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35:31 193 人看过

被告A材料公司与B公司都是具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A公司的地址在甲市,B公司地址在乙市,并在甲市设有办事处。

A、B两公司签订了联合出口原木的协议。协议规定由A公司办理出口手续,对外签约及执行合同,办理制单结汇。B公司负责组织货源及装船。而后A公司与C国D公司签订了原木买卖合同,之后,A公司向B公司出具了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及信用证等有关出口单证。B公司根据合同及出口单证,以A公司的名义同原告E航运公司达成了海上货物运输协议,该协议没有加盖合同双方单位印章,只有承运人代表及B公司业务员的签字。运输协议规定如发生争议,由本国贸促会仲裁,适用本国法律。同年8月28日,原告轮船抵港受载,A公司知道此事并没有提出异议,反依约向B公司出具了标明A公司的出口许可证、信用证、商检证、报送单等出口单证。B公司业务员用A公司出具的单证,以A公司名义办理了托运手续。同月29日,E公司轮船于该港装货。9月10日,该轮到达C国X港卸货。因货物质量问题,C国收货人没有及时向A公司汇付货款。9月24日,原告通知A公司将运费汇至自己的帐户,但A公司未付。原告又与B公司联系未果。11月11日A公司致电C国D公司称:3个月前运抵该国X港的原木,系其卖给S公司的货物,除本公司外的其他方主张是该批木材的货主的确认书,都是仿造的、无效的。对该批木材遇到的困难,只能由本公司与贵公司协商解决。

原告在催索运费未果的情况下,于第二年3月依约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支付了仲裁费520美元,由于A公司否认E公司轮运费与它有关,拒绝仲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被诉人尚未确定为理由,不予受理。原告遂于同年5月26日向F市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支付运费若干,仲裁费520美元以及上述款项的银行同期利息。两被告在书面答辩中对F海事法院对该案的管辖没有提出异议。

问:本案仲裁协议是否有效?法院对案件管辖是否合理?

