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创造及其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6:24:55 475 人看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发明创造及其认定的服务条件是什么,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第十二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的发明创造。根据该条,

(1)在自己的工作过程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执行本单位交办的任务以外的其他任务所作的发明创造;(三)辞职、退休、转岗后一年内所作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资金、设备、零部件,(一)发明人、设计人在自己的工作中创造的发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即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职责,属于日常工作职责范围,既不是指单位的业务范围,也不是指个人的专业范围。日常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这里的“单位”包括:员工的人事下属单位和临时工作单位(如从事工作的借调人员的借调单位、专业人员的聘用单位、,(等)“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是指工作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安排承担的短期或临时性任务。单位为本职工作以外的特定目的安排特定人员参加研究开发任务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任务范围,并保存有关证据,为避免双方在发明创造完成后就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发生争议

3.与原工作或者单位交办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在辞职、退休、调动后一年内完成的。需要注意的是,辞职、退休、转岗后的发明创造,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构成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创造必须在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辞职、退休或者调离原单位后一年内完成;2)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原单位完成的工作或者任务。

在实践中,许多发明创造都是利用原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是,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特别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职务发明创造,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发明创造的完成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谓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未向社会公开的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技术资料。“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用于完成发明创造。发明人所在单位、借调单位、聘用单位。主体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和技术条件与本单位无关的,不视为职务发明创造。这里强调的是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在发明创造过程中的作用和比例。专利法没有明确规定这一点。学术界认为:使用者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在发明创造过程中,使用者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技术资料全部或者大部分被使用。这种利用是发明创造的必要条件和决定性条件的,应当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仅少量使用本单位的材料和技术条件,对完成发明创造没有决定性影响或者影响不大的,发明创造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在认定有关发明创造时,必须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认定。具体情况可依法与用人单位协商。需要明确的是,利用单位资源进行发明创造的,属于服务工作,而著作权属于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的侵权责任是什么

如何认定非职务发明专利

职务发明创造的侵权责任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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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3日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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