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之下,财产的分配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0 02:43:45 413 人看过

1、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2、放弃遗嘱继承的,可进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3、两个以上互相享有继承权的人同时死亡的,无遗嘱,也不能确定死亡时间先后的,可进行死亡时间推定,除了同时死亡的人外无其他继承人的,先死亡;不同辈分的,长辈先死亡。继承顺序按最后死亡人的顺序来确定。

财产的分配: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数额。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并不是一定要分配给自己的后代的,将其赠与给其他的人或者是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完全是属于一种合法的情况,所以并不是意味着一定要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后代,这在《民法典》当中也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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