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的概况、法律和操作规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04:50:23 147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之一,是指在坚持集体所有权和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土地信托服务主体接受土地承包者的委托,通过相应的程序,对土地承包者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经营管理,并且定期向土地承包者支付信托收益的行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

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程序是: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第三条规定,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抓紧研究探索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的相互权利关系和具体实现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租赁经营的区别
    土地承包与租赁的区别: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一、土地租赁应交税费有几种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增值税:按不含税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地税有可能按核定征收的办法计征,从全国来看,其附征率在1%-5%之间,普遍在2%-2.5%之间。与土地租赁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土地管理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税法》等。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2023-03-15
    25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规定的经营权流转是怎么规定?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第三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
    2023-08-15
    346人看过
  • 农村士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方法的介绍
    农村士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新规定: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农村土地承包权转让有什么条件农村土地承包权转让要满足下列条件: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2.须经发包方同意。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
    2023-08-05
    34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合不合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合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属于国家所有而由农民集体长期使用。土地经营权转包是承包方自主决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或者无偿地转移给其他农户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土地转包应及时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2024-05-10
    34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模式、问题法律分析与经验总结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发展模式当前,全国各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日益加速。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发展呈现出不同的模式。(一)交易平台推动。即政府投资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通过建立流转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体系,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市场交易程序,从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供求双方搭建交易平台。如山东省滕州市西岗镇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建有服务大厅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庭,大厅内设土地流转信息联络、收益评估、合同鉴证等窗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同时,政府要求各村或居委会设立服务站,明确村会计为信息联络员,及时收集报送各村待转出土地信息和土地需求信息。三年时间内,该市场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1.3万亩,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5,涉及4000多户农户,亩均效益达到7500元。根据对该市68户转入土地农民的调查,2007年
    2023-05-03
    28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拥有怎样的法律地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实法律地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作为我国农村农地使用的一种经营模式,其经历了20世纪70年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十五届三中全会后的“家庭承包经营”,直至2003年3月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最终规范于法律调整范畴,“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正在我国逐渐突破局限,得到逐步完善。但是,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的重视和发展不相适应的是土地征占补偿的对象和份额中始终未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应有的考虑和确定。调整征地补偿的法律规范在我国主要是《土地管理法》。1999年施行的《土地管理法》较之修改前,在土地补偿标准方面作了提高。可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依然没有明确,征地补偿费也只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费、附着物补偿费。有的法律阐述认为,安置补偿费实质上笼统包含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因为,安置补偿费的标准中考虑的是农民就业和生活保障。
    2023-05-04
    49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征地补偿金归谁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集体土地所有权仍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因此征地补偿金仍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但地上附着物不属于集体所有转让后归承包商所有。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地计划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实施,由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征收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征地补偿期限,应当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公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乡(镇)、村公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补偿标准有争议的
    2023-05-31
    23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上有限制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根据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转让给外地人吗可以流转给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但要符后两个条件:1、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2、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
    2023-08-14
    456人看过
  • 农民土地承包和流转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最早是1995年提出的,国发19957号《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2、《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3、
    2023-02-15
    399人看过
  • 株洲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暂行办法全文
    《株洲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林地林木流转按有关法规及规定执行。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总体要求及目标。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到2020年,全市农村耕地流转面积达到耕地总面积的50%以上,山地流转面积达到40%以上,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例达到30%以上,农村一家一户生产基本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及当事人。(一)农民在流转承包土地时,可以采取
    2024-01-26
    407人看过
  • 如何理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如下理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决定了其具有不可继承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户成员以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也就是说,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是属于某一个家
    2023-09-16
    67人看过
  • 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中流转人如何规定?
    许多有过购买小产权房、回迁房想法的市民都应该知道,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住宅是没有土地证的,只能在本集体组织内部进行买卖交易流转,出售转让给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农村经营性质的土地承包权转让是否也有这样的规定,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中流转人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
    2023-06-03
    12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书怎么写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2023-05-03
    175人看过
  •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基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什么条件?
    一、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基本原则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基本原则有:1.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不允许借确权登记推翻原有承包关系,重新调整或收回农民的承包地。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农户承包地实际面积与账证不符的要结合当地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计入账证。3.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出现的等级高的土地以少顶多,等级低的土地以多顶少,造成的实际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以实测面积登记颁证。4.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清查、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遇到困难和问题都应该实行民主协商,坚决杜绝发包方独家操作。5.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试点地方的土地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什么条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的条件有: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2.须经发包方同意。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
    2022-07-03
    27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流转能在农村办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7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九条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四十一条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怎么操作,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0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操作如下: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拟订公布承包方案;个人以家庭为单位作为承包主体进行承包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核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到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由登记机构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造册。
    • 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能否进行继承?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15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能够继承,农村承包土地继承的方式为继承人与发包人进行协商签订承包协议,继承人进行生产收益,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能继承,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0
      规定是只能本村户籍子女才可以继承。“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同时,《农业法》亦规定: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果园、茶园、桑园等)、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及集体所有的畜禽、水利设施、农机具等,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
    •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的范围可以经营性转让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
      有关农村承包土地可以转让吗,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流转有很明确的规定,具体有:第三十二条【承包权流转方式】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流转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