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政行为停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09:01:46 127 人看过

1)行政复议中规定了四种情形:

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行政诉讼中规定了三种情形:

①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②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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