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包的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5:34:04 346 人看过

一、土地转包的概念

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一)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

(二)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

(三)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

(四)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

二、土地转包期限是多少?

承包期限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承包期限是土地承包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关系到农民是否可以得到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关系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我国对土地实行用途管理制度。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的农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和养殖水面等。本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转包期限及其上限做出规定。

土地承包法规定的三十年,土地转包期限是指家庭联产承包形式的承包期限。对村集体拥有的其他土地如机动地和五荒地等,都可以缩短承包期。承包合同要有全体村民或者村民代表2/3以上多数通过,然后,由村主任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村委会印章,方为合法有效。村委会无权随意作出承包的决议。(属于五荒地,并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外)当然,现实中,大多数都是由村委会决定的。但如果村民不认可,向法院起诉的,该承包合同会因缺少村民的同意而无效。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法吗

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经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许可,但出租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一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本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移转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丧失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在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即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倘若没有切实的生活来源,一旦遇到风险,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能流离失所,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转让的对象应当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转包相关文章
  • 土地登记的概念和分类
    土地权属登记
    土地登记是指国家依照法律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座落、面积、用途、等级、价格等在专门簿册上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土地行政管理工作与制度。土地登记分两类:(一)初始土地登记,是一种基础性登记,是普遍的土地权属登记。(二)变更土地登记,又称日常土地登记或经常性土地登记,它是在初始登记基础上,根据土地使用者、所有者的土地权属及主要用途变更的情况,随时办理的登记。一、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应提供材料中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办理流程如下:一、办理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l、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二、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
    2023-06-24
    68人看过
  • 土地税收的概念及功能
    土地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土地为征税对象无偿征收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土地税收主要有以下功能:(1)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土地税收是一种长期、稳定而又最有保障的国家财政收入来源,因而各个国家都十分重视征收土地税。土地税收在一个国家里大都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合理的土地税收政策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例如,对荒地和空地征收土地税,征税压力就会驱使土地占有者充分利用这些土地。我国台湾省就设有荒地税和空地税,其目的就在于减少荒芜土地,促进闲置土地的合理利用。(3)调整土地利用方向。土地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杠杆,具有调整土地利用方向的功能。例如,对不希望的土地利用方向征税或者课以重税,征税压力就会促使土地使用者改变土地利用方向。我国开征耕地占用税的目的,就是用税收这一经济手段保护耕地,促使建设项目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尽量占用劣地、次地和非耕地。(4)调整土
    2023-06-07
    18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概念有哪些
    土地流转的合法手续步骤:提出申请①土地流转出让方向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二轮承包合同书正本和复印件,由村服务站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报送。②土地流转受让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资信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或批文)的正本和复印件。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资质审核①对出让方土地情况审核由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进行初审,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复审。②对同一受让方流转规模1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由乡(镇)政府组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其资质和项目(环保)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县级服务中心对500亩以上流转规模受让方准入资质条件进行复审。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规模面
    2023-06-24
    372人看过
  • 分析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行为的概念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何谓商账追收商账追收的英文为DebtCollection,是指由专业的商账追收机构接受客户委托从事合法的催账和逾期应收账款的追收活动,并根据收回的款项,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的法律服务项目。据统计,仅深圳一地的海外应收账款都约有125亿美元,而且每年还在巨幅增加。如何减少您企业在财务上出现的呆帐、坏帐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企业损失深圳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愿为您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服务。《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
    2023-07-20
    186人看过
  • 征收土地是什么概念
    征地补偿安置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而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集体的一种行为,类似于临时使用土地。征收土地的主体是什么?征收土地的主体是什么?征用土地的主体是国家,由当地政府部门在具体实施。从具体操作程序进行划分的话,土地征收工作程序分为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征地报批材料组卷和征地批准后组织实施程序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工作有发布《征地前告知书》或者《拟征地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签字确认,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有申请听证权利,向他们送达听证告知书;第三阶段工作主要有组织实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等。相关法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2023-08-04
    50人看过
  • 建设土地使用权概念
    土地使用权
