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占地的土地使用税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09:50:36 387 人看过

1、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车站、停车场、保养场、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包括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务用地、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包括车站(含出入口、通道、公共配套及附属设施)、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含单独的综合维护中心、车辆段)以及线路用地,不包括购物中心、商铺等商业设施用地。

3、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是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批准建设的,为公众及旅客、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所。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指依规定批准建设的,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系统、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城快速轨道系统,不包括旅游景区等单位内部为特定人群服务的轨道系统。

一、哪些情况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企业内部绿化用地不免)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农副产品加工厂占地和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的生活、办公用地不包括在内。

包括: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是指纳税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自行填海整治的土地,不包括纳税人通过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已填海整治的土地。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1、政策性免税:

(1)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在厂区以外、与社会用地段未隔离的;

(2)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

(3)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城市公交场站、道路客运场站的经营用地。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车站、停车场、保养场、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包括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务用地、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修路占地补偿规定
    征地补偿标准
    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严格的按照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8倍来进行不同的判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因为国家要建设公路用来发展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而必然会需要征收那些被省道占用的土地,那么,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其实被征收的土地用做是省道虽然比较特殊却也仍然是按照基本的征地标准计算补偿的。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2023-07-02
    379人看过
  • 北京土地使用税使用地点是怎样分级纳税的
    一、北京土地使用税使用地点是怎样分级纳税的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六个纳税等级具体为:每平方米年纳税额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部分土地分级范围:一级土地复兴门北大街、西四东大街、景山前街、东三环中路、建国路、东长安街等;所围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区。二级土地东直门外斜街、农展馆北路、东四环中路西侧、崇文门西大街等;所围地区除一级地区外的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三级土地西三环北路、中关村北大街、科荟东路、朝阳公园西路等;所围地区除一、二级地区外的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区。四级土地西四环北路、清华西路、清华东路等;所围地区除一至三级地区外的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区。五级土地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除一至四级土地以外的其他地区。六级土地市域范围内,除一至五级以外的其他地区。二、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税优惠(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
    2023-05-04
    194人看过
  • 铁路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
    2023-03-22
    352人看过
  • 承租的土地土地使用税怎样征收
    一、承租的土地土地使用税怎样征收承租的土地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进行征收,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二、征收有土地使用证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有土地使用证遇到拆迁的话那么要看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是划拨土地使用证,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够得到补偿的。补偿包括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以及地
    2024-01-26
    466人看过
  • 风机占地缴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的
    计税依据是实际使用面积。根据《税法》规定,土地使用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二)企业
    2023-06-17
    488人看过
  • 修路占用耕地中的土塘赔偿吗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
    2023-05-04
    6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补充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若干具体问题明确如下:1、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应否征税问题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2、关于对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多层建筑用地的征税问题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土地使用税。3、关于对缴纳农业税的土地应否征税问题凡在开征范围内的土地,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按规定免予征税以外,不论是否缴纳农业税,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4、关于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的用地应否征税问题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原则上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但对有些基建项目,特别是国家产业政策
    2023-04-11
    198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怎样不交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怎样不交土地使用税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2023-06-15
    271人看过
  • 租厂房的土地使用税的规定
    随着在外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导致农村很多土地都是空着的,那么有人就会去承包这些土地,租用的人也要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缴纳依据是因为土地是国有财产,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所以不管是在城市办企业还是农村办企业,都得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租厂房的土地使用税如何规定?且看以下解答和论述。土地使用税是由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承担的,所以应该由“出租方”交纳。对于中国土地税制的界定,学术界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比如有的学者把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农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等五个典型的税种称为"土地五税";有的学者把上述税种都归为土地税费。中国土地税制的构成可分为主体和附属两部分,主体是针对土地及其附着物征收的税,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附属主要是包含在其他各类税种中主观上虽没有针对土地征收,但客观上起到了调节土地资源作用的税收。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除农
    2023-04-19
    68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区别是什么
    1、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包括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视同占用耕地。占用已开发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结合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规定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2、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耕地占用税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3、特点城镇土地使用税: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2.征税对象是土地。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耕地占用税: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
    2023-04-13
    9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规定的是由谁缴纳
    土地使用税规定的是由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
    2023-04-16
    366人看过
  • 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税怎么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是需要纳税的,也即土地的纳税对象是居住在城镇以上的居民以及企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一、怎样计算土地税?土地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是:1、大城市为1.5至30元;2、中等城市为1.2至24元;3、小城市为0.9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6至12元。二、土地税怎么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是指对在市、县、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税额,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计算公式为,应税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实际占用面积乘适用单位税额。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
    2023-02-24
    188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的补充规定?
    一、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土地解释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土地是指属于这些区域的国家和集体的土地。二、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城市是指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发达、人口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城市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是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是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第四,纳税人确定的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理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
    2023-08-08
    289人看过
  • 招拍挂土地税费之土地使用税的法律规定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为便于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内容,现将公告内容解读如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这是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由土地使用人直接征地的情形所做的规定。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土地管理方式的逐步规范,目前土地出让的主要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储备中心征用土地,经过前期开发,然后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给土地使用人。因此,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目前,地方土地储备中心征用耕地后,对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方式是
    2023-04-14
    9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修高速公路占用农民土地修路占用农民的土地建公路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8
      要看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 怎样规定土地使用税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 修路占用土地补偿标准修路占用土地怎么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9
      修路占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规定,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
    • 占用土地应怎样补偿,修路占用林地该怎样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7
      个按照耕地的标准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 土地被征收修路,但是修路又占用不到土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征收后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其所有权不再是集体所有,而是国家所有。你提出的问题,要看具体情况。即,村干部占用的土地性质如果是国有土地,其主张权利的主体就应该是国家,国家有征收土地的单位来主张权利,比如交通局或其下属单位,向权利主体或其功常哆端馨得鹅全珐户上级可以反映。如果村干部占用的土地性质还是集体土地,那村民集体是权利主张的主体,召集村民大会即可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