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笔录和刑事笔录的异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0:52:35 79 人看过

两者的区别:含义不同、记录内容不同,刑事笔录记录的是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行政笔录记录的是行政相对人的的供述,问话对象不同,刑事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行政笔录的对象的行政相对人,适用范围不同,行政笔录适用于行政案件,刑事笔录适用刑事案件。

行政处罚做笔录的要求是什么

(一)制作及时。现场检查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应当在现场制作。笔录中应当如实的记录检查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具体到年、月、日、时、分。

(二)记录客观。现场笔录应当客观的如实反映现场的情况。不能加入任何主观的判断、评论,更不能带感情。在记录或者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容易犯的一个错误是带着主观好恶、主观目的,有倾向性的去收集案件证据。例如只收集用于证明当事人存在某种违法事实的证据,而忽略当事人存在其他违法事实的证据,或者不收集当事人的困难等客观原因、只收集当事人的“有罪”证据,而不收集当事人具有从轻、减轻甚至免于处罚的证据;或者只收集当事人在现场对案件事实的供述,而不收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等。

调查应当客观、公正。公正是司法的生命,也是执法的生命。如果执法工作不能客观,不能公正,那执法行为自身的合法都将受到怀疑。因此,客观、公正、全面的如实记录案情,才是一名合格执法人员应当的作为。

(三)内容全面。应当全面记录现场情况,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检查人员、见证人、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情况、是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是否在现场、当事人是否陈述申辩、当事人是否阻挠检查、案由、是否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在场人员、在场人员的活动、当事人及在场人员的言词、检查场所的位置、周边有无明显标志、隐蔽程度、场所内物品及设备的分局、涉案物品的详细情况、证照、账册、票据、是否有待装车货物等等。并可以采用拍照、录像、及时询问当事人、证人等方式对现场笔录予以补强。

(四)行文规范。现场笔录正文一般包括:时间、检查人员、案由、现场具体情况(例如:位置、店招、场所房屋结构、面积、室内设施及布局、在场人员及其活动、涉案物品详细情况、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是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当事人证照情况)、需要记录的其他问题等几个主要内容。

现场笔录中的记录,应使用标准、规范、准确的语言,除记录在场人的言词以外,不能使用方言。应使用规范的汉语简化文字,除记录现场实际存在的繁体文字、外文、拼音、符号、图形以外,不能使用繁体字。应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用语,不能使用诗歌、小说、散文等文体以及类似语句。用词应当准确、朴实、简洁,不使用华丽语言或者渲染性的辞藻。不使用感叹语气。不得使用模糊的词语,特别是涉及案件性质认定、处罚幅度的事项应当用语准确,比如涉案商品数量,是多少就是多少,不能记录为“大约”、“大概”、“估计”等,数字应当用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汉字同时记录。

整体行文应当具有条理性,有明晰的顺序,通常按照空间顺序记录,也可以按照检查的时间顺序,也可以围绕现场情况、证据的主次进行记录。行文详略得当、突出重点的同时不忽略细节。

整个笔录不应当留下空白,最好不分段落。应当争取卷面整洁,不得在笔录中随意涂改、加字。有修改的地方应当交由当事人签章、按指印确认。在结尾处应注明(以下空白),并经当事人确认。多页的,每一页应当写明页码序号,由当事人、见证人按骑缝印确认。

