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9:21:31 90 人看过

两种合同都是由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使用租赁物的法律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如下的区别:

1、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有自由选择权,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无权选择。

2、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由成本、购买租赁物的费用、利息等组成,租金是出租人融资的对价、租赁合同的租金是租赁物的使用对价,一般在租赁期间届满时不能收回投资。

3、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承租人承担,而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出租人承担。

4、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主要是融通资金,一般不直接承担交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物由供货人交付承租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质量责任;租赁合同则是出租人按合同约定将租赁物直接交付承租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质量责任。

5、租赁期满,融资租赁合同一般采用“退租、续租、留购”三种方法之一处置,而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还租赁物(或者续签租赁合同),不存在“留购”租赁物。

6、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多个当事人,其法律关系十分复杂,而租赁合同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相对而言,关系较单纯、简单。

一、承租人违约如何救济

在租赁物未交付、交付迟延或租赁物与合同不符时,对于出租人,承租人有权:

1、拒收租赁物,除非出租人已提供了符合合同规定的租赁物对其违约做出补救;

2、终止租赁合同,并有权收回预付的任何租金及款项(但应减去承租人从租赁物上获得的利益和合理金额);

3、提留根据租赁合同应付的租金,直到出租人对其违约做出补救,提供符合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物或者承租人丧失了拒收租赁物的权利;