    建设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早年买的宅基地现在要怎么办啊?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人是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的,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二、房屋产权年限过了会怎样自动续期首先,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其次,土地所有权的起始年限是从开发商拍下土地算起的,开发商拍下土地后,还需要花费几年时间规划设计、开工建造,再交付给购房者家。因此,购房者手
    2023-06-20
    302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和内容
    1、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2、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3、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
    2023-04-12
    178人看过
  •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目前,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四种: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023-06-13
    342人看过
  • 涉外房地产转让概念
    土地使用权
    涉外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互易、赠与、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拥有的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涉外房地产转让就是在房地产转让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因素中,至少有一项具有涉外因素,或者涉港澳台因素。涉外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互易、赠与、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拥有的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涉外房地产转让就是在房地产转让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因素中,至少有一项具有涉外因素,或者涉港澳台因素。
    2023-06-10
    440人看过
  • 土地征用概念有何规定
    一、土地征用概念有何规定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以补偿为条件,依照法律规定强制地将集体土地收归国有的行为。土地征用是一种国家行政行为。在土地征用关系中,征用方必定是国家。只有国家才具有这种权力,除了国家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征用土地。国家征用土地是通过国家的行政强制力实现的,被征地单位应当服从国家的需要,不得阻烧。土地征用的标的物,限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只有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收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才采取征用的办法。国家为了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时,就谈不上征用,因为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无需自己征用自己的土地。土地征用的结果是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国家通过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使集体土地变为国家所有,被征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24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用地单位只有使用
    2023-06-15
    130人看过
  • 土地权属争议概念分析
    土地权属争议和土地纠纷是有区别的。常说的土地纠纷是因土地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的总称,特别是指进入司法程序的有关土地的纠纷,没有严格的法律定义。比较而言,土地权属争议概念则有明确的法律界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本条所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即为土地权属争议。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国土资源部发布17号令《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根据上述规定,我们看到,土地权属争议实际上就是当事人对土地的权利归属有争议,其概念的外延远小于土地纠纷。探讨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问题,我们必须弄清土地权属争议的概念特征。1,土地权属争议属民事争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在民法上属不动产物权范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标的――土地,是不动产,且是其他不动
    2023-04-24
    348人看过
  • 土地补偿费的概念及其解释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精神,土地补偿费的主要部分要给被征地农民,为此,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本省、市、区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河北土地补偿费该如何分配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
    2023-07-02
    66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跟房产证的概念
    一、土地使用证跟房产证的概念土地证是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二、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2023-04-13
    58人看过
  • 土地租赁和土地征用的概念有什么区别
    土地租赁的概念及其与土地征收的区别。土地征收是国家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土地租赁权是国家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一次性转让给土地使用(经营)单位。土地出让成本,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称“地价”,由土地使用单位一次性支付。此外,每年使用者都要向土地出让方缴纳费用。土地转让的期限各不相同。转让期满后,国家有权将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无偿返还国家。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沿海城市实行土地使用“租赁制”,即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一般为50年)一次性转让给土地使用(经营)单位。土地征用也称为“土地征用”。土地改革是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的一项措施。被征收的土地没有价格,其余的土地分配给除公有制以外没有土地或者土地很少的农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征收范围为:(一)农村宗祠、寺庙、寺院、教堂、学校、团体等公共用地;(二)农村工商业用地;(
    2023-05-08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转包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流转的概念是什么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2
      1、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2、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是什么,转让土地的注意事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8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简单的概念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收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亩,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转包给乙方使用。 二、转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转包土地的用途:等。 四、转包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转包总价款元(大写:元整)含地上附着物包括等结价款及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承包费用。合同签订
    • 概念即土地农场化?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 土地开发概念定义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一是土地利用范围的扩大,一是土地利用深度的开发。由此定义土地开发是通过各种手段挖掘土地的固有潜力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扩大土地利用空间与利用深度,充分发挥土地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