(五)技巧灵活。在现场检查时,通常未取得足够的证据,当事人是否配合,对下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有很大的影响。文字、语言技巧丰富多样,需要执法人员用心去揣摩、实践、提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庭审笔录和开庭笔录有什么区别
    庭审笔录其实就是开庭笔录,两者并没有什么区别。其法律依据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2023-05-01
    240人看过
  • 关于检查笔录、勘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的执法人员数量规定
    做检查笔录勘查笔录询问笔录至少要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检查笔录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而对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询问笔录的七个要素包括哪些?询问笔录的七个要素包括程序合法、内容完整、用语要得当、表述要准确到位、记录要客观、注意笔录的关联性并且笔录结构要合理。目前,针对询问笔录的证据类型还存有一定的异议,有的学者认为其属于证人证言,而有的则认为其属于书证。调查笔录因调查对象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证据属性。公安机关针对民事诉讼案外人所作的调查笔录系他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该案外人应为诉讼中的证人,对应的笔录就证据属性而言应为证人证言,不属公文书。除非有《民事诉讼
    2023-07-18
    129人看过
  • 庭审笔录笔录能否复印
    一、庭审笔录笔录能否复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2款: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七条规定:“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条规定“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参照本规定执行。”可以得知,当事人和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均可以依法查阅并复制案件材料。二、做笔录一般多长时间这要分情况进行对待,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进行询问时,如果没下拘留证,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一天)之内放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三、做笔录会对自己以后有什么影
    2023-06-14
    473人看过
  • 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能打印吗
    (一)询问笔录能不能打印有人说,询问笔录是笔录,笔录就应该用笔写,不能打印,其实这是一个误解。所谓询问笔录,就是把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记录下来,作为固定证据的形式,至于用笔记录还是用电脑记录,不是问题的实质,只要内容客观真实就行了。以前之所以叫笔录,是因为没有打印机,只能用笔记录。打个比方,古代的主要交通工具是马车,我们国家有很多地方把公路叫马路,难道因为名字叫马路,就只允许马车而拒绝汽车通行吗?再比如,古代货币是金属的,所以叫钱,现在用纸币,照样叫钱。名字有一定时代性,不要过于拘泥于其形式。法院的庭审笔录也是笔录,但法院有几个手写的,几乎都是打印,谁也不会否认其效力。实际上用电脑打印询问笔录有很多好处,一是速度快,纸面也比较整洁;二是打印前可以让当事人在电脑上修改,不至于把笔录改得面目全非;三是打印出来还不容易被篡改。当然,如果执法人员计算机操作水平比较差的,还是用笔记录的好。(二)现场检查
    2023-06-11
    286人看过
  • 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区别
    勘验笔录是对勘验情况的书面记载。是一种比较正式和专业的活动,一般不要求在违法现场当场进行。我们交通运输部门主要在路政管理方面用到的较多。现场笔录一般在案发现场当场制作,这里值得注意一个关键词“当场”,即要求“及时”制作。如果没有“当场”,也就失去了证明效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当场制作现场笔录,不得事后靠回忆补做现场笔录,这一点对执法工作尤为重要。指认笔录和辨认笔录区别是什么(一)、含义不同。辨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依法组织辨认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识别、确认的侦查活动。指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侦查破案、收集证据,带领指认人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确认的侦查活动。(二)、法律依据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侦查”程序中没有规定“辨认”,在“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中规定了“辨认”,但这里的“辨认”具
    2023-07-21
    485人看过
  • 执行笔录格式和要求
    法律综合知识
    执行笔录格式和要求:注意填写笔录中的“谈话起止时间”项目。止时则容易遗漏。该项目填写写完整,可以表明谈话期间的合法性,防止被谈话人籍此发难。依法完整地载明告知义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2024-04-30
    253人看过
  • 庭审笔录(刑事审判)
    【庭审笔录】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开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制作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分别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第一百七十二条法庭笔录中的出庭证人的证言部分,应当在庭审后交由证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证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第一百七十三条法庭笔录应当在庭审后交由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第一百七十四条对于当庭出示、宣读的证据,
    2023-04-22
    108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庭审笔录格式,庭审笔录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庭审笔录格式刑事附带民事庭审笔录格式:1.笔录开端格式:庭审笔录开端必须载明法院全称(XXXXX人民法院法庭审理笔录)、庭审笔录字号((XXXX)XX民一初字第XXXX号)、案由(XXXX纠纷)、开庭时间(XXXX年XX月XX日上/下午XX时XX分至XX时XX分)、开庭地点(第XX审判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XX,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XX,书记员:XX)、到庭诉讼参与人(原告及代理人、被告及代理人)。2.庭审前准备格式:书记员做庭审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核实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及到庭情况、宣布法庭记录、请审判人员入庭、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准备情况及请示是否开庭。3.核查当事人身份格式:审判长入庭后会核查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代理权限、原被告双方是否对对方的出庭人员有异议等。二、刑事附带民事庭审笔录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庭审笔录是反映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是法
