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公证问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5:51:07 428 人看过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一、农村房屋遗嘱公证流程有哪些

房屋遗嘱公证流程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房产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二、老人自书遗嘱如何公证

老人自书遗嘱公证流程:

1.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审查。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符合条件,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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