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住所:住所: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转让款的支付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
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不购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主张转让股东应当向其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转让股权的同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转让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转让股东依据本规定第二十条放弃转让的除外。
-
股东向股东外的转让:股权转让需遵循哪些规定?
467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外资企业怎么写
33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股东转让股权的相关协议书
270人看过
-
股东以外的人可以向其他人转让股权吗
250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剩余股东怎么表述
304人看过
-
转让股权股东变更协议无效怎么办?
364人看过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
股权转让协议外资企业怎么写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2股权转让协议: 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五、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
股权转让协议写成后股东变更怎么办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4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并未发生变更股东的法律效果。在履行完毕股权转让合同,发放了股东出资证明,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后,受让人才取得了股东资格。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3两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该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知另一名股东。股东不同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该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将公司变更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
-
法律是怎样公平向股东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15显失公平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是可行的。法律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转股权股东会决议要怎样写?股权转让新决议怎样写?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了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 会议由主持,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增加新股东,同意先生全部转让所持有股份。 二、同意将原股东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万元人民币)无偿转让给,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第章第条。变更为。 四、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