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还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00:49:03 68 人看过

一、公积金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还债

在保留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品的前提下,公积金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管是个人缴存还是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欠款不还强制执行的后果有哪些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三、欠款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四、哪些情况下不予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公积金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还债,可以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是否可以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某法院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扣划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的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至法院账户,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协助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公积金,但同时提出该中心无权扣划缴存职工的公积金。上述情况在民事执行案件中比较常见,如果人民法院可以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将会较好地解决标的额较小的民事案件的执行问题。但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能否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对于该问题,一种意见认为,被执行人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住房公积金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另一种意见认为,一般不可以强制执行,只有待条件成就后方可执行。从最高人民法院处理相关案件的做法看,一直持有比较保守的态度,在个案中也没有明确可以强制执行,但也未明确禁止。在最近的(2012)执他字第5号对山东高院的请示答复中认为:“住房公积金问题复杂,涉及民生,政策性强。在法律、法规未作进一
    2023-03-15
    294人看过
  • 公积金执行条件: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法院可以执行公积金的情况,具体如下:1、被执行人退休的;2、被执行人出境定居的;3、申请执行人为孤寡老人、孤儿、农村五保户、农村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等;4、执行标的属于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金或执行涉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具体如下:1、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等待通知;3、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公积金执行条件: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2023-11-23
    353人看过
  • 强制农村占房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1、法院判决具有极强的效力,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执行时,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房屋。2、但对于农村房屋,国家法律是限制买卖的,即只能出售本村村民。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不能够上市流通,也就不能够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来作为抵债处理;4、但可以对其农村住宅实施的查封的强制措施。5、同样,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一般类的家电这一类生活用品为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也是不列为强制执行的财产的对象的;一台二手家电通过法院评估、拍卖,中间扣掉评估费、拍卖费,还剩下多少钱呢,这是非常划不来的处理方法。6、强制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或单位的银行存款、流通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上市流通的财产。7、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
    2023-02-11
    330人看过
  • 可以否强制把执行期债务转让
    一、可以否强制把执行期债务转让1、不能强制转让执行期的债务,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间,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债务,债务转让时,人民法院会中止强制执行。2、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公司债务是否可以转让给个人公司债务可以转让给个人。但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转让的债务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
    2024-01-17
    303人看过
  •  是否会因积极还款而强制执行?
    这段内容讲述了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合法权利。只要债务人未按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日期内还清,债权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需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或证据,法院审查确定后,会裁定不予执行。因此,债权人应该在民事判决确定的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尽管债务人积极还款,只要未按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日期内还清,债权人仍然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或者证据,法院审查确定后,会裁定不予执行。 民 事 判 决 已 履 行 , 强 制 执 行 还 有 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
    2023-09-11
    54人看过
  • 公积金能不能被强制执行?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个人存款,属于个人财产的范畴。职工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作为个人的预期利益,无论是否购房都将最终成为个人财产。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购房或修建房屋等,如果不将住房公积金使用在购房或建房等需求上,在符合条件时则转换为个人储蓄返还给个人。所以住房公积金作为债务人确定的将来肯定能取得的财产,那么就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来满足债权人的利益。律师补充: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存的住房
    2023-05-03
    452人看过
  • 强制执行公积金怎样申请?
    一、强制执行公积金怎样申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具体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二、法院采取强制执行后对方有什么后果通常法院受理被申请人的申请后不会立刻采取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可以知道,法院受理后会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对方有履行能力却在期限内不履行或者明确拒绝履行的,才
    2024-01-11
    173人看过
  •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公积金?
    一、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公积金?(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是否允许1、住房公积金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关于人
    2023-11-28
    96人看过
  • 强制执行没有钱是否还可以出境
    没有钱会被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只有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时候,执行法院可以作出限制被执行人出国、出境决定的,但应当逐级呈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未办理出国、出境证件的被执行人,依程序通过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报列不准出境名单手续。一、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找不到被执行人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二、没有钱没有财产能抓人吗不会。没有钱没有财产的情况下一般法院会裁定中
    2023-02-17
    459人看过
  • 执行程序中是否可以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和第255条规定,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妨害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拘传、罚款、拘留、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目前,最高院开展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就属于在征信系统记录的强制措施。黑名单信息包含被执行人的姓名、户籍地、身份证号、护照和军官证,被纳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不能购买机票,不能购买卧铺火车票,同时将被限制高消费和出境。一、执行异议中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需要审查,依据结果而定。1、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停止执行。2、执行异议,是指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
    2023-06-22
    394人看过
  • 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所以股东的债权与债务,与公司的债权与债务是相互独立的,如果股东存在个人债务,则应由股东自己来偿还,不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个人债务,但是股东的股权,作为股东在公司所享有的一项财产性权利,可以被强制执行用以还债的。一、合同纠纷能执行股东吗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是分开的。但是也存在例外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
    2023-03-08
    130人看过
  • 强制执行后对方不偿还是否可以强制一辈子
    一、强制执行后对方不偿还是否可以强制一辈子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除非还款人将所拖欠债务悉数偿还完毕,否则强制执行措施将会持续贯穿债务人的余生。1、若债务人确已无力履行法定义务且无可供强制执行之资产,只能暂时停止执行手续。待其恢复经济能力后,方可再度启动执行程序。2、若债权人已于法定时限内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无论历时多久,均可行使执行效力,法院的强制执行行动依然合法有效。《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二、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多长时间可以拘留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是不会被拘留。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束手无策。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
    2024-04-10
    176人看过
  • 欠钱不还公积金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欠钱不还公积金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准备以下材料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执行申请书;(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强制执行的流程有哪些?1、审查
    2024-01-15
    113人看过
  • 借贷债务是否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一、借贷债务是否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借贷债务是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二、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三、民间借贷法院强制执行多长时间通知被告民间借贷法院强制执行多
    2023-06-11
    12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院不执行住房公积金可以强制执行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31
      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
    • 强制执行可以动用公积金,怎么规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7
      强制执行可以动用公积金。公积金属于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冻结银行卡和银行存折,对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予以执行。
    •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公积金账户余额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分情况,如果是属于职工因住房消费而引起的,例如,为支付住房款,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扣划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以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如果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不是属于职工因住房消费而引起的,例如,一般的合同纠纷或损害赔偿纠纷所产生的还款义务,与住房消费没有关系,那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尚不具备法律依据。因为住房公积金属于专款专用的资金,只能用
    • 可否凭生效判决强制执行公积金账户中资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
      分情况,如果是属于职工因住房消费而引起的,例如,为支付住房款,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扣划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以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如果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不是属于职工因住房消费而引起的,例如,一般的合同纠纷或损害赔偿纠纷所产生的还款义务,与住房消费没有关系,那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尚不具备法律依据。因为住房公积金属于专款专用的资金,只能用
    • 能否可以行政强制法加处罚金强制执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5
      首先,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第四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按照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见,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