受不降底工资标准、参与年底分红等待遇。分红的办法将分红金额分成两部分:59发给职工、剩余的50分留在企业作发展资金用。

因此衍生的问题是:职工与企业的发展思路不一致时,改制职工能否以退股的方式退出改制企业?退股是否包括由优惠政策和优惠措施产生的发展基金(既没有分配的另外50红利)?

律师回复回答:

不能退股,只能转让股份。

分红办法,应该是股东会来决议通过。

改制职工拥有哪些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会相关文章
  • 船舶抵押权人拥有哪些权利
    船舶抵押权人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有权利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行为、请求恢复价值或提前清偿债务。船舶抵押权人有哪些船舶抵押权人指的是拥有船舶抵押权,可以行使船舶抵押权的人,一般指银行等。船舶抵押人是将自己的船舶抵押给抵押权人的人,一般指船舶所有人。举一个例子,船东贷款买船,为换取贷款将船舶抵押给银行,就好比我们贷款买房子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一个道理。不得对抗第三人只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者,比如船舶要出租或者要卖掉,毕竟船舶本质上还是动产,在法律上把船舶视为不动产,才有抵押权的出现。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有个前提,就是必须经过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
    2023-08-06
    183人看过
  • 土地发包方拥有哪些权利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律师补充: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023-05-06
    93人看过
  • 农民工拥有哪些权益
    一、农民工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方面的权益,有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权、社会保障权和社会福利权等;二是社会方面的权益,有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三是政治方面的权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方面。二、存在的问题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就业歧视。用人单位视农民工为“二等公民”,同工不能同酬,同工不能同时,同工不能同权。2.就业环境条件差,缺乏应有的劳动保护。农民工群发性的职业病或中毒事故频繁发生。资方又忽视安全生产,以致工伤事故不断,农民工在如此条件下劳动,身体健康权受到严重损害。3.劳动报酬权利得不到保障。被收押金、扣证件,工资被拖欠、克扣是司空见惯。4.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没有建立起来。农民工长时间被排除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
    2023-06-14
    217人看过
  • 优先股拥有哪些优先权利
    一、优先股拥有哪些优先权利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利主要如下:(1)股利分配的优先权。对一般规定优先股细则发放,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2)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取得剩余资产的偿还权。(3)有限投票权。优先股持有人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也没有表决重大决定的权利。然而,在涉及优先股东的权利和利益时,他们有选举权。(4)赎回权。优先股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不是退出。然而,许多公司章程规定了优先股赎回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以一定幅度的优先股价格收购发行优先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
    2023-04-24
    354人看过
  •  领导者个人拥有哪些权利?
    该段内容讲述了领导者应当具备的五项权力,包括合法权、报酬权、强制权、专家权和典范权。然而,作者指出,现在领导者往往将职位权力看作是弱权力,而个人权力被视为强权力。因此,领导者应当更加注重个人素质和行为,而非仅仅依靠职位权力来让人服从。个人权力是领导者实现成功的关键。根据领导者的五项权力说,领导者应当具备五项权力,包括:合法权、报酬权、强制权、专家权和典范权。现在领导者把职位权力(合法权、报酬权、强制权)看作是弱权力,权力是它的核心。把个人权力看作是强权力,素质和行为才是核心。因为领导者不仅要靠组织上赋予自己的职位权力让人服从,更要靠专业能力和人格魅力等个人权力引人服从。 领 导 者 如 何 利 用 个 人 权 力 引 人 服 从 ?个人权力是领导者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如何合理运用个人权力引人服从是领导者需要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权力必须在国家法律和道德准则的范围内行使,
    2023-09-09
    410人看过
  • 版权拥有者可以支配哪些权利?
    出版者的权利包括下列几项:(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图书出版者有权出版并发行约定的作品。(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图书出版者享有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利。(3)图书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图书重印出版者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出版者的权利有版式设计专有权、专有出版权等。有下列义务:1、按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3、重版、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等等。一、出版合同中图书出版者及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1、图书出版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著作权人及图书出版者均应按照约定条件履行义务。著作权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按期交付作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到作品的现状,特别是还没有进行创作或创作未完成的作品,对于这种约稿合同要留出足够的创作时间。如果著作权人未按期交付作品,出版者有权要
    2023-07-13
    351人看过
  • 职务发明者拥有专利权吗
    职务发明者没有作品专利权,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2、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一、职务发明创造人的权利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单位,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专利权,其专利权人为单位。但职务发明创造人因其创造发明、享有下
    2023-04-04
    459人看过
  • 股民股东应该拥有哪些权利
    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决议撤销权等等。一、怎么办股东不出资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因此,股东的最基本义务即是出资义务。实务中可能出现,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后,不按期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针对股东不出资的情况,可以由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二、公司股东死了怎
    2023-03-25
    164人看过
  • 教师在教育中拥有哪些权利?
    教师的权利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等等。监理人员有哪些法定权利监理人员所具有的法定权利包括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
