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复审请求怎样提出
专利复审请求提出的方式: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专利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且经依法复审后,仍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外观专利申请怎样申请
向商标局递交专利申请,提交的文件中应包含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专利行政部门将在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十八个月内进行初步审核。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申请人有2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三、专利权怎样申请
申请知识产权中专利权的方法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授予申请,附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
外观专利还需附交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办理相关费用的缴费;随后等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即可。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n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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