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42:20 377 人看过

发布部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冀食药监传[2003]2号

各市药监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

近来,食用植物油、粮食、肉类、鸡蛋等一些生活必需品在个别地区价格出现市场调整。国家和省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好市场秩序,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确保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为贯彻落实此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对于保障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

粮油、肉类、鸡蛋和蔬菜等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以及良好的市场秩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的安定,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监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和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监管执法职责,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

二、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前形势,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粮油、肉类、鸡蛋、蔬菜等食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稳定。要尽快落实国务院部署,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食品质量监控,确保食品货源质量安全。要组织力量重点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进行综合监督和检查。卫生部门要加快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监管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

三、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要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和打假行动,严厉打击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取缔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要严把食品入市关,特别要加大对重点食品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专项质量监督抽查和假冒伪劣查处力度。当前特别是对于生产经营粮油、肉类等重要食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售注水肉、使用“瘦肉精”、添加“吊白块”以及超标使用防腐剂等违法行为,要依法给予严厉打击,集中力量抓好大要案的查处工作。

四、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和市场流通秩序监测,密切关注食品质量和流通秩序动态。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监、工商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和市场流通监测网络,建立责任制,密切关注、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质量安全和市场流通秩序情况,做出及时、准确的具有前瞻性、规律性的分析。对食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预报预警,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和食品安全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遇有食品安全问题及食品市场秩序异常情况发生,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以便采取措施妥善处理解决。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

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河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15号《河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7年12月11日省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长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河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和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的职责,做好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2023-06-07
    321人看过
  • 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我国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已由技术监督和专业监督等系统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和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形成了质量监督管理网络。1、技术监督系统。全国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全国商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商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本地区承担质量监督检验任务的单位开展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为适应我国商品监督检验工作的需要,国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集中的城市都建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其任务是:根据标准进行商品质量监督检验,当产、销双方对商品质量有争议时执行仲裁检验,管理产品质量认证,组织生产许可证发放和参与优质产品审查工作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主要有四种形式: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要承担国家指定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各部级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本行业内部企业的产品质量监
    2023-06-07
    76人看过
  • 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06-8-2执行日期:2006-8-2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稽查科:现将《滁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参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各单位在今年10月底前配齐法制审查员,并将人员名单报市局人事教育科。二、市局将组织开展法制人员的培训工作,为做好法制审查工作打好理论基础。二○○六年八月二日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法程序规定》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核审机构对同级办案机构承办的已立案并调查终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书面审查、复核。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2023-06-06
    358人看过
  • 食品药监局属于工商局管吗
    现在已经没有食品药品监管局了,去年机构改革,原来的工商局,质检局,食药局三局合一,组成了如今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市政府汇报。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涵盖了原来三个部门的职能,行使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具体包括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监管、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国家质检总局内设机构有哪些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法规司、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直销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市场规范管理司、企业注册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广告监督管理司、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人事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局。国家质检总局内设17个司(厅、局),即;办公厅、法规司、质量管理司、计量司、通关业务司、卫生检疫监管司、
    2023-03-17
    349人看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复议组织和职责第三章申请和受理第四章审理第五章决定第六章附则2002年7月10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二○○二年八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依法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其受理、审理、决定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复议案件是指:(一)不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二)不服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三)其他依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管
    2023-04-24
    212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厅(局):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告法》、《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的问题通知如下:一、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禁止宣传疗效,禁止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二、保健食品广告应当严格依照由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保健功能(目录见附件一)进行宣传,不得超出和扩大。三、保健食品广告应有明显的保健食品标志(图形见附件二),应使消费者容易识别其为保健食品。在可视广告(如影视、报刊、印刷品、店堂、户外等广告)中,保健食品标志所占面积不得小于全部广告面积的1/36;其中,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影视、户外显示屏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须不间断地出现。在广播广告中,应以清晰的语音表明其为保健食品。四、对县
    2023-04-24
    479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9
      国食药监复决字〔〕号申请人:(姓名)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联系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第三人:(姓名/名称)住所(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联系地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于年月日受理。现已
    • 国家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局食品卫生许可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2
      食品卫生许可证简称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通俗的说,涉及到食品生产的单位或个人,才需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根据2005年12月卫生部印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8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等。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办法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5
      (一)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符合《行政复议法》第二章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 (三)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范围; (四)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五)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理由; (六)申请人不服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经客观存在; (七)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作为的,应当有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申请的事实; (八)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荷塘分局行政处罚规定是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4
      希望能帮到你! 第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一)在监督检查及抽验中发现案件线索的;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的; (三)上级机关交办或者下级机关报请查处的; (四)有关部门移送或者经由其他方式、途径披露的。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第十八条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 (二)有违法事实; (三)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