答:根据我国法律仲裁协议具有效力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有明确的仲裁地点、明确的仲裁机构、指明仲裁争议事项。本案运输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该来说是有效的,符合有效仲裁条款的要求。但却发生了原告提交仲裁后,由于被告否认自己为合同当事人而拒绝仲裁,仲裁庭不予受理的情况。笔者认为仲裁庭如此处理值得商榷。仲裁庭的行为当以仲裁条款和仲裁法为准。在原告向海事法院起诉,两被告应诉的情况下,应视为双方合意放弃仲裁条款,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所以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是合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物流合同相关文章
  • 仲裁条款在合同中的应用
    仲裁协议中要有以下内容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3、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口头合同可以约定仲裁条款吗仲裁条款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否则无效。口头合同的法律依据到底是什么口头合同是协议的一种,但有其非常明显的局限性,它是指不用书面的形式,通过口头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应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形式的合同相对应。法律规定有些种类的合同是必须用书面方式签定的,否则一定要有第三方当事人证明或口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
    2023-07-06
    222人看过
  • 格式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条款有效吗
    格式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条款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因此,格式合同的仲裁协议有效,不因格式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一、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包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格式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格式合同条款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合同条款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格式合同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以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此外,格式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买卖合同无效怎样维权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
    2023-06-27
    380人看过
  • 合同无效,仲裁条款是否仍然具备效力?
    合同无效时仲裁条款仍然具有效力。主要原因是:1、仲裁协议的效力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都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2、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如约定仲裁的事项超出法定仲裁范围、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以及胁迫订立的,不包括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合同的效力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也无效吗《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仲裁条款有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仲裁条款作为合同中解决争议条款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2023-07-01
    216人看过
  • 仲裁协议就是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吗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仲裁协议做为整个仲裁活动的前提和基本依据,有着如下法律特征:(一)仲裁协议只能由具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或其合格的代理人订立。否则,就不可能在有关合同发生争议时约束各方当事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开始时提出证据,证明他不是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或订立时没有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那么仲裁协议无效,对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二)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排除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仲裁协议一经签订,就成为仲裁委员会受理合同争议的凭据,同时在申请法院执行时,也以它作为撤销裁决或强制执行的依据。(三)仲裁协议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如果是以仲裁条款的形式写入合同,那就是合同的zd重要组成部分,其他条款的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单独
    2023-05-01
    489人看过
  • 域名交易合同中无效仲裁条款的处理
    1、如何处理域名交易合同中的无效仲裁条款首先要看域名交易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符合下列无效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域名交易合同(协议)履行地法院起诉。当事人对诉讼事项不清楚的,最好委托律师介入,以尽可能保护自己的权益英文域名的格式为:域名由特定字符集、英文字母,数字和“-”(连字符或减号),但域名的开头和结尾不能包含“-”。域名中的字母不区分大小写。域名的最大长度是67字节。中文域名格式为:各级域名长度限制为26个法定字符;它不能是纯英文或数字域名。它应该至少有一个汉字不能连续出现域名注册遵循先申请后注册的原则,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域名是否侵犯第三人权利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同时,每个域名的注册都是唯一的,不可重复。因此,在网络中,域名是一种相对有限的资源,它的价值会随着注册企业的增多而逐渐被人们所重视。域名早就没有被人们重视,它的价值早就被一些有着很强商业头脑的人意识到了,随后的域名交易也开始蓬勃
    2023-05-07
    468人看过
  • 劳动仲裁条款中不产生效力的情形
    仲裁协议无效情形包括:1、当事人订立的口头仲裁协议无效;2、仲裁协议约定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无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4、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中的一裁终局制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维权成本高,是一个颇令劳动者无奈的难题。对现行&acte;一调一裁两审&acte;程序进行补充、修改,着力缩短周期,提高效率,降低维权成本,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值得期待的创新和突破所在。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有关专家表示,一裁终局的制度设计,使得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可以有条件地一裁就终局,不必再走完劳动争议处
    2023-07-14
    399人看过
  • 合同效力条款中无效条款的情形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第一,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
    2023-02-18
    442人看过
  • 仲裁裁决合同无效后仲裁条款中可撤销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一、哪些合同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2023-03-03
    446人看过
  • 如何确认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有效性或无效性
    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必须遵守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款一般为有效条款。仲裁协议必须规定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明确表示请求仲裁的意思。在合同的仲裁条款中,通常规定双方当事人有权在争议发生后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争议。本条未规定既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又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条款无效。第二,应该有仲裁事项。即申请仲裁。一般来说,有必要澄清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并申请仲裁。如果合同双方属于长期合作关系,在前一份合同完成前,双方签订一份有仲裁条款的新合同,且两份合同的履行有一定的交叉,会导致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有的属于仲裁管辖,有的属于诉讼管辖。因此,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会产生合同纠纷,当事人不仅要仲裁,还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为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合同当事人在约定仲裁协议时,应将未约定仲裁方式的原合同纳入新的合同争议条款。第三,设立仲裁委员会。双方必须选定一个仲裁委员会,即选定的仲裁委
    2023-05-31
    430人看过
  • 商事仲裁管辖条款效力
    涉外仲裁如何管辖涉外仲裁,也称国际仲裁,主要是指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即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活动中,当事人根据他们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确定的法律关系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各方都同意的仲裁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活动。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涉外仲裁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争议的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国籍,其主要营业地或住所地不在同一国家,或是依不同国家的法律组成的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2、争议的标的具有涉外因素,即争议的标的物所在地或合同的签订地或履行地在当事人一方或各方所在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涉外仲裁机构属民间性质。它的仲裁员也由民间推荐选任;对仲裁事项仲裁机构没有强制管辖权;涉外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基础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有两个:一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二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这两个委员会隶属于中国国际商会。由于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对案件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2023-06-14
    123人看过
  • 合同法中仲裁条款的有效性:民法典的新规定
    《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包含的仲裁条款一般是有效的。因为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仲裁条款作为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还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未生效仲裁条款有效吗合同未生效仲裁条款有效。已经成立而但是尚未生效的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方能生效的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尚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另一种情形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生效条件尚未成就。《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023-08-11
    443人看过
  • 进出口合同中制定仲裁条款
    所谓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由于仲裁是依照法律所允许的仲裁程度裁定争端,因而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遵照执行。目前,我国进出口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内容繁简不一,一般包括下列几个方面:1、仲裁地点的规定在什么地方进行仲裁,是买卖双方在磋商仲裁时的一个重点。这主要是因为仲裁地点与仲裁所适用的程序法,以及合同适用的实体法关系甚为密切。我国进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仲裁地点,视贸易对象和情况的不同,一般采用下述三种规定方法之一:a、力争规定在我国仲裁。b、可以规定在被告所在国仲裁。c、规定在双方认同的第三者国仲裁。2、仲裁机构的选择国际贸易中的仲裁,可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规定在常设的仲裁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仲裁员组成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当事人双方选用哪个国家(地区)的
    2023-06-06
    104人看过
  • 涉外合同中,双方约定由外国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是否有效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裁决。故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外商与贵公司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主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因此外商与贵公司约定的由某外国的某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有效。一、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包括:1,仲裁事项,即提请仲裁的争议范围。仲裁事项必须订得概括而且明确,不可遗漏。2,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唯一而明确。如果约定临时仲裁庭仲裁,则应订明组成仲裁庭的人数及如何指定,亦即采用什么程序审理等;如果约定在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则应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3,仲裁程序,规定进行仲裁的程序和手续。包括如何提出申请、如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如何审理、如何做出裁决,以及如何收取仲裁费用等等。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哪国法律。如果当事人对适用的实体法未作约定,则仲裁庭将根据仲裁所在地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4,裁决的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一般应明确是一
    2023-03-15
    153人看过
  • 合同仲裁效力确定的机构
    根据我国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仲裁协议法律效力的确认机构是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l、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仲裁法的这一规定,在我国,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都有权确定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当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时,人民法院有权对此作出裁定。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中
    2023-06-08
    49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流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物流合同是指物流服务需求方与第三方物流经营人订立的,约定由物流经营人为物流服务需求方完成一定的物流行为,物流服务需求方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 更多>

