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注意事项有:
1、约定内容应当明确完善,包括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人;
2、行使合同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一、卖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卖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及当事人行使约定或法定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实践中,后者是合同解除的常见方式。所谓合同解除权,是指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或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情形时,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具体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卖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合同的催告期限限制多长时间
第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既可由法律规定,也可由当事人约定。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解除权人应当在相对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
第二,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除合同催告有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
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解除权人应当在相对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
然而,对于法律未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且相对人又没有催告的情形有约定的,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解除权归于消灭。
三、解除购房合同时需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解除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1、一方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另一方,自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另一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2、单方解除合同需要具备严格的法定条件并遵循一定的程序,不当行使合同解除权将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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