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生效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21:33:09 230 人看过

一、要约生效要注意的问题

要约生效要注意还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要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如受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到达。如果要约人未特定限制时间,应以要约能够到达的合理时间为准。

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4.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并且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生效后是可以撤销的吗

要约生效后是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所以要约生效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如下区别: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要约法律效力包括哪些内容以及要约效力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一、要约法律效力包括哪些内容要约的法律效力又称为要约的拘束力,包括对要约人的拘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两个方面。对要约人的拘束力。表现在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即不得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法律对要约人所加的这种义务,目的在于保护受要约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安全。在一定条件下,法律也允许要约人撤回、撤销或变更要约的内容。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在理论上又称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是指受要约人于要约发生法律效力时,取得依其承诺而使合同成立的法律地位。它实际上是法律赋予受要约人以承诺的权利。要约人即使在要约中规定受要约人应通知其是否承诺,受要约人也不受约束,除非双方有预先约定,如不通知,则视为以默示方式承诺。二、要约效力问题需要注意哪些要约效力要注意下列问题:1.要约生效时间。这既关系到要约从什么时间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也涉及到承诺期限的问题。2.要约的存续期间。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
    2023-06-20
    108人看过
  •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约定的效力问题
    一、婚内财产协议1、什么是“婚内财产协议”?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怎么写受法律保护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2、必须双方同意离婚,不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4、夫妻财产分割后,如何转移给对方,如,房产过户。5、夫妻财产分割后,共有的不易分割的财产处理的具体方式。6、财产分割后,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履行约定。7、违反协议的责任。婚内财产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023-06-13
    254人看过
  •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呢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的问题:1、所转让的权利与义务必须是可以转让的;2、签订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3、合同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4、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等。一、租赁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2023-04-11
    68人看过
  • 股票质押合同生效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需要注意的有:1、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2、禁止出质人在股票出质后将其股票转让给他人,但并不绝对;3、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合同生效方式不一样。哪些情况下股票质押合同无效以下情况下股票质押合同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2、违反法律法规的。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
    2023-07-23
    71人看过
  • 要约生效时间的重点注意事项
    要约生效时间应注意以下问题:1、送达不一定要实际送达被要约人及其代理人,要约要到达被要约人能控制的地方;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3、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第一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一、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1、要约生效时间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对发出要约的人产生拘束力的期限,要约人也就会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二、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
    2023-07-07
    150人看过
  • 提起专利无效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证据要充分。证明一项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无效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证据,最常见、最普遍的是证明其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如果能列举出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公开过该专利的技术内容,无效宣告就有获胜的可能。第二,把握提起"反诉"的时机。在侵权诉讼中设立专利权无效程序,目的是用于抵消专利权人对其侵权的指控,因此,被指控侵权人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如果不能与专利权人就侵权问题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当专利权人提起侵权诉讼后,应及时提出"反诉",而不应将"反诉"作为一种拖延侵权时间的战略。第三,不得滥用"反诉"。"反诉"专利权无效,将会引起一个复杂的无效审查程序。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有关文件。因此,在侵权诉讼中,被告人应当慎重对待启动无效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
    2023-03-25
    88人看过
  • 签订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要约、承诺)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
    2023-06-09
    302人看过
  • 证人证言要注意的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归类,证人证言属于证据种类中的一种。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为了充分提供证据实现自己的仲裁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仲裁请求,在缺少书证、物证等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实现自己的证明目的。有关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证人证言证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注意:1、证人应当到庭作证。证言属于证据种类的一种,但当事人仅仅提供书面的证人证言是不够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供证言的证人需要出庭作证并接受双方当事人以及仲裁庭和法庭的质询,特殊情况下无法出庭作证的情形除外。只有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才能作为仲裁庭和法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否则,证人证言仅仅是仲裁庭和法庭参考的依据之一,考虑到证人与申请人的利害关系等因素,未出庭作证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应当是证据中最低的一类。2、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内申请。经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批准后,证人可以在开庭当日前往仲裁庭或法庭并根据仲裁员
