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名的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08:43:07 188 人看过

无名合同都有以下几种类型:

1、纯无名合同;

2、准无名合同;

3、混合合同,即由两个以上的有名合同条款或有名合同条款与无名合同条款的结合所成立的合同;

4、对向联立合同,即两个以上的有名合同或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不失个体独立存在而相结合的合同等。

一、买车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买车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买车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而订金不具担保作用;

2、未交付买车定金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约,而未交付订金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3、买车定金的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大多只能适用在有名合同中。

关于买车合同,需要注意:

1、“定金”能退回的情况只有2种,要么合同是无效的,要么4S店不履行合同条款(违约定金双倍返还)。

2、如果签写“定金”合同,4S店按照合同办了(把自己的承诺履行了),但A因为自身一些原因不想要车了,购车者是无权请求返回定金,当然如果4S店销售人员和老板人品好,或者不在乎一两个客户,也有机会要回。

3、“订金”条款,假如购车者不履行条款了,可以要回订金。如果4S店没履行条款,也不需要双倍返还。

4、“定金”一般数额较大,几千至少吧,“订金”数额较少,几百块,意思意思(当然4S店也不会着紧帮你订车的,反正不违约)。所以,如果交了“定金”,4S店也如期把购车者的车送达,通常的结果只有两种,要么买车,要么定金不要。

二、签订地皮租赁合同都有什么要注意的呢

签订地皮租赁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1.在合同签订现场必须有在当地有名望的人,或当地村委会,或第三方公证处作为公证,保证合同真实有效;

2.要明晰双方的违约责任;

3.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一些条件比较苛刻的条款可以拒绝签字。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

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但“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当事人不能对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设定抵押。依据我国的规定,在我国,有名合同主要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除了法律规定的这些有名合同可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之外,其他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也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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