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劳动协议有哪些具体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9:02:00 124 人看过

一、临时工劳动协议适用范围

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一)合同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劳动力的宏观管理,增强企业用工活力,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穗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各种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专业户、个体户招用临时工管理。

第四条使用外地临时工(指非市区城镇户口临时工,以下同),应按“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根据本市生产需要和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的精神,合理招用,加强管理。

(二)签订执行

第五条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临时工,必须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1、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

2、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

3、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4、生产、工作的环境条件,劳保用品发放具体规定;

5、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奖惩规定;

6、双方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具体赔偿规定,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在履行在确需变更劳动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八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严格履行。如发生纠纷,由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临时工劳动合同书》统一由市劳动局制订。

(三)招收管理

第十条被招用的临时工,必须年满十六年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者;如从事繁重有毒有害工种作业的,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开向社会招收持有本市区待业证的人员为临时工,并应直接到临时工户口所在地的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

第十二条在本市区城镇内确实难以招到临时工的工种和岗位,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自行招用外地临时工。被招用的临时工,不得迁移户粮关系,并必须持有身份证和当地乡镇以上劳动管理部门证明。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外地临时工,须按下列规定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领取《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

1、中央、部队、省、市属单位,外地驻穗单位,到市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2、区属单位、私营企业,到所属区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3、街属单位、乡镇企业、个体户、专业户,到所属街道、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外地临时工必须在被招收后三天内,凭《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到公安部门申报领取《暂住证》。如由用工单位或雇主解决住宿的,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到住宿地派出所办理手续;自行解决住宿的,由本人持有关证明到住宿地派出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必须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如实填报使用临时工人数。

第十六条使用工单位要有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管理临时工。其任务是负责临时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技术培训;管理临时工的行政事务;处理临时工的纠纷和一般违章行为。

(四)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临时工的工资,应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可采用多种工资形式,但不能低于本地区同类行业同等工种正式职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国营企业临时工的工资,必须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凭用工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支付。

第十九条临时工的一般性生活福利待遇,应与用工单位正式职工相同。

第二十条临时工患病、因工伤残、退休养老等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

第二十一条用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临时工进场时,用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临时工从事特种作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后才能上岗位。

第二十四条临时工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以及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保健食品费用,应参照用工单位同类工种正式职工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由用工单位负责统计、上报,并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处理。

(六)合同罚则

第二十六条凡违反本办法招收、使用临时工者,按管理权限,由市、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

1、用工单位在招收、使用临时工中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的,按违章招收、使用人数处以每人每月二十元罚款。