    2023-03-28
    406人看过
  • 协商和解要注意的问题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协商和解的步骤在实践中,协商和解可以在其权益受到侵犯时,带上有关证据,如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以及受损失证据,找到经营者,向
    2023-06-07
    56人看过
  • 网上购物要注意的问题
    我在网上买的鞋到了!于小姐兴冲冲地从快递员手中接过自己从网上购来的货物包裹,可是打开一看,她傻眼了。鞋子的颜色与她在网上看到的图片差远了。可是再到网上与销售商理论,对方却振振有词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图片与实物会有一定的色差。可也不该差这么大呀!接着就是一番网上舌战。近年来,网上购物风靡一时。因为价格相对较低,许多市民热衷网上购物。但是,随之而来的纠纷也相对较多。与于女士有相同经历的网购族不在少数。网上购物注意一些问题。据了解,网上购物产生纠纷的原因主要包括顾客汇出钱款后收不到货,实物质量与网上的介绍不相符,收到货物后不满意但退货遭到拒绝,售后服务不规范等。由于网上购物大多是异地购物,很多网上店主不用实名注册,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很难找到解决的办法。对此,文登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不要轻易付费,最好等收到商品检查满意后,再将钱转到销售商账户上;由于网络的安全性问题,最好不要将自己的
    2023-06-07
    425人看过
  • 约定协议书时要注意那些问题呢?
    第一、财产约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第二、财产约定协议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在法律上没有法律效力。第三、财产约定协议书就财产归属的约定必须明确、且不得分割他人财产。第四、在财产约定协议签定以后,必须严格的执行,如果个人的行为对财产的归属进行了改变,则原来的财产约定协议书的内容就可能会因为个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第五、不仅要约定财产的归属,还应当约定相应的债务承担。第六、应当明确夫妻对财产及债务权属的约定,如果第三人不知情,则对第三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最后还要明确的是由于财产约定协议书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双方在约定财产归属时必须考虑清楚,千万不要感情冲动。
    2023-06-11
    399人看过
  • 约定竞业限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在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广州竞业禁止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竞业限制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本文认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也存在约定为主,法定为辅的内容。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1、在支付时间上法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
    2023-04-11
    487人看过
  • 毕业生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毕业生签合同时应当注意:1、用人单位是合法的主体;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毕业生签约流程:1、领取协议书。毕业生持经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回执,或单位直接开具的带有其人事部门公章的接收函后,方可到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2、填写协议书信息。领取三方协议书后,毕业生需将协议书上的个人信息和单位信息中的单位名称填好,并在本人签字栏中签字确认;3、录入就业调查表和就业网信息。毕业生登陆就业信息网,完成调查问卷,并在信息核对栏中录入用人单位信息及准确的户口迁移地址和档案转寄地址。如果数据不完整,学院将无法为学生提交审核;4、学院审核。毕业生在网上提交后,学院就业老师初步审核,在网上提交审核并在三方协议上盖章;5、协议书盖章。学生持已盖院系章的三方协议书、用人单位接收函(或是推荐表回执)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405办公室盖章备案
    2023-08-12
    382人看过
  • 关于要约的法律效力问题
    要约的法律效力就是要约的拘束力,包括对要约人的拘束力和受要约人的拘束力:1、前者称之为要约的形式拘束力,即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或扩张;2、后者称之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取得承诺的权利。一、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是怎样的要约可以撤销。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承诺能否撤销承诺可以撤销。这是由承诺的法律特征决定的。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同时规定承诺采用到达主义,即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由于承诺在到达要约人后立即生效,承诺不能像要约一样撤销,只能在到达要约人之前撤回,只要撤回通知早于或
    2023-02-15
    32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要约效力效力问题需要注意哪些要约效力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7
      要注意下列问题: 1.要约生效时间。这既关系到要约从什么时间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也涉及到承诺期限的问题。 2.要约的存续期间。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则只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 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两方面。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 转让协议生效之前要注意哪些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5
      1、注意查看所转让合同的相关条款是否具备,相关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是否约定清楚; 2、注意阅读所转让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条款及违约责任条款,查看违约责任是否不平等; 3、注意通过行政机关的公证、律师见证和公证,明确合同的效力。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
    • XX约谈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
      税务局约谈,一般说明你们公司的税务问题有异常。r这种时候不能着急,你们自己要一个自查,先弄清楚自身问题。是否是自身违法造成的税务异常还是有些未披露事项造成。r如果是违法事项造成,比如偷税漏税,则应该积极配合税务检查,这种情况应该承认自身错误。但必须是在税务现阶段查出问题的范围内,而不应该主动扩大问题的范围。并且尽量把问题引向财务人员不专业,大家税务意识不强这个方向。r如果是未披露事项造成,比如一家
    • 购房签约时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4
      购房签约时有下列注意的问题: 1.在签约时最好是一步到位直接签订购房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房屋认购书; 2.将开发商在楼书中或者是广告中所作出的承诺尽量都要写进购房的补充协议当中; 3.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 4.约定好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 新毕业生入职签约申请要注意哪些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08
      新毕业生入职签约注意的事项 1、签offer 2、签三方 1、薪酬 2、五金 3、试用期 4、违约金的问题 5、就业协议VS劳动合同六、培训,试用期内单位出资提供了各类技术培训七、签合同时间: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就应当签。八、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