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实践合同的分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9:34:11 118 人看过

目前我国的实践性合同主要有以下四种:

1、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3、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4、借用合同

借用合同是指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

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

我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

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服务。

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

在有偿的保管合同中,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

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五条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保管合同中,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否则保管人指享有保管物的占有权,不想有所有权或者其他的物权。

4、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说明保管合同的成立是以交付标的物为标准的,这样的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实践合同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实践合同有什么种类?
    1、定金合同2、保管合同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间借贷)4、借用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实践合同的特征是什么?第一,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对于诺成合同而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对于实践合同而言,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合同方能成立。第二,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实践合同的成立,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相应地,实践合同的成立时间亦为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之时。相反,诺成合
    2023-06-24
    409人看过
  •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常见的种类是什么?
    常见的诺成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常见的实践合同:仓储合同、保管、质权的设立、民间借贷等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的合同类型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有诺成合同还有实践合同,但是这两种合同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成立的条件,还有就是生效和成立的时间都是有所不同的。一、仓储合同什么时候成立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又称为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仓储合同不同于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必须以寄存人交付保管物,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起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且成立即生效,当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附生效条件的情形除外。二、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多久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根据
    2023-03-07
    449人看过
  • 反担保措施的种类及实践
    反担保有下列方式:房产抵押反担保、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自然人保证反担保、股权质押反担保、存单质押反担保、存货质押及仓单质押反担保、专利权质押反担保、商标权质押反担保、企业保证反担保、出口退税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应收帐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特许经营权收费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林权抵押反担保、股权零价格转让/回购反担保。反担保措施是指什么债务的反担保措施是: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借款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保证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形式、保证金反担保五种形式。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
    2023-07-06
    226人看过
  • 实践合同的典型类型介绍
    典型的实践合同包括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和借用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合同才能成立。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借款、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1、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
    2023-07-02
    166人看过
  • 实践中,融资租赁合同大体有哪些种类?
    在实践中,融资租赁的具体交易方式很多。根据融资租赁交易方式的不同,融资租赁合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大体有以下几种:(1)依出租人取得标的物的方式,分为直接租赁的融资租赁合同,转租赁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的融资租赁合同,混合租赁的融资租赁合同。(2)依出租人的出资比例不同,分为单一投资者租赁的融资租赁合同,杠杆租赁的融资租赁合同。(3)依当事人涉及的国家范围可以分为,国内融资租赁合同和涉外融资租赁合同。
    2023-06-09
    273人看过
  • 共同犯罪分类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从结构上看,共同犯罪的分类可以分为两类。任意共犯:一人可以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两人共同实施。如盗窃罪,一人可以实施,二人三人也可以共同实施。必要的共同犯罪:由两人共同实施才能完成的犯罪。比如聚众持械劫狱罪,重婚罪。共同犯罪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从分工来看,共同犯罪分为帮助犯、教唆犯和实施犯。共同犯罪的四种分类共同犯罪的四种分类是:1.任意共同犯罪,以及必要共同犯罪;2.事前的共同犯罪,以及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3.复杂共同犯罪,以及简单共同犯罪;4.特殊共同犯罪,以及一般共同犯罪。通常情况下,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犯罪集团,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3-07-11
    251人看过
  • 实践合同的概念,实践合同的基本特征
    一、实践合同的概念实践合同的概念: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实践合同以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的完成为生效要件。对于实践合同,实物的交付也是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和代物清偿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生效。二、实践合同的基本特征实践合同的基本特征是:1.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2.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3.实践合同中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是先合同义务。三、实践合同与诺成
    2023-04-14
    396人看过
  • 企业合并的四种分类
    1、根据合并前企业的市场关系(1)水平合并(也称横向合并,Horizontalintegration)。合并企业的双方或多方原来属于同一个行业,生产同类产品。(2)垂直合并(也称纵向合并,Verticalintegration)。合并企业的双方或多方之间有原料生产、供应和加工及销售的关系,分处于生产和流通过程的不同阶段。垂直合并是大企业全面控制原料、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建立垂直结合控制体系的基本手段。(3)混合合并(Conglomeration)。同时发生水平合并和垂直合并,或者合并双方或多方是属于没有关联关系产业的企业。后一种合并,常常发生在某个行业的企业试图进入利润率较高的另一个行业时,常与企业的多角化战略相联系。2、根据按照法律形式(1)吸收合并(也称兼并Merger)。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其中一家企业将另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吸收进自己的企业,并以自己的名
    2023-06-09
    151人看过
  • 民法中有哪些实践合同的类型
    实践合同亦称为要物合同,此类协议除了要求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后签订外,还需要在履行过程中,完成实物的交割或者其他实质性的交货行为方能正式生效。其中典型实践合同主要涵盖以下几类:首先,定金合同便是其一;其次,是借用合同;再者,保管合同为特殊的类型,它要求双方当事人就物的交付意愿进行明确的约定;同时,民间借贷(即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形成的借贷关系)也属于这类合同范畴。这种形式的合同通常以约定一方向对方转让特定种类及对应价值的货币所有权为基础,且需在约定期间内由另一方予以相同性质、同等金额的货币偿还。《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024-07-24
    236人看过
  • 合同的分类方式和种类
    合同分类: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保证责任、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
    2023-07-05
    191人看过
  •  请列出合同分类的种类。
    合同种类繁多,包括买卖、供用电、水、气、热力、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及中介等九大类。合同可以分为以下九类: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以及中介合同。合同类别一根据提供的标题,无法生成具体的法律分析。请提供更具体的信息或标题,以便我能为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法律分析。这段话总结了合同的九大类别,但并未提供具体的法律分析。为了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法律分析,请提供具体的标题或更多信息。《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六百四十八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2023-11-22
    222人看过
  • 借贷合同的实践应践行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即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时生效。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一致外,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但是,自然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事实上,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一致(即达成协议)时起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取决于法律规定和交易。民间借贷合同应该怎样写?民间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五)应写
    2023-08-06
    462人看过
  • 侵权责任的分类与司法实践
    侵权责任类型如下:1、无过错责任,是指任何人因自身过错(故意或过失)而侵害他人权益时,应对损害承担侵权责任。2、过错责任是指根据法律明确规定,无论加害人是否有过错,都必须对其加害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3、公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无过错,不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受害人损害赔偿不当,将违反公平原则,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确定当事人适当分担损害后果的原则。简答数人共同侵权责任的类型数人共同侵权责任的类型如下:1、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主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故意而共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按照通说,只有实行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简单的共同侵权行为;而包括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复杂的共同侵权行为;2、客观的共同侵
    2023-07-02
    257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性质:实践性合同还是非实践性合同?
    本文介绍了租赁合同的性质和分类。租赁合同不属于实践性合同,成立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而不论租赁物是否实际交付。因此,租赁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的不同,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有不同之处。例如,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性合同。但是这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性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性合同。租赁合同不属于实践性合同。其成立仅以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而不论租赁物是否实际交付,因此,租赁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性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性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性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性合同。 租
    2023-09-10
    10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这种合同的特点是: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这与诺成合同(一种“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 更多>

    #实践合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一些分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7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 (一)赠与合同。 (二)运输合同。 (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 常见合同的实践性质分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17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 常见的实践合同包括: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保管合同和借用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
    • 租赁合同的种类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3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该租赁合同即可成立。
    • 实践合同有什么种类,跟别的合同有什么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5
      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如果民间借贷合同为有偿合同,则其利息和利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2、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利率的,其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是不得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这一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实践合同的四种形式是什么?具体在哪里?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18
      实践合同有定金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四种。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又称要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