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以仲裁条款抗辩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01:00:11 297 人看过

债务人以仲裁条款进行抗辩的行为有效。债权债务转让后,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则可以提出抗辩。

一、债务转让必须以债权债务为基础吗

必须以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为基础,才能成立债务转让。但债务人和受让人之间不是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债务人在与受让人达成转让的一致意见,并经债权人同意后,就可以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存在的债务转移给受让人。

二、债权债务转让约定需注意什么

注意下列问题:

1.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

2.债务转让应当取得债权人同意。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要依照其规定。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三、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变了吗

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变了,诉讼主体变为受让人和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仲裁对抗代位债权人是否合法
    仲裁对抗代位债权人是合法的,但是最终的仲裁的结果如何,应该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处理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因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一、怎样仲裁解决合同纠纷仲裁是指合
    2023-02-17
    457人看过
  • 破产阶段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一、破产阶段仲裁条款是否有效企业在破产清算阶段的,企业法人资格未消灭,破产前约定的仲裁条款有效,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可以申请仲裁解决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二、企业破产法人承担什么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提出破产申请,一般由法人自主决定即可,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会有一个法人代表,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意见应代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反之,法人代表就应代表股东和董事会的意见。法人对公司事务拥有处置权,当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法人的这种处理事务权利即告消失,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并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需承担债权人的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公
    2023-04-27
    155人看过
  • 欠条抗辩抗辩时效
    以下是欠条时效抗辩权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时效抗辩应在何时提出。《诉讼时效解释》第四条逆向给出了一个大的时间限度,即在一审诉讼期间,在二审提出的应是新的证据能够证明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超出了诉讼期间,而再审期间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基层法院法官而言,一审诉讼期间的时效抗辩节点可能有如下几种情况:一是答辩期,二是举证期,三是一审辩论终结时,四是判决作出前。时效抗辩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对权利的主张需有证据作支撑,当事人除了提供证据,还需对证据进行质证,对证据的认证,不仅需质证,还需法官结合庭审的情况予判断,故一个可能的节点应是一审辩论终结时。在一审辩论终结后,判决作出前,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是否应当进行审查从程序上言,一审程序的终结不是庭审的终结,当事人在庭审后,突然意识到自己时效抗辩的权利,向法院主张,只要判决仍未作出,法院仍应审查,因为法院保障的是权利,只要权利存在,法院就有义
    2023-02-12
    481人看过
  • 约定争议可以仲裁也可诉讼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一、工程承揽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由于涉外民事诉讼耗费时间与精力,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如果无法和解或调解,当事人又不愿采用诉讼的方式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的形式解决涉外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劳务关系被拖欠工资怎么办?劳务关系被拖欠工资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
    2023-04-04
    391人看过
  • 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力由法院裁定吗
    关于仲裁条款的效力,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时,一定要依据《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一般就是有效条款。在仲裁协议中必须约定以下三项内容:一是要有明确的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这部分内容在合同的仲裁条款中,通常是提出双方当事人有权在纠纷发生后,向某一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纠纷。不要在条款中既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又约定向某一法院提起诉讼,这样的仲裁条款被视为无效。二是要有仲裁事项。即提出对什么内容申请仲裁。一般要明确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什么纠纷申请仲裁。如合同当事人属长期合作关系,双方在前一合同尚末履行完毕时又签订了含有仲裁条款的新合同,且两合同的履行具有一定的交叉性,这样会导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部分在仲裁管辖范围内,一部分在诉讼管辖范围内,所以一旦发生合同争议,就会
    2023-03-29
    334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人是债务人吗
    不安抗辩权人是债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一、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的情况有哪些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
    2023-03-27
    156人看过
  • 仲裁条款在合同未生效时是否有效?
    合同未生效仲裁条款有效。已经成立而但是尚未生效的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方能生效的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尚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另一种情形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生效条件尚未成就。合同未生效承诺有效吗如果承诺书明确表达了意思表示,对方也表示接受了,那该承诺书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的订立,需要有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九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
    2023-07-04
    265人看过
  • 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能否行使抗辩权