    2023-08-11
    199人看过
  • 股东占公司10%拥有哪些权利
    一、股东占公司10%拥有哪些权利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召集并主持股东会议,并且可以提出解散公司。《公司法》第40条第2款:“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41条第3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183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二、股东会职权《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
    2023-06-17
    77人看过
  • 个人公司拥有哪些民事权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其民事行为能力伴随着民事权利能力的产生而同时产生;法人终止时,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消灭。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以下三方面限制:(1)性质上的限制。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而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法人均不能享有。例如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继承权、扶养请求权、婚姻自主权等,法人因自然属性无法享有。(2)法律上的限制。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保护交易安全,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受法律的直接限制。(3)目的事业的限制。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以其目的事业为限,在以登记设立的法人,该范围以登记为准。一、法人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
    2023-02-27
    50人看过
  • 企业改制前小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保护改制企业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方法如下:1、在《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下,可以在章程中制定更严格的规定,以制约大股东的行为。2、公司法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义务等简单或不完善的地方可以细化,可操作。三、建立公司财务政务公开制度。4、赋予普通股东更多的知情权和调查权。5、当公司董事和经理违反《公司法》第六十条的强制性规定时,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企业改制有哪些模式的咨询企业重组是对企业本身的生产力诸要素进行分析整合以及内部优化组合的活动.法律咨询:企业改制有哪些模式的咨询律师回答:企业重组一般有业务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重组人员重组管理体制重组等模式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2023-08-05
    114人看过
  • 2022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有哪些
    (一)基本工资: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二)公务员工资套改实施办法1、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2、级别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3、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任命的职务,以2006年6月30目的职务为准。2006年7月1日后变动了职务的人员,按6月30日的职务套改后,再按职务变动规定确定工资。由领导职务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任免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其应执行的职务工资标
    2023-08-10
    82人看过
  • 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规定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
    2023-05-01
    42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会
    词条

    股东会是指公司中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享有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权力。 股东会是公司的核心机构,代表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在有... 更多>

    #股东会
    相关咨询
    • 改制权变更权利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条件有哪些: 1、原抚养人没明抚养能力。 2、原抚养人有倾向或其它不良品质,对孩子教育不利。 3、原抚养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4、原抚养人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别人抚养的。 5、原抚养人有其它违法行为而侵犯子女权利的。孩子母亲妨碍父亲探视孩子,并不能构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原因。孩子由谁抚养,应取决于由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
    • 专利权利人到底拥有哪些权利?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11
      1、独占的实施权。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专利权人自己享有实施该专利的特权;其次,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实施其专利。 2、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3、转让权。专利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之间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
    • 专利拥有权包括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23
      1、实施许可权。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2、转让权。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标示权。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 成年人拥有哪些权利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8-12
      1、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包括公民的人格、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公民的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以及科学文化方面似的权利和自由。 4、特定人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列军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
    • 专利权中制造权,有专利权能否拥有制造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5
      是的,有专利权说明你拥有这个专利的所有权,这个所有全当然包括投产的权利了,专利权人有专利实施权,他人实施则侵犯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