4、融资租赁合同一般约定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有哪些
    一、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以下情况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二、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有哪些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有:1.目的不同融资租赁的目的是取得设备的所有权;经营性租赁不以取得设备的所有权为目的,只是短期使用。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融资租赁其实质就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
    2023-06-19
    225人看过
  • 什么是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和贷款合同有什么区别
    融资租赁的概念又称融资租赁,是指当项目单位需要购买技术设备或成套设备,资金不足时,出租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用于融资的租赁物,再将租赁物租赁给承租人进行中小型租赁在长期收取租金的条件下,目前融资租赁已成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方式。租赁交易一般涉及三方(出租人、承租人和供应商),由两个合同(租赁合同和购买合同)组成。贷款合同与融资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合同必须由三方(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应方)分别签订。一方面,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合同,另一方面,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供货合同签订租赁合同,但两份合同的标的物相同,即供货人从出租人处取得货款,并将设备交给承租人使用。这两个合同是独立的,具有不同的签订目的和不同的权利义务。然而,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是“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租赁与交易密不可分”,在售后回租合同中,虽然承租人与供应商是统一的,但却表现为两个不同的主体。借款合同只涉及贷款人和借款人,不涉及第三
    2023-05-07
    469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
    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1、因协商一致解除或符合约定、法定解除条件,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2、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五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在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
    2023-08-06
    29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怎么签订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融资租赁合同案件纠纷的当事人包括出租人、承租人;2.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得采取口头形式,只能采取书面形式;3.合同内容应当具体明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4.融资租赁合同的其他注意事项。二、融资租赁合同怎么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于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其签订程序和内容一般有特殊要求。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是解决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需求问题。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由承租人发起,其步骤分为以下四步: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2.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3.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4.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盖章,融资租赁合同集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于一体
    2023-05-03
    474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与普通租赁合同的不同以及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普通租赁合同的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与普通租赁合同的不同如下:第一,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租赁合同的重要特点。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的要求先购买后出租的,而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先有租赁物后订立租赁合同。第二,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第三,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第四,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租金的计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二、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中华人民
    2023-04-30
    403人看过
  • 如何区别融资租赁合同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1.融资租赁合同不具有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有偿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本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买卖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移转财产所有权于另一方,而由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在买卖合同申,卖方的意图在于出让财产所有权,从而获得相应的价款;买方的意图在于支付价款而获取财产所有权。可见,买卖合同的本质是以等价有偿的方式转让财产所有权。在融资租赁合同申承租人的意图在于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获得租赁期间内对租赁物的使用权;出租人的意图则在于获取租金。在整个租赁期间内出租人始终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并没有获得该租赁物的所有权。2.当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可能因承租人的选择权有所不同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有三种选择权以确定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即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退还给出租人,或者行使续租权,或者可以支付租赁物的残值为对价而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买方有获取买卖财
    2023-06-09
    334人看过
  • 杠杆租赁与融资租赁有何不同
    杠杆租赁和融资租赁的条件和定义:1、杠杆租赁的条件为,符合真实租赁的要求、租赁物的残值符合相关要求等,定义为,政府向出租者提供减税、信贷,以便租赁公司进行设备出租;2、融资租赁的条件为,承租人有选择权、所有权不转移等,定义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合同。杠杆租赁的条件1.具备真实租赁的各项条件;2.出租人必须在租期开始和租赁有效期间持有至少20%的有风险的最低投资额;3.租赁期满租赁物的残值必须相当于原设备有效寿命的20%,或至少尚能使用一年;4.承租人行使合同规定的购买选择权时,价格不得低于这项资产当时的公平市场价格。中国租赁市场还不很发达,实践中,租赁的形式多为典型的融资租赁和出售回祖,杠杆租赁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
    2023-08-15
    193人看过
  • 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有要式合同吗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应当用书面形式。因此,融资租赁合同属于重要合同。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流程先核名、再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之后去工商税务局办理执照,一般办理时间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第七百三十六条
    2023-08-18
    45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以及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与租赁合同相比较,融资租赁合同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租赁合同的重要特点。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的要求先购买后出租的,而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先有租赁物后订立租赁合同。第二,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第三,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第四,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租金的计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有:1.选择租赁物和
    2023-04-30
    472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在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没有替代物;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三种情形下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1.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2.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3.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2023-08-02
    456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贷款买车有什么区别
    首先解释一下,贷款和融资租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贷款是银行贷款给当事人,当事人拿钱买车,但是车要抵押给银行,这个跟现在的按揭买房差不多。这个期间当事人不能过户,等贷款还完之后才可以。融资租赁呢,是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当事人指定的车型等等要求买车再租给当事人,要注意,这个车的所有权为融资租赁公司所有,当事人支付的租赁内包括车的本金以及利息及所有相关费用,当事人按期支付完毕后,按照合同规定,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约定金额才能拿到车的所有权。一、签订租赁合同注意哪些事项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第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的。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
    2023-03-23
    196人看过
  • 哪些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特征
    一、哪些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以下这些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1.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动产;2.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3.本条(一)、(二)项所述动产和交通工具附带的软件、技术等无形资产,但附带的无形资产价值不得超过租赁财产价值的1/2。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具有典型的广泛性,我国法律并未对融资租赁交易的标的物做出明确限制。《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适用于融资租赁公司为金融租赁公司。二、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特征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还应具备以下特征:1.租赁物应是实物财产,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都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2.租赁物应是使用权能够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物,如果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则违背了融资租赁的交易性质,不可能成为融租赁合同的标的物;3.租赁物应是不可消耗物,
    2023-06-21
    225人看过
  • 融资租赁与债务融资有什么区别?
    属于。融资租赁需要借助租赁公司的平台,是间接筹资,也属于债务筹资。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融资租赁是什么筹资方式融资租赁属于权益资金筹资方式1、吸收直接投资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企业采用吸收直接投资方式筹集的资金一般可分为三类:吸收国家投资,吸收法人投资,吸收个人投资。2、发行普通股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用来证明其在公司投资入股并借以取得股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普通股股票,是公司发行的代表首股东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不加特别限制,股利不固定的股票。发行普通股股票(简称普通股)是股份有
    2023-07-07
    190人看过
  • 租赁合同什么是转租?转租与租赁转让有何区别?
    转租是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转租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一个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存在。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答:转租是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转租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一个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存在。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
    2023-06-09
    373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7
      两种合同都是由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使用租赁物的法律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如下的区别: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有自由选择权,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无权选择。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由成本、购买租赁物的费用、利息等组成,租金是出租人融资的对价、租赁合同的租金是租赁物的使用对价,一般在租赁期间届满时不能收回投资。三、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承租人承担,而租赁合同中租赁物
    • 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怎么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8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租赁合同即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融资租赁中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租赁合同中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事先并不拥有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出租人事先已经拥有了租赁物。
    • 怎么区别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3
      融资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在于: 1、融资租赁合同为三方当事人,买卖合同为两方当事人; 2、融资租赁合同是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合并,但买卖合同只有一种法律关系; 3、融资租赁合同是由承租人或者出租人选定标的物,但买卖合同由买方选定。 4、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租赁合同的效力有何不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相加。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
    •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5
      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1、因协商一致解除或符合约定、法定解除条件,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2、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五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在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