    #物流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的,其效力是怎样的?仲裁条款的特点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8
      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争议交由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这样的合同约定就是仲裁条款。仲裁条款的约定目的在于,合同如发生争议,将合同争议交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来裁决,排除了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实务中约定仲裁条款,多是由于看重仲裁一裁终局,周期较短,或是对司法裁判没有信心而特别约定进行仲裁。仲裁的费用,并不低,在我国现在的情况下,也不见得效率高。法律对仲裁条款的约定是非常
    • 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后一方不再提出仲裁可以吗?仲裁条款的效力如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9
      1、只要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一般是有效的,就应当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法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
    • 涉外仲裁条款中规定的仲裁条款中无效的仲裁条款的,仲裁机构如何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1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受理案件的唯一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仲裁管辖权属于协议管辖权,此不同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后者的管辖权起于国家的司法主权,具有强制性,不以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作为管辖的前提条件。虽然国际民事诉讼中也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但必须是在特定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受特定国家法律规定的种种条件的限制,当事人协议的自
    •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失效后能立案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12
      解除合同关系,仲裁条款不会失效,合同解除后仲裁协议效力是不会改变的,因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解决合同纠纷的独立条款,不会随合同解除而失效。解除合同关系后仍留有纠纷的,可依据该条款约定申请仲裁。
    • 如何在合同中设置有效的仲裁条款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5
      民商事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实行协议管辖。 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设置的仲裁条款和在合同之外就解决该合同纠纷专门达成的仲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