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事故中三方责任的界定与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5:43:53 154 人看过

工地事故三方责任划分如下:

1、施工单位具有合法的从业主体资格,自行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没有合法从业主体资格的,由承包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对于把承包业务转包给一些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时,该组织聘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负伤或者死亡的,承包人应该承担责任。

一、工地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1、人员伤亡的数量;

2、直接经济损失和数额;

3、社会影响,上述两条件不符合,但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列为特殊事故处理。

二、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下: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21个月。

无第三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罪魁祸首是谁,这里他是最主要的负责人,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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