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什么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6:02:47 193 人看过

一、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什么原则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是:受害人故意。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点适用无过错责任,即“主观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免责事由是:战争、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等。

二、交通肇事的民事责任该怎么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高度危险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责任相关文章
  • 高度危险作业的举证责任分配
    一、高度危险作业的举证责任分配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诉讼与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对于构成侵权行为的四要件,由于两种侵权类型都适用无过错的归责原则,故受害人都无须对加害人具有过错负举证责任,但受害人均须证明存在有侵权行为、有损害后果,差异在于损害后果与加害人的侵害行为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的证明上。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对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医学和科学有时尚不能完全揭示侵害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原因,受害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是一种盖然性的证明,否则对受害人来说并不公平。在受害人就因果关系的盖然
    2023-06-18
    493人看过
  • 高度危险物被盗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人是谁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高度危险物被盗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高度危险物品的管理高度危险物包括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这些物品因为本身即具有对人身、财产极易造成损害的高度危险性,因此,国家对高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高度危险物生产、储存和处理制定了严格的规范。高度危险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规范,对其占有、使用的高度危险物进行储存或者处理:(1)生产、储存、使用高度危险物的,应当根据高度危险物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
    2023-04-17
    399人看过
  • 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如何赔偿?
    网友提问:我弟弟从事的是高空作业,请问律师,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请问会有哪些赔偿?黄和清律师回答: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只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时才能从事的活动。如高空施工、操作,高压输电,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生产、网友提问:我弟弟从事的是高空作业,请问律师,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请问会有哪些赔偿?黄和清律师回答: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只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时才能从事的活动。如高空施工、操作,高压输电,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生产、运输、存储,火车、飞机等高速运输工具的运行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只要存在损害事实,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使损害是由受害人的过失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也不能免除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2023-06-08
    135人看过
  • 动物致人损害如何赔偿,动物致人损害赔偿适用什么原则
    一、动物致人损害如何赔偿动物致人损害赔偿需要分情况讨论,分别有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暂时性损害、人身永久性损伤和致人死亡这四种情形。1.动物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损失进行赔偿;2.动物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时间恢复,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还应支付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等;3.动物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的,应根据具体的伤残程度,赔偿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残疾生活补助金等;4.动物致人死亡的,还会涉及到救治费用、丧葬费、抚慰金、以及受害人生前抚养者(如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等。二、动物致人损害赔偿适用什么原则动物致人损害赔偿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其举证责任也是由加害方,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受害人应当证明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在受害人证明上述责任构成以后,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即被告如果主张免责,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023-05-03
    137人看过
  •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什么
    高度危险作业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高度危险性的,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进行活动,才能够控制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减少损害发生的几率。《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致害责任】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3-06-13
    246人看过
  •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应当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一、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应当如何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规定,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高度危险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规范对其占有使用的高度危险物进行储存或者处理。二、高度危险物所有人与管理人有什么责任1、管理人的赔偿责任。抛弃高度危险物的所有人与管理人的连带责任与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略有不同。虽然抛弃高度危险物的所有人与管理人可能基于共同的过错或过失致人损害,由于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管理人占有或支配的,追究管理人的赔偿责任是理所当然,不需要考虑管理人的过错或过失行为。2、所有人与管理人的共同责任。追究所有人与管理人的共同责任,就必须证明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管理人致人损害,所有
    2023-06-07
    320人看过
  • 高度危险活动致害由谁担责
    一、高度危险活动致害由谁担责民法典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故此,高度危险活动致害应该由经营高度危险活动的经营人承担。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二、什么是高度危险活动高度危险活动是指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或者高速轨道运输工具等高度危险活动。从事高度危险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高度危险活动的经营者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高度危险责任是指高度危险行为人实施高度危险活动或者管理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
    2023-06-15
    208人看过
  • 不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情形
