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担保的对外效力如下: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和普通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外担保上的规定是一样的,即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但是如果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时,则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什么
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外融资。内源融资主要是指公司自有资金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是通过计提折旧形成现金,通过留用利润增加公司资本;外源融资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务融资方式;发行股票、配股、发行新股的股权融资方式,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简而言之,增发、配股和可转换债券有三种融资方式。上市公司融资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包括IPO增发股票、公司债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权证等。间接融资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其他机构或个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股东大会应当作出决议,并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二、股东会表决权规则三分之二
三分之二以上的情况: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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