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在此期间,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认定后,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结算。住院费用由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结算。
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工伤程度。
工伤认定前工资应该怎么处理?
工伤认定前工资问题处理: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认定结论下来之前,医疗费用是由谁支付
398人看过
-
工伤医疗费谁支付,谁承担工伤医疗费?
288人看过
-
工伤员工的治疗费用应该由谁来支付?
68人看过
-
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是由谁垫付
93人看过
-
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谁应该负责支付医疗费用?
472人看过
-
职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应当由谁交付
136人看过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多>
-
工伤医疗费谁支付,谁承担工伤医疗费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4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
-
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医疗费应该由谁支付医疗费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4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医疗费由肇事方支付。我国法律规定,职工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认定为工伤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可以获得交通事故与工伤保险双重赔偿,但唯
-
工伤前期的住院费用应该由谁支付,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支付?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4工伤住院费用由所在单位垫付,所在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垫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四十条职工
-
工伤认定后需要治疗的费用由谁支付?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5《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
-
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应当由谁交付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1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