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1:11:50 181 人看过

发布部门: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时间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有关收费优惠政策。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时间,暂执行到2005年12月31日。本通知下发以前,下岗失业人员已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再就业优惠证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01)9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等问题的通知》(武政办(2002)127号)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享受收费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本通知优惠条件的,可按本通知规定继续享受收费优惠政策,至3年期满为止。正在领取基本生活费的下岗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享受收费优惠政策之日起一个月后停止领取基本生活费和失业保险金;正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自享受收费优惠政策之日起一个月后重新核实其家庭收入情况。二、《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将统一使用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式样由省劳动保障厅制作的《再就业优惠证》。符合申领《再就业优惠证》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由本人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经街劳动保障所审查,并在社区张榜公布后,报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予以发放。本通知下发前领取的《再就业优惠证》未到期的,需凭该证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的《再就业优惠证》。三、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应凭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到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烟草等部门的有关收费单位备案,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免交有关收费,并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四、各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有关收费优惠政策,要对现有各种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报社、**电台、电视台和有关收费单位要向社会公布应予免收的各项收费项目,使下岗失业人员及时了解和享受有关收费优惠政策。市、区人民政府和再就业有关部门要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市、区监察、劳动保障和物价部门要设立举报咨询电话,受理下岗失业人员的举报和咨询,对举报和检查出的问题,一经查实,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者责任。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我市制定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二○○三年三月四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9: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如何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精神,现就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三、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023-05-04
    128人看过
  • 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失业人员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文件第一条是规定: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二、失业保险的作用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
    2023-02-21
    282人看过
  • 经营部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个体经营税收政策1、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经营类似项目的如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等除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费。2、对下岗失业人员出租本人拥有产权或征得产权人许可转租使用的房屋,月收入不足300元的,免征房产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费。3、下岗失业人员利用自有房屋(指个人居住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从事个体经营的,凡“三证”(房屋产权证或使用证、税务登记证、身份证)与经营者姓名一致的,可给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3年的免征优惠。4、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办理税务登记免收税务登记证费。二、个体经营户具体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没有领取营业执照,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
    2023-03-13
    121人看过
  •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武汉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六年十二月九日武汉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处理闲置土地,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闲置土地处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闲置土地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发展改革、建设、财政、规划、房产、林业、农业、园林、城市开发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工作。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2023-04-22
    95人看过
  • 北京市关于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二)
    二、软件企业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有:(一)企业所得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文件规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地税企[2001]386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03]112号)文件规定:(1)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内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报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投资额
    2023-04-24
    476人看过
  • 北京市关于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
    一、软件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2]526号)文件规定:(一)软件企业没有园区限制,不论是否进入园区,只要通过软件企业认证,均可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二)软件开发生产企业是指企业自行开发、具有研制过程并进行生产的企业,单纯的软件生产及销售企业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软件企业认证根据关于下发《北京市软件开发生产企业和软件产品认证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科新发〔1999〕第352号)第二条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24号)文件规定:1、省级科学技术部门审核批准的文件、证明;2、自行研制开发为满足一定的用户需要而制作用于销售的软件,软件产品的形式是记载有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
    2023-04-24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内容提示:减免收费的项目有关的规定(一)减免收费的项目1.除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57号文件和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云计收费〔2002〕673号文件规定的免交收费项目外,我省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收以下相关费用: (1)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图书报刊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2)文化、广电部门收取的录音制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录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2.对下岗职工的技能培训、职业技能
    • 下岗人员优惠政策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
      下岗人员优惠政策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1、根据浙地税法[1999]9号文件规定,对下岗职工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60%以上的企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收入,在规定年限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在规定年限内免征个人所得税;、社区就业组织经当地工商部门登记办成独立法人的企业,由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可按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4、
    • 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1、残疾人个人兴办个体户就业,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增值税。 2、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3、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关于营业税优惠政策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5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当年年底担保责任馀额不超过1%的比例计算担保赔偿准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以按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比例计算未到期的责任准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未到期责任准备按照年度担保费收入实行差额计提,对超过年度担保费收入50%所提取的准备金部分要转为当期收入。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应按顺序减少税前减去的担保赔偿准备和税后利
    • 市失业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费补助办法》的通知状态:失效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文号:京劳社服发[2002]50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适应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需要,帮助我市年龄较大的城镇失业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实现再就业,现将《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费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北京市城镇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