    1、被侵权人主动、故意如果被侵权人带有主动、故意的意图,利用高度危险作业中的物品、行为或设施等造成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表象,其实本质并不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侵权。2、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具有具有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和不可克服性等特质,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高度危险作业表象,其本质上并非责任方的过错,所以并不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侵权。3、自甘风险自甘风险是指受害人原可预见损害的发生又自愿甘冒损害发生的危险,结果损害却真的不幸发生了。自甘风险行为带有已知、主动冒险的性质,责任由被害人自身承担。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有些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既含有故意有含有过失的成分,对于这种情况,不便于以过失还是故意来进行表述,因此应认定为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一、高度危险责任纠纷的类型有哪些(一)民用核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是指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依法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所引发的纠纷。根据
    2023-06-21
    128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高空坠物适用的责任原则是什么
    一、《民法典》规定高空坠物适用的责任原则是什么《民法典》规定高空坠物适用的责任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二、高空抛物与高空坠物的区别有哪些1、坠物没有人的意识,坠落时无人知道或者不能控制。往往是旧的建筑附着物等。而抛物是有行为人故意为之,是受控制的,或者说是可以阻止危险结果发生。抛物和坠物区分的意义是,考虑赔偿责任时承担责任的轻重等。2、坠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赔偿责任。而抛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补偿责任。因此,责任的大小和数额的大小均有较大差异。3、“高空抛物”与“高空坠物”区别的关键在于致人损害之物是
    2023-04-13
    434人看过
  • 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适用什么原则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适用什么原则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3.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二、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都有哪些侵权责任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包括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
    2023-12-01
    492人看过
  • 作业伤害责任归属原则
    高度危险作业在造成了他人损害时,对其责任的归则主要有三个原则,即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均无过错但已经发生了损害后果的情形。哪些属于高度危险作业高度危险作业主要包括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等相关的工作,只要属于这些类型的工作都属于高度危险作业,民法典也对这些高度危险作业做了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
    2023-07-20
    360人看过
  • 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
    一、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对于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国内外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主张:一种是过错责任原则,即认定医疗事件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必须以存在过错为基础。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另一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有损害事实发生,就不问当事医生是否存在过错便直接确定民事责任。持这种看法的人将医疗服务类比高度危险作业,认为医疗服务的对象是人的生命健康,由人的生命健康的极端珍贵性决定,医疗服务是高风险的职业,这种职业性质本身就决定了从业者应负有特别注意义务。因此,只要违背这项义务,给病员造成损失,不管其存在过错与否,都要承担责任。后者是实践中惯用的。二、医疗事故谁来举证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度,就是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说自己享有某项权利,如赔偿请求权,就要提供证据论证自己确实享有该享权利的充分理由;另一方要否定对方的主张,就要用证
    2023-06-01
    179人看过
  • 构成高度危险作业具备的条件是什么,高度危险作业包括哪些
    构成高度危险作业具备的条件包括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必须采取一定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包括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等作业。一、构成高度危险作业具备的条件是什么构成高度危险作业具备的条件: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这里的周围环境是指人们的财产或人身的安全状态)。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当高度危险作业的客体在没有被投入营运活动时,只是作为一种静止的物体存在,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即使造成损害,也不属于该种责任。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高度危险性的,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进行活动,才能够控制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减少损害发生的几率。二、高度危险作业包括哪些高度危险作业包括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
    2022-08-27
    164人看过
  • 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免责情形有什么
    一、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高度危险作业作为一种行为,其行为的方式是作为只要作业人实施了作业行为就构成了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2、有损害结果高度危险作业的损害结果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结果和财产方面的损害结果。其赔偿的计算方式和其他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的计算方式大致相同,只要高度危险作业行为对被侵权人造成损害就符合损害结果的这一要件。3、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高度危险作业行为必须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因果关系应由被侵权人负举证责任。如果无法证明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则推定为存在因果关系并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二、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免责情形1、被侵权人故意如自杀、自伤。例,甲想自杀,但又怕痛苦,听别人说触电身亡没有痛苦,于是在某日拿了根湿棍子去撩高压线,触电身亡,电力公司对甲的死亡不负赔偿责任。2、不可抗力某航班在航行过程中突遇龙卷风和雷
    2023-06-07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民事责任
    相关咨询
    •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诉讼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所谓高度危险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 高度危险作业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高度危险作业在造成了他人损害时,对其责任的归则主要有三个原则,即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均无过错但已经发生了损害后果的情形。
    •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怎么维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01
      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这里的周围环境是指人们的财产或人身的安全状态)。 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当高度危险作业的客体在没有被投入营运活动时,只是作为一种静止的物体存在,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即使造成损害,也不属于该种责任。 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高度危险性的,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进行活动,才能够控
    • 高度危险作业导致人损害的案件要怎么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因非高压电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可以参照高压电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费用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方法进行处理。
    • 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是什么意思,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高度危险责任是指:持有或经营某特定具有危险的物品、设施或活动之人,于该物品、设施或活动所具危险的实现,致侵害他人权益时,就所生损害负赔偿责任。一、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高度危险作业作为一种行为,其行为的方式是作为只要作业人实施了作业行为就构成了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