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电动自行车行业新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4 10:23:59 274 人看过

1、武汉市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制度。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的产品。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相关牌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领有外地牌证的电动自行车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允许销售者先行代理预登记等措施,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提供便利服务。

电动自行车逆行与机动车事故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电瓶车逆行造成交通事故的,首先要认定事故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是由电瓶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的,并且由其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5: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杭州电动自行车新规
    对消费者已购买或正使用的超标车辆,实行三年使用过渡期。已备案登记的超标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未备案登记的车辆,2019年3月31日前凭用户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车辆合格证,向住所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后可上路。杭州电动自行车新规定有哪些杭州电动自行车新规定有:1、已购买或使用的电动汽车符合新国家标准产品公告的电动和信息化部产品公告的,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车辆来历证明等材料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2、群众购买或使用的电动汽车符合旧国家标准并列入省经济和信息化部产品公告的,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车辆来源证明等材料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3、群众购买或使用的电动汽车既不符合旧国家标准,也不符合新国家标准,也不列入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产品公告,立即发挥作用2019年3月31日期间,携带有效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车辆来历证明等材料,可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2023-07-24
    335人看过
  • 成都电动自行车上牌新规定
    限制条件:超标电动车已经不能上办理上牌业务。交管部门重申全市存量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将结束,之后不再核发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超标。一、摩托车撞到电动车责任怎么划分责任我国法律虽未就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做出规定,但是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因为只要其设计最大时速超过20km/h,重量大于40kg,并且不具备单独人力驱动的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对于此类超标电动车,已经属于机动车。如果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对于超标的电动车,就必须按照机动车与机动车的性质处理事故。二、电动车上路被交警抓会对驾驶证有影响吗若是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被抓的,会影响小车驾驶证,超标电动车已经达到机动车标准,有小车驾照(C1)没有摩托车驾照的,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
    2023-06-27
    478人看过
  • 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法规
    当前,各地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出台了相关规定或细则,以长沙市为例,规定: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办理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安全行车、遵规守法的宣传教育,提升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本市对电动自行车登记有什么规定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牌证,并且按照规定安装、随车携带,方可上道路行驶。外省市号牌电动自行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也应当向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牌证并且按照规定安装、随车携带。《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登记管理的规定》第五条办理电动自行车注
    2023-07-21
    460人看过
  • 武汉市大阳四轮电动车上牌新规
    电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户口薄或者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2、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3、非机动车整车合格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放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南宁电动车上牌新政策南宁电动车上牌新政策为上牌有效期7年或10年,拟禁止拆除车速提示音装置,只得搭载1人。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
    2023-07-22
    482人看过
  • 武汉市电瓶车新政策2021年
    武汉电动车2021年新规为新增19条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示范道路。非机动车道路交通标志设计理念以科学、合理为宗旨。避免非机动车逆行、走机动车道、翻越护栏、不佩戴安全防护等行为出现。2021年1月至2月将进行电动车的集中管理,采取严格处罚措施,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2021年相关部门会研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扩大严管示范范围。武汉电瓶车上牌新规求答案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一)在非机动车上加装、改装动力装置或者拆除、改动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等更改非机动车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行驶安全的行为;(二)加装、改装车篷、阳伞、车厢、
    2023-07-01
    449人看过
  • 武汉失业金新政2023年是怎样规定的
    武汉失业金新政2020年是怎样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第二十六条鼓励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行组织就业、从事个体经营或以其他方式自谋职业的,可凭营业执照、外出务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经核准一次性领取余下期限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023-05-30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武汉电动自行车新规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0
      《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骑车打手机会可能被罚款50元,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提出了使用手持电话等影响安全行驶的行为、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未下车推行的、使用非机动车牵引其他车辆或者载人、载物装置的要求有这些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元罚款,并且要求电动自行车要有证驾驶。
    • 武汉电瓶车新规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7-16
      武汉电瓶车的新规定为《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的规定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1.在非机动车上加装、改装动力装置或者拆除、改动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等更改非机动车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行驶安全的行为;2.加装、改装车篷、阳伞、车厢、座位、高分贝音响等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等。”
    • 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有什么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2
      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车辆购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并现场交验车辆:(一)车辆所有人合法明;(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三)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纳入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当日予以登记,核发登记证、和号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 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22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允许销售者先行代理预登记等措施,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提供便利服务。
    • 武汉电动车上牌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6
      武汉电动车上牌规定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