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障义务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9:20:42 173 人看过

一、安全保障义务是什么意思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是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下基于公平、正义的需要而得出的,是一种法定义务,义务人必须履行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积极作为的义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损害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归责原则上,安全保障义务应适用过错责任规责原则,由受害方承担义务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是以从事社会会动的特定场所的所有者、经营者以及其他对进入该场所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如宾馆、商场、超市、酒店、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此类主体的共同特点是对该场所具有实际的控制力,且不易交易关系为必要。

二、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怎么承担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承担形式有两种,即直接责任和补充责任。

1、直接责任。直接责任是行为人自身未尽保护关照义务,致使其行为导致相对人造成损害而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的责任形式。如对发生损害的潜在危险,在没有第三人介入的情况下,管理人和组织者本能够合理予以控制,但是没有予以合理控制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

2、补充责任。补充责任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对一个被侵权人实施加害行为,或者不同的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行为而致使被侵权人的权利受到同一损害,各个行为人产生同一内容的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享有的数个请求权有顺序的区别,先行使顺序在先的请求权,再行使其他请求权的侵权责任形态。

三、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范围

1、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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