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连带担保责任,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7:15:06 299 人看过

一、什么叫连带担保责任,有什么规定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是一并要求债务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一种责任较重的保证方式。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担保的特点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保证人承担的责任的不同,保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

三、连带责任担保诉讼时效为多久

连带责任担保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纠纷,根据颁布的最新生效的民法典,现在的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三年的时间是从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债权相关文章
  • 什么叫共同承担责任,共同承担责任等同于承担连带责任吗
    共同承担责任指的是存在多个责任人或者是债务人,由多个当事人一起偿还债务或者每一个当事人都独立偿还应当承担的债务。共同承担责任不等同于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承担责任与承担连带责任唯一的相同点就是都需要承担赔偿。一、什么叫共同承担责任共同承担责任是指多个当事人都是直接的债务人,都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共同承担责任包含有二层意思:一是多个当事人负有一起偿还债务的义务;二是其中的每一个当事人都有独立偿还债务的义务,也就是说,对债权人而言,债权人有权要求多个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来一起来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其中的任何一个当事人来偿还债务。二、共同承担责任等同于承担连带责任吗共同承担责任不等同于承担连带责任,这两个概念没有可比性,共同赔偿就是笼统的概括出一块赔偿,但是双方共同赔偿的方式并没有明确,而连带责任则明确了赔偿方式,就是,任何一方都有义务赔偿所有的损失。三、交通事故共同承担责任的情况包括哪些发生交通事故下
    2023-07-07
    382人看过
  • 股东之间的连带责任叫什么
    一般是指股东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因此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其实,不仅是股东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也是可能承担责任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虚假出资;2、出资不到位;3、抽逃出资;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一、未依法成立的公司应负什么法律责任公司未按规定组织清算的,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作为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责
    2023-02-11
    478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中什么叫连带责任
    一、民事案件中什么叫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
    2023-04-14
    489人看过
  • 助保贷企业间是否有连带责任,什么是连带担保
    一、助保贷企业间是否有连带责任1、助保贷企业为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助保贷企业要为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什么是连带担保(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
    2023-04-19
    240人看过
  • 担保期限与连带责任有什么关系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应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也不得与主债务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担保期限时间从什么时候起算担保期限起算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限,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民法典对于保证期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保证期间的规定如下:1、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
    2023-03-25
    80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及相关规定
    连带责任担保及有关规定连带责任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共同担保仍然具有一般担保的从属地位。共同担保仍然以主债务的成立和存在作为其存在的必要条件。共同担保不是补充担保。共同保证人与债务人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先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而不论主债务人的财产能否清偿。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我国法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共同担保,需要特别约定设立一般担保,这实际上增加了担保人的责任。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份额没有约定的,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有义务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要求赔偿,或者要求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清偿应当承担的份额。
    2023-05-08
    182人看过
  • 担保人的姐姐有连带责任吗,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什么
    一、担保人的姐姐有连带责任吗担保人的姐姐没有连带责任。担保人如果是提供担保物担保的,以担保物价值为限承担担保责任,对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保证人,并且保证合同有约定的,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什么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
    2023-04-18
    185人看过
  • 协议中间约定连带责任有效吗,什么时候承担连带责任
    一、协议中间约定连带责任有效吗1、协议约定连带责任的,如果连带责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什么时候承担连带责任(1)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3)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4)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5)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2024-02-07
    107人看过
  • 共同担保人承担的连带责任可分割吗,什么是连带担保
    一、共同担保人承担的连带责任可分割吗共同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能不能分割担保责任,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比例承担。没有约定的平均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二、什么是连带担保(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
    2024-01-25
    213人看过
  • 什么样的担保人是连带责任人
    一、什么样的担保人是连带责任人以保证方式担保债务,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就是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是多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有多久要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特殊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保证期间就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
    2023-10-10
    366人看过
  • 银行担保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银行担保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银行担保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二、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其中数个债务人连带承担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债务,称为连带债务。显而易见,连带责任的责任人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连带责任人作为多数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连带责任的各
    2024-01-10
    441人看过
  • 连带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要注意什么
    一、连带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要注意什么连带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要注意几点:1、债务人有钱还,债务人就有义务还钱,连带人保证人还钱的,可以找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没有钱还,保证人有钱,那么由保证人还钱,可以找债务人追偿;3、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没有钱的,按照没有钱的方式处理,即有可能限制高消费、只保障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如果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再执行。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人是否仍应承担担保责任1、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
    2023-06-14
    186人看过
  • 民法典附加连带责任需要什么条件,什么是连带担保
    一、民法典附加连带责任需要什么条件附加连带责任的条件有两种,法律有规定和当事人约定。法定的情形包括出资人滥用权利损害法人利益、代理人不当行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2023-04-18
    138人看过
  • 连带责任连带担保责任解除问题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一、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的情形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的情形: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人不履行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
    2023-03-09
    5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权
    词条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主债权
    相关咨询
    • 什么叫连带责任保证?什么叫一般保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8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 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后会有什么后果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连带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期限过后就没有责任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主合同无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
    • 什么叫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包括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二、连带责任包括: 1、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 此种连带责任是基于共同侵权的原因而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2、共同危险行为之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实施危
    • 什么叫属于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02
      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
    • 什么叫有限责任?无限责任?连带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27
      1、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专用语,一般在经济领域提及。有限责任是与无限责任相对而言的,二者是投资者对其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 2、无限责任: 无限责任是指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实际上就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3、连带责任: 有限连带责任则是在一定的财产范围内,比如登记的出资数量限度以内,和其他连带责任人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