    2023-04-23
    179人看过
  • 行政许可听证笔录格式范文,行政听证笔录在行政诉讼中的效用
    行政许可听证笔录范文案由:时间:(听证会起止时间)地点:许可申请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许可利害关系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许可办理人员(审查人员):(按照听证实际进行顺序如实记录)听证人员签名:许可申请人签名:许可利害关系人签名:听证笔录在行政诉讼中具有何种效用呢?(一)对法院审查范围的影响对经过正式听证程序而作出的行政决定,法院审查的范围以听证记录为限,这是对听证程序的尊重,是实现设立听证制度目的的有力保障。因为,行政诉讼是一种事后的权利救济途径,而听证是一种事先的权利防卫与抗辩机制,两者应相互衔接,协调运
    2023-05-06
    173人看过
  • 刑事辨认笔录模板
    一、刑事辨认笔录模板时间:xx年xx月xx日xx分至xx年xx月xx日xx分地点:侦查人员姓名、住址、单位:辨认人员姓名、住址、单位:见证人员姓名、住址、单位:辨认对象:辨认目的:辨认过程及结果:侦查员:辨认人:见证人:记录人:签字:二、辨认笔录的质证要点具体来看,公诉人员出具的辨认笔录能否作为定案根据需要满足以下三点:一是取证主体的合法性,即只能由侦查人员组织辨认;二是取证程序的正当性,即辨认前不得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多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个别进行,应当进行混杂辨认并使辨认对象具有类似特征和一定数量;三是强调取证方法的合法性,禁止以暗示或诱导的方式形成辨认笔录。在公诉人出具辨认笔录的情况下,辩护人则可以针对上述三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质证。1、主持辨认辨认经过的主持人员是否为侦查人员,且不得少于二人。2、辨认之前(1)辨认人是否接触过辨认对象。比如互殴案件中,在派出所经常会出现
    2023-04-13
    201人看过
  • 口供和笔录的对比
    口供: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笔录的概念和意义交通勘查笔录,是交通警察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对勘查过程、勘查方法、勘查结果所作的文字记录,其内容要反映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过程、现场状况,并且用文字叙述表达出现场图和现场照片中无法反映的各种交通事故情况。单独对某一客体勘验或者检查时,可以单独制作勘验、检查或检验笔录,如尸体检验笔录、肇事车辆痕迹勘验检查笔录等。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全面分析交通事故原因,准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行政处罚乃至对于交通事
    2023-07-05
    147人看过
  • 笔录和案底的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做笔录不等于有案底。做笔录不代表行为人是有罪的,是不会产生案底的。只要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有罪的并且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会产生案底。案底一旦产生,便终身保存,不得消除。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2024-04-19
    108人看过
  • 检察院笔录和公安笔录不一样会怎么办?
    一、检察院笔录和公安笔录不一样会怎么办?如果在公安局和在检察院的口供不一样,一般来说检察院会根据自己录的口供来进行起诉,公安机关的口供就不再作为证据提交。如果检察院把两份口供都提交的话,就会造成“翻供”,两份口供都成了没有效力的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检察院录口供一般多久?法律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
    2023-04-01
    52人看过
  • 从听证笔录到行政卷宗
    一自从1996年《行政处罚法》第一次把听证程序引入中国后,程序观念便在中国不断发扬光大,程序制度的建设也引起了国人的高度重视,可以说听证程序开辟了中国程序建设的新时代。但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引进的听证程序给我们带来万分欣喜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更深的困惑:听证经常成为一种形式,一种摆设。在听证程序中,行政相对人能够自由表达意见,并和行政主体进行平等论证,他们充分体验到了尊重、平等和公平。但最后的裁决结果却往往使他们大失所望,因为行政主体根本不按照听证的来裁决,而是听证归听证,裁决归裁决。公平的程序,不公平的结果,为什么在此却能如此悖离?对这种困惑的不断思考,使我们对听证笔录有了全新的认识。《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但对听证笔录应起什么作用,处罚法并没有规定。2003年颁布的《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则进一步规定:“…
    2023-06-06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刑事有什么笔录,行政也有什么笔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二者是有区别的,就刑事笔录而言,分为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
    • 勘验笔录和勘验笔录的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勘验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勘验笔录:就是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勘验笔录可以用文字记载,也可以拍照、录像、绘图或制作模型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宣读勘验笔录。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勘验人发问,可以要求重新进行勘验。
    • 录假笔录会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30
      首先行政拘留的纪录不同与刑事拘留的纪录, 1、不会在个人档案留档, 2、不影响您今后的出国、政审、担任公务员或者升职升学。 3、该纪律只会在公安内部系统留档备案,对外是不会公开,任何普通单位和个人也无法查询。
    • 怎么区别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8-26
      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的区别 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询问笔录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它具有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使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情、搜集证据的作用。 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虽然有共同之处,但是,二者有明显的区别: (一)含义不同 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
    • 行贿案的辩护笔录和被告辩护笔录怎么写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2
      律师阅卷笔录 时间:19××年××月××日××时至××时 地点:××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案由:故意伤害 被告人:A,男,××岁,××市××县人,×族,××市××中学学生,住××县×路×号×楼××号。因故意伤害于19××年×月×日被拘留,×月×日被取保候审。19××年×月×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月××日提起公诉。 一、案件事实及被告人陈述 1.起诉认定的事实 (应祥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