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经营户享有哪些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2:44:18
297 人看过
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主要享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民事权利:(一)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农村承包经营户所有生产资料和法律允许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对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享有经营权。其合法经营取得的收益,在缴纳了承包金和国家规定的税收以后,归其自己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三)农村承包经营户订立的承包合同,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变更或者解除时,承包经营户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承包户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对承包户投入土地、果园林木的资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有哪些内容和要求
25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中的承包经营权调整问题有哪些
45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名词解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具体包括哪些
92人看过
-
襄州区11户种养大户享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103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及方式有哪些
323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有哪些
39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承包经营户
词条
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以户的形式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特殊民事主体,享有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不属于个体经济的范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的... 更多>
#农村承包经营户
最新文章
#农村承包经营户
相关咨询
-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民事权利有哪些,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责任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主要享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民事权利: (一)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农村承包经营户所有生产资料和法律允许的生产资料所有权.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对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享有经营权。其合法经营取得的收益,在缴纳了承包金和国家规定的税收以后,归其自己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订立
-
新开户的人口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8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有相似规定。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这里“具有承包权的全部家庭成员”看上去没有错,可以理解为第二轮承包时承包了土地的家庭成员,但应当说不是十分精准,不如直接改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了土地的家庭成员列入。”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男子能够享有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如何行使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答:《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1)妇女在承包中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3)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4)发包方有法律规定的剥夺、侵害妇女依法
-
在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0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
-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土地承包者就没有权利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了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