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合同与全日制合同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14 05:06:58 150 人看过

一、非全日制合同与全日制合同的区别

1.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2.合同订立形式不同,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3.工资支付时间不同,全日制用工按月计薪,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受其自身特征的限制,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工资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

4.试用期约定不同,全日制用工除了以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认为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在非全日制中,当事人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

5.购买社保缴纳的承担者不同,在全日制用工中,无论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至少是“五险”,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非全日制用工中,除了企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外,对其他各项保险费,都由劳动者以个人身份缴纳;

6.合同解除、终止的方式不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企业可以随时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却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使得用工更灵活,成本更低。

二、非全日制合同的签订形式是什么

一般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可以使用口头形式订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非全日制合同的工资支付方式有哪些类型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方式:

1.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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