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的具体问题
(1)当事人以规避法律为目的,消极行使处分权,损害了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
民事诉讼处分权是一种自由权,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便容易导致当事人为维护自己利益,规避法律对自己行为的规制,消极行使自己的部分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从而损害到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这是由于当事人的自利性带来的处分权行使的局限性,例如:本诉中的原告已经确认意识到诉争的财产有损毁、消失的可能,但是因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参与,所以本诉原告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而导致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该财产的占有受到影响,损害其利益。在传统观念中,权利是一种自由,权利人可以行使,同样也可以放弃。但是由于民事诉讼处分权的特殊性,它直接关系到了民事主体实体利益的最终归属。有时候怠于行使处分权会影响到诉讼的正义运行,导致真正权利人利益的极大损失。
(2)处分权行使的无限扩张
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当事人行使民事诉讼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这说明了处分权不是绝对的自由,它的行使方式、范围等都要受到法律的限制,且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的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当事人对处分权行使的无限扩张,擅自处分不属于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例如:在实际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又以自己的“起诉权”就同一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等。这些将处分权行使对象无限扩张的行为都是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行使处分权的行为,这些处分行为都是无效的,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障。
(3)处分权行使的无序性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规范社会生活,维护公民利益。其中规范是手段,而维护利益是目的。法律通过设定权利与义务,明确公民各自的利益范围,确定权利行使的边界来维护法律行使的秩序,从而体现其规范性。但是由于人类知识水平、事物认知能力以及欲望的不同,导致人们行使权利呈现无方向、无目的的情形,权利行使出现无序性。处分权的行使同样如此,处分权如前所述,它是一种自由权和支配权,它的行使更多地是依靠于当事人个人意志的支配和控制,而当事人由于对法律认知水平的不足和其自利性,导致有时候处分权的行使(包括积极行使与消极行使)脱离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或者违背诉讼程序甚至于违反法律。
(4)影响诉讼效率,浪费诉讼资源
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依据处分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决定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其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赋予了当事人对诉讼程序很大的掌控权,当事人可以从自己的利益角度出发,根据处分权的相关规定,自由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纠纷解决方式、诉讼手段和诉讼方式等。但是这种自由性也会引起当事人滥用处分权的后果,从而带来恶意起诉、故意拖延诉讼,或者撤诉后重复起诉,或者恶意提起财产保全等问题。这些对处分权的滥用行为将会极大的拖延诉讼的进程,影响诉讼效率,浪费诉讼资源。
-
民事诉讼当事人阅卷权易出现的问题有哪些
489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218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具有哪些权利
141人看过
-
具体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有哪些
284人看过
-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处分哪些权利
51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事人具备哪些特征
179人看过
-
诉讼当事人行使的诉讼权利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4在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除起诉权之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1)原告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 (2)被告可以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应诉和答辩,并可以提起反诉; (3)被告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 (4)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6)当事人发现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法律规定回避情形时,可以申请其回避; (7)当
-
民事诉讼当事人具体具备哪些特征?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2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凡不是以自己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当事人必须是发生民事争议的一方,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如支持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起诉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当事人进行诉讼,是要人民法院对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
-
民事诉讼当事人具体具备哪些特征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凡不是以自己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当事人必须是发生民事争议的一方,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如支持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起诉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当事人进行诉讼,是要人民法院对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
-
当事人行使行政复议权诉权具体有哪些规范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5为进一步强化诉权保护意识,更好地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救济权,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规制滥用权利,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精神,市法制办对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复议权、行政诉权等救济权进行了研究。 市法制办认真研究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在保障人民群众行政复议权、行政诉权的畅通行使和规章滥用权利等方面重点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
-
民事诉讼当事人阅卷权的主要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1-09-30一是没有养成记阅卷笔录的习惯,看卷走马观花,看完以后凭记忆和印象讨论案情。二是认为阅卷笔录不是正式的法律文书,可有可无,不要求办案人记阅卷笔录,只求将审判卷宗照本复印。三是由于阅卷笔录没有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在实践中形式因人而异、内容详略不当、质量良莠不齐,不能充分发挥阅卷笔录的功能。笔者认为,应当充分重视阅卷笔录对于认定案件事实、审查案件证据的重要性,对阅卷笔录要认真制作。制作阅卷笔录,尽管没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