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9:21:31 90 人看过

两种合同都是由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使用租赁物的法律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如下的区别:

1、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有自由选择权,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无权选择。

2、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由成本、购买租赁物的费用、利息等组成,租金是出租人融资的对价、租赁合同的租金是租赁物的使用对价,一般在租赁期间届满时不能收回投资。

3、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承租人承担,而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出租人承担。

4、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主要是融通资金,一般不直接承担交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物由供货人交付承租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质量责任;租赁合同则是出租人按合同约定将租赁物直接交付承租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质量责任。

5、租赁期满,融资租赁合同一般采用“退租、续租、留购”三种方法之一处置,而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还租赁物(或者续签租赁合同),不存在“留购”租赁物。

6、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多个当事人,其法律关系十分复杂,而租赁合同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相对而言,关系较单纯、简单。

一、承租人违约如何救济

在租赁物未交付、交付迟延或租赁物与合同不符时,对于出租人,承租人有权:

1、拒收租赁物,除非出租人已提供了符合合同规定的租赁物对其违约做出补救;

2、终止租赁合同,并有权收回预付的任何租金及款项(但应减去承租人从租赁物上获得的利益和合理金额);

3、提留根据租赁合同应付的租金,直到出租人对其违约做出补救,提供符合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物或者承租人丧失了拒收租赁物的权利;

4、融资租赁合同一般约定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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