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可以加上刑事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04:00:17 334 人看过

一、借条是可以加上刑事责任吗

借条产生的争议是民事纠纷,应当通过协商、仲裁、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所以不能加上刑事责任。但借款人有诈骗行为,骗取出借人借款的,构成诈骗罪,这二个时候有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借款纠纷处理方式有几种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借条和欠条哪个可以让人坐牢,承担刑事责任
    借条和欠条都不会让人坐牢,借条和欠条不是一个东西,而且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绝对不能混为一谈。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借条起诉,对方一般不能坐牢。借款到期不还款,属于民事纠纷,并不能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起诉胜诉后对方不付款,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一、欠条与借条如何区别?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
    2023-04-02
    345人看过
  • 在借条上私自加字可不可以?
    一、在借条上私自加字可不可以在借条上私自加字不可以,借条有造假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确实借条是伪造的,然后由法院移送给相关的机关来进行刑事罪名起诉。借条陷阱大致有以下几种:1、借款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身份证号,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为借款人。2、借条系借款人提前准备好,但却不是借款人亲笔签字,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时借款人,经笔迹鉴定也非本人所写。3、将借条写成收条,从而无法确定双方是借贷关系。4、借款金额未用大写,出借方无痕迹的篡改了借款金额。5、偿还了借款,未及时收回借条,出借人凭借条再次要求偿还。二、打借条时怎么防范借条陷阱打借条时要想能真正有效防范借条陷阱,避免纠纷,以下的提示将至关重要:1、名称:注意,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2、当事人: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成“三哥”“四妹”;3、金额: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
    2023-04-20
    369人看过
  • 刑事责任学校可以是主体吗
    刑事责任学校可以是主体。关于单位犯罪主体,是指为牟取单位的非法利益,由单位负责人或者经单位集体讨论决定,实施了《刑法》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其中包括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一、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是谁我国刑法中的单位犯罪主体可以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五大类组织形式之一。除此之外的单位组织形式目前还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因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组织等不属于“单位”;单位内部设立的部门和机构也不是单位犯罪的主体。二、单位涉嫌诈骗怎么定罪单位诈骗的,应当对参与诈骗的自然人按照诈骗罪来处罚。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单位谋取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或者负责人决定实施的,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成立单位犯罪,需要有刑法的明确规定,而刑法规定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因此单位诈骗的,不成立单位诈骗罪,而应当对参
    2023-03-20
    349人看过
  • 借条可不可以写违约责任
    一、借条可不可以写违约责任借条可不可以写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不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但是约定的违约责任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当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时候,另一方当事人可不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不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不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不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不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抬钱写借条还是写欠条借钱是写借条,因为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两者性质、诉讼时效和证明
    2024-01-20
    338人看过
  • 重写借条加借款人可以吗?
    一、重写借条加借款人可以吗?可以,借条到期后,债务人不归还债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重新出具借条,在重新出具借条时注意以下内容:第一、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情况;第二、债务产生的原因,时间;第三、写明该借条是后来补充的借条。写借条的内容:1、借条是用来明确债务关系的,应包含,债务双方的法定全名,具体金额。2、借款日期、期限,借款利息。3、本息偿还金额,本人手印或亲笔签字。二、借条的写法是怎样的?为了尽可能不发生纠纷,借条应这样写:首先应找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的纸(便于保管)而且应是一张完整的纸来写,借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金额应写大小写,且要一致,有人因为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产生纠纷结果打官司。)、用途(不能用于非法活动,如明知对方借钱用于非法活动还借其钱,则这种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利率(和利息不一样,x%利率为年息,x‰利率为月息,约定的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
    2024-01-11
    472人看过
  • 做虚假借条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行为人以虚假借条虚构借款事实,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他人还款的,可能构成我国《刑法》当中的虚假诉讼罪,需要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构成该罪的,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法院对虚假诉讼罪如何裁判?构成虚假诉讼罪的,一般法院的裁判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网贷欠款多少就会坐牢网贷欠款多少就会坐牢依据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借钱时虚构事实,就没有还款的意思,可能构成诈骗罪。3000元是量刑的起点,或者法院判决行为人还钱后,行为人有能力在执行中还钱但不还钱,涉嫌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也可能被判处相应的刑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2023-03-21
    70人看过
  • 共同犯罪加重罚金可以减轻刑事责任吗
    共同犯罪需要区分具体情况才能加重处罚。比如说,属于教唆犯的,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一、共同犯罪加重处罚吗共同犯罪需要区分具体情况才能加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于教唆犯是要加重处罚的,教唆他人犯罪的,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对于教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从重处罚。如果是被教唆的人并没有犯被教唆的罪,那么就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共同犯罪的首要份子,也会从重进行处罚。二、共同犯罪要从重处罚吗共同犯罪需要区分具体情况才能从重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犯要从重处罚,具体规定如下:《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教唆犯的前提是共同犯罪吗教唆犯的前提不都是共同犯罪。根据《刑法》
    2023-04-02
    455人看过
  •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可以一起承担吗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可以一起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为:1、产生的原因不同;2、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3、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民事责任的承担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刑事责任的承担形式为科以刑事处罚;4、追究责任的形式不同。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民事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民事义务,就是违反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既是违反民事义务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也是救济民事权利损害的必要措施,还是保护民事权利的直接手段。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职能中,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
    2023-08-09
    285人看过
  •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追诉时效过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已过追诉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销售伪劣种子罪可以依刑事责任追究吗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
    2023-08-05
    33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责任可以免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撞死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就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责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
    2023-02-28
    432人看过
  • 教唆付附加刑事责任吗
    法律综合知识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或缓刑,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4-05-05
    311人看过
  • 受害者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吗?
    一、受害者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吗?受害者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受害人不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法院是不会主动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
    2024-01-23
    167人看过
  • 刑法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可以力
    1、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等罪,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
    2024-04-26
    240人看过
  • 借条没能力尝还会负刑事责任吗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判刑。但是,如果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形就有可能会判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5号)第五百一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2023-06-18
    156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借条上写附加条件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3
      借条后面写附加条件有效,只要属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内容就可以。而且借条要想发生法律效力的话,首先必须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书写的借条,其次就是必须是属于真实的借贷关系,最后就必须是亲笔签字确认。
    • 刑事责任不满十六条人可以负刑事责任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29
      负刑事责任但是只负一部分刑事责任。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参加斗殴的人可以负刑事责任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2
      聚众斗殴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
    • 刑事责任中附加刑可以要几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5
      没有限制,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的基本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此外还有对犯罪的外国人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的驱逐出境。 附加刑既可以跟主刑一起使用,也可以独立使用。
    • 上诉不加刑的刑事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12
      上诉不加刑的范围包括被告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上诉的案件,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除外。换句话说,上诉不是绝对不加刑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的,可以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