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养—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7:22:42
419 人看过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
B.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
C.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
D.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据此可知,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送达—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3-3-39)
266人看过
-
公诉案件和解程序—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251人看过
-
WTO争端解决机制—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15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收养
词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 更多>
#涉外收养
最新文章
#涉外收养
相关咨询
-
-
考试题找答案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9临时股东大会[Extrordirygeerlmeetig,EGM]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
-
-
关于公司收购涉及债权的相关问题解答贵州在线咨询 2025-01-10关于公司收购涉及债务问题,我们在此回答:在合并过程中,原公司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接。然而,在收购前,合并各方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并达成降低负债金额的协议。如果原公司已陷入破产境地,这一协议对双方都具有利害关系。《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应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需
-
买真题答题犯法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8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购买答案者也可涉嫌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可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出售和购买真题都涉嫌违法,如果出售的试题是真实的,出售者和购买者都涉及泄露国家秘密,涉嫌构成犯罪,如果出售的试题是虚假的,出售者就涉嫌构成诈骗,购买者因与出售者签订的合同是违法的,自己造成的损失就无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