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土资源行政复议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1:30:08 127 人看过

可申请复议的范围

根据《》第二章关于复议范围的规定,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的具体情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以下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对国土资源部门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缴纳费用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国土资源部门查封财产等措施不服的;认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对国土资源部门或人民政府作出的有关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认为国土资源部门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证书或者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认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案件范围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和相关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国土资源行政案件包括: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出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在非法占用、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责令交还土地、责令限期治理、责令缴纳复垦费、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等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根据《土地复垦规定》,当事人对土地损失补偿金额处理决定和罚款决定不服的;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出警告、罚款、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及没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规定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国土资源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7: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后怎么申请赔偿,行政赔偿的范围
    一、行政复议后怎么申请赔偿行政复议后撤销行政行为的,行政行为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赔偿,行政赔偿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2024-01-20
    425人看过
  • 必须申请行政复议范围内的事项吗
    必须申请行政复议范围内的事项的。如果行政复议申请不被受理的话,应当在什么样的期限之内通知当事人。由于行政复议是对于公民权利的一种保障,也是对于行政部门权力的一种制约,所以在行政复议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实施保护公民的权利,应当及时的给予相应的通知。一、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中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7、
    2023-03-01
    159人看过
  •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和《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定》及《邯郸市国土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下列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适用本规定:(一)因相对人不服本局具体行政行为而对本局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二)本局作为受委托单位代理委托单位参加行政复议的案件;(三)本局作为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案件。(四)因相对人不服本局委托的单位就委托事项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对本局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第三条本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行政复议答复的组织工作。有关行政执法处负责提供做出或受委托做出具全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起草答复书等法律文书。受委托单位全权代理受委托事项的行政复议答复工作。第四条政策法规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
    2023-06-06
    456人看过
  •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已经2012年8月1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徐绍史2012年9月6日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2012年8月1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工作的监督,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全面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行政复议决定,是指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人作出的相关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作出的维持、责令履行、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决定。第三条被申请人履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的监督,适用本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作出关于对被申请人停止执行具体
    2023-04-24
    438人看过
  • 地区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1、行政处罚通知书或决定书;二、复议范围1、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确认和矿业权决定不服的;4、认为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侵犯其合法经营自主权的;5、认为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6、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颁发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审批、登记的事项不依法办理的;7、申请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保护、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的法定职责而不履行的;8、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并由其制定的规定不合法的。三、办理时限1、主要事实、合法性、适当性审查5日;2、向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7日;3、被申请人提出书面答复及其它材料10日;4、复议机构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决定;5、送达行政复议决定;6、以上事项累计时限60日
    2023-06-13
    450人看过
  • 敖某与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案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4)沙行初字第64号原告敖三喜,女,1951年3月1出生,汉族,农民,住所地湖北省监利县龚场镇老河街16号。委托代理人黄志宏。被告荆州市国土资源局,住所地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28号。法定代表人余忠茂,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王晓军,该局干部。原告敖三喜要求被告荆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国土局)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于2004年11月10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04年11月23日受理后,于2004年12月28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3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敖三喜、被告委托代理人王晓华到庭参加诉讼。由于原、被告在诉讼中均要求协调解决纠纷,我院于2005年2月20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该案审理期限二个月。2005年3月18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5)鄂行复字第7号批准延长该案审理期限。
    2023-04-24
    458人看过
  • 行政复议范围之外的哪些行为不可申请?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转化型抢劫的三种行为是什么?以下内容为转化型抢劫的三种情形:1、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2、犯诈骗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3、犯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
    2023-07-17
    188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全国国土资源招拍挂出让范围扩大
    2006年全国招拍挂出让土地面积和价款分别同比增长16.3%、30.5%,招拍挂出让探矿权及价款分别是上年的1.9倍和3.9倍,招拍挂出让采矿权件数及价款分别同比增长8.8%和8.1%2006年,国土资源系统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土地、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取得了明显成果。全国招拍挂出让土地面积和价款分别同比增长16.3%和30.5%,探矿权招拍挂出让件数及价款分别是上年的1.9倍和3.9倍,采矿权招拍挂出让件数及价款同比增长8.8%和8.1%。这是从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工作会议上传出的消息。一年来,国土资源系统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全面推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建设,发布实施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根据
    2023-06-10
    171人看过
  •  行政复议在专利申请中的作用与范围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下属机构作出的关于专利申请和专利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进行的行政复议。包括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关于专利复审和无效程序性决定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情况。专利行政复议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关于专利申请和专利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二)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关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和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三)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关于专利复审和无效程序性决定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等等。专利行政复议的类型有哪些?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对专利行政行为不服,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一种行政救济程序。根据《专利法》和《专利行政复议办法》的规定,专利行政复议的类型包括:1. 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的决定:申请人对复审委员会驳回其复审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复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
    2023-11-11
    267人看过
  • 国土资源问题要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行政复议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3.对县经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二、行政复议受理1.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
    2023-06-13
    398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资料是哪些行政复议资料
    (一)自然人提交以下材料: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公民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除应提供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4.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如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文书复印件;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对被申请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的,提交曾经向行政机关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对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交因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的证明;5.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
    2023-02-23
    456人看过
  • 对超范围执业行政处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对超范围执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一、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处罚法定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2、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
    2023-06-28
    80人看过
  • 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范围一样吗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证据规定》,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行政诉讼全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和违法行政行为。他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行政复议不仅可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还可以审查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此外,行政复议还可以审查不当行政行为,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吗劳动争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等。
    2023-08-06
    287人看过
  • 申请环境资源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依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5日内会答复不予受理,7日内会答复已经转送,一般问题,从正式受理开始计60日内答复复议决定,若遇到特殊情况,至多90日内可以得到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第十八条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023-06-17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对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强制的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9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可以申请的情形有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直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希望以下解答可以解决你提到的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直报是什么《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征求意见稿)与《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针对国土资源投诉举报类复议案件处理思路和标准进行交流。 据介绍,去年《行政诉讼法》修订实施后,群众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为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法治国土建设,国土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并将制定《国土资
    • 可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范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可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范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章关于复议范围的规定,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的具体情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以下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对国土资源部门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缴纳费用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国土资源部门查封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对国土资源部门或人民政府作出的有关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
    • 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处罚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2-0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