    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关于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的规定,债务转移生效后,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当事人。为了使新债务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基于原债务人而产生的抗辩权对于新债务人应该有效力。一、债务转移需要具备哪些有效要件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三)形式要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五)债务承担须经
    2023-02-22
    294人看过
  • 本案提交马来西亚仲裁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案情〗原告利行公司是一家在马来西亚登记注册的航运公司,2001年11月,其与被告宇宙公司签订了一份代理协议,约定由宇宙公司作为利行公司的中国境内代理人接受托运人的订舱并代利行公司收取运费。协议履行至今年,经核对帐目,利行公司认为宇宙公司共计拖欠运费78,643.80美元。为此,利行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当事人双方签定的代理协议的第17条明确约定了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提交马来西亚仲裁的仲裁条款,条款译文为:“任何与本协议本身或相关条款有关的以及终止或无效等的争议、分歧或纠纷应由马来西亚的独任仲裁员进行仲裁解决。仲裁员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并对双方产生效力”,同时协议的第18条也明确本协议的效力及履行应适用马来西亚法律。〖裁判〗上海海事法院认为,当事人双方就涉案船舶代理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纠纷,已事先以书面协议形式约定了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仲裁条款。根据我国民
    2023-04-22
    446人看过
  • 债务人哪些类型有抗辩权
    债务人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具体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一、民法中的抗辩权都有哪些民法中的抗辩权有:1、同时履行抗辩权;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二、如何区别三种抗辩权三种抗辩权的区别是:1、主张权利人不同。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后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双方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2、法律义务不同。
    2023-03-10
    377人看过
  • 合同无效对仲裁条款是否有影响?
    合同无效时,仲裁条款仍然有效。当事人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属于争议解决条款,合同无效不影响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有效性。仲裁条款与专属管辖分别是什么(1)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
    2023-07-07
    490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否对债权人有限制?
    债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而相互负债,付款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存在不能对付款的现实危险;2、后付款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存在不能对付款的现实危险;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人是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首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无法履行债务;5、首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到清偿期;6、履行义务后未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主张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
    2023-07-02
    314人看过
  • 什么是不安抗辩,债务人抽逃资金时能否适用不安抗辩
    不安抗辩准则是指当双务合同的后实行方的产业明显削减、有损失实行才能的可能时,先实行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能够间断自己实行的准则。《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债款人抽逃资金时能否适用不安抗辩:债款人在实行期届满前抽逃资金以躲避债款,应该优先适用不安抗辩的规则。(一)不安抗辩是先间断合同实行,仅仅暂时间断而非永久地消除合同的效能,有利于完成合同的意图,维护买卖的安全。(二)不安抗辩准则有利于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它是为保证先实行方的利益,赋予先实行方在对方未康复实行才能或未供给担保时,有解除合同的权力。(三)为了维护后实行方的利益,它又为先实行方在行
    2023-05-31
    390人看过
  • 债权、债务转让之后仲裁条款效力看约定
    创伟公司欠我一笔货款未还,创伟公司欲将其对宏业公司的一笔债权转让给我。我查看了他们两家公司订的买卖协议,其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请问,债权转让给我后,创伟公司与宏业公司签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对我是否有约束力?敖文燕法官:创伟公司与宏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对你是否有约束力,还要看当初那份合同中对仲裁是如何约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
    2023-06-06
    8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人能否抗辩个人不是债权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
      债务人可以抗辩个人不是债权人,只有公司才是债权人。法院可能会采纳被告的主张,驳回原告个人的起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
    • 抵押人是否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3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如果抵押人是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或者是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那么则是享有先诉抗辩权的。 因为抵押人还可能存在于连带保证责任之中,所以在平时的应用中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的分析。
    • 债务人能否具有不安抗辩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在法定的情形下债务人也有不安抗辩权。债务人在具备下列条件时就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等。
    • 诉讼时效届满义务人是否可以抗辩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5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保证人可否主张债权人对债务人债务的抗辩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4
      可以主张。 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权是指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有权主张主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各项抗辩权,这也是保证从属性的重要体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凡是主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权,保证人都能主张。应当指出的是,即使主债务人放弃这些抗辩权,保证人仍然可以主张。 这是因为,这些抗辩权既是主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也是法律赋予保证人的抗辩权,主债务人放弃此类抗辩权不应当对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