2、视违章情节轻重,对用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雇主处以五十至二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其主管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对个体雇主,需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个人债务转让协议的要求具体有哪些
    个人债务转让协议的要求有:转让人和受让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要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债务人转让个人债务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一、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只要股权转让协议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通常就是有效的,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二、私人股权的约定有效吗股权私下协议只要满足如下条件就有效:签订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但涉及股权外部转让的,则还需满足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等条件才有效。三、股份分配协议满足哪些条件就有效股份分配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3-06-24
    379人看过
  • 具体规定劳动事实关系的要求有哪些
    一、具体规定劳动事实关系的要求有哪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鉴定劳动关系需要多久劳动关系认定一般需要45天。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天。因此,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50天之内可以作出仲裁裁决;如果
    2023-12-23
    243人看过
  • 离婚协议的具体要求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要达成离婚协议,需要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协议等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是很多夫妻离婚的首选。但要提醒大家,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一定要严格约定,否则会引发一系列后续纠纷。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适当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将发给离婚证。民法典协议离婚应该如何写离婚协议书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里面通常要包括: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双方签名和离婚协议书制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7-02
    477人看过
  • 劳动法中对临时用工要求有什么
    我国《劳动法》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劳动者符合法定年龄,为用人单位实际提供劳动的,即认为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劳动关系,属于正式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所以,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是合理的,用人单位不应以任何借口予以推脱。随着《劳动法》的颁布和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及劳动力市场的日益成熟,所谓的“临时工“和“正式工
    2023-06-02
    372人看过
  • 处理各类劳动争议的具体要求
    由劳动合同引起的劳资纠纷很多。处理因不同原因引起的劳动争议有不同的具体要求1.处理因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合同争议①如果用人单位不允许终止已到期的劳动合同而引发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支持雇员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无协议的,合理处理双方其他合法要求②如果用人单位附加了不允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导致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应查明附加条件是否经双方同意并合法确立,然后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对劳动合同的终止作出裁决③因解除劳动合同及后续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应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充分同意,按照续签合同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持劳动者的请求④劳动合同期满后,因未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合同双方负责,法律不保护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依法支持解除
    2023-05-07
    363人看过
  • 商标异议申请具体要求有哪些
    (一)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二)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三)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四)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五)异议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商标异议申请书提交后要做什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
    2023-02-19
    193人看过
  • 临时用工协议算不算劳动合同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过去意义上的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不复存在,临时用工也是劳动合同工。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因此,“临时用工协议”在具备以上条款的情况下应视为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劳动合同不写明工资行吗劳动合同不写明工资不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
    2023-03-17
    292人看过
  • 临时用工劳动协议书如何书写?
    随着我们国家的不断发展,各项法规也在不断健全,其中劳动法就在各个方面都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它也不仅会保障正式劳动者,也会保障着临时工的权益,那么临时用工劳动协议书如何书写?一般情况下要在协议书中写明合同的期限,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及工资报酬等信息。根据《_________》的规定,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劳动合同。二、生产工作任务:1.乙方在甲方从事_________工作。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生产任务。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生产、工作条件: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
    2023-04-29
    395人看过
  • 具体有哪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当事人可以向下列调解组织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2023-05-31
    198人看过
  • 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则具体有哪些
    一、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则具体有哪些处理劳动争议需要遵循合法、公正等原则。1.合法原则,处理争议首先要依法进行,即有法律依法律,没有法律依法规,没有法规依规章,没有规章依政策。2.公正原则,一方面要将劳动争议当事人置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有超越另一方当事人的特权,另一方面应注意依法保护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劳动者。二、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是怎样的劳动仲裁地点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地进行确定,劳动仲裁管辖权主要有两个地方,一个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一个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上班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属于公司注册地。职工想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在公司注册地或上班地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劳动仲裁机构在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需要考虑是否拥有管辖权。对于不具有管辖权的劳动纠纷,仲裁机构不能受理,并需要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劳动
    2023-10-18
    77人看过
  • 中介劳务临时工协议是劳动合同吗
    劳务协议并非您所理解的劳动合同范畴。它实际上是指明确劳务关系的法律文本,其签约双方既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非法人组织;而劳动合同则代表着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益相关的约定协议,包含了诸如劳动合同期限、佣金待遇以及其他诸多特殊条款。正是由于这些显著差别,此两种协议在实际操作中有着严格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4-05-16
    39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署的具体时间要求
    通常规定劳动合同应在员工被雇佣后的一个月内签署,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法律制裁。然而,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延迟或补签。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主张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然而,根据深圳的审判实践,如果劳动者主张支付双倍工资,法院将不予支持。因此,用人单位应尽快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法律风险。根据通常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当在员工被雇佣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因为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是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时间,正常情况下是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但实践中,往往用人单位是过了一个月之后,再与劳动者补签的,并把劳动合同的签字日期倒签在法定期限之内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间包含了已经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
    2023-11-14
    244人看过
  • 要求离婚的要求具体有哪些
    离婚的基本要求:1、双方自愿离婚,在财产和子女抚养方面取得一致的意见,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申请时,应持户口、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3、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的,可以提出离婚要求有哪些怀孕期女方要求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一)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
    2023-08-03
    240人看过
  • 公司招临时工需要签署哪些协议
    一、公司招临时工需要签署哪些协议招聘临时工时,务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从法律视角而言,并无临时工这一特定范畴存在,凡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皆为劳动工种,双方势必签立书面劳动合同,以确立薪资待遇、服务期限等相关事项。在确定劳动关系之际,应依法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若达成共识,可自由选择适配之劳动合同类别;劳动合同经由双方署名或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临时工怎么赔偿人生损害赔偿在我们伟大祖国的土地上,无论您是正式员工还是兼职的临时工种,皆应依法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各项权益,其中便涵盖了在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件中所享有的赔偿权利。倘若不幸在劳务途中遭受伤
    2024-07-27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协议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有哪些具体要求?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23
      离婚协议应该是夫妻双方的合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一方起草离婚协议,让另一方签字。既然离婚协议应该是双方的合意,那么在写离婚协议时也应当尽量考虑一下对方的可接受程度,否则如果对方不在离婚协议中签字,这个协议也就是一纸空文。
    • 临时用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吗, 劳动合同对临时工有哪些约束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6
      临时用工需要签订临时合同协议,不需要缴纳社保,临时工属于公司用人体制之外,不在单位的正式编制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即无论临时工还是正式员工只要确定劳动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且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是指国
    • 临时工临时工签劳动合同有要求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4
      很高兴为您解答临时工签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临时工的本质是源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门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
    • 协议分公司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8
      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
    • 雇请临时工是不是劳动关系,具体规定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09
      雇请临时工属于劳动关系。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约束等,可以认定双方间存在劳动关系。 此外,用人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工作人员或承包人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在外招用人员,不为反对意见; 或受招用人员有充分理由相信该工作人员或承包人是代表用人单位的,如果劳动者确实为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认定受招用人员与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