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仲裁协议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00:10 418 人看过

根据《中国仲裁法》第17条,在下列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提交仲裁的事项应当是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乃至国家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赡养、继承等身份纠纷,也不包括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纠纷。(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限制行为能力和准行为能力(3)一方当事人胁迫另一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由于在这种情况下所表达的意图是不真实的,基于这种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的协议无效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仲裁法没有明确规定当合同因欺诈而从一开始就无效时,仲裁条款是否有效,但实践是确定通过欺诈订立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原无效合同的仲裁条款也无效。然而,目前,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在国外仲裁制度的实践中得到了扩展。主合同因欺诈而无效,不影响当事人根据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原因是欺诈者利用欺诈手段获取某些利益或逃避某些义务(间接获取利益)。但是,欺诈者不能操纵仲裁来作出对其有利并为其谋取利益的裁决。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原因只能是双方表达的协议,而不能通过欺诈诱使另一方接受该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0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协议无效相关文章
  • 仲裁协议效力争议仲裁案
    申请人:日本S株式会社被申请人:中国郑州G公司根据申请人日本S株式会社与被申请人中国郑州G公司于1995年4月13日签订的××号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申请人提交的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合同所产生争议的本仲裁案。在本案仲裁程序进行当中,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管辖权异议。被申请人称: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的依据是1995年4月13日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号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该条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申请人国家根据被申请人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据此,被申请人认为,上述条款中所表述的被申请人国仲裁机构并未指明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亦不是中国惟一的仲裁机构。
    2023-06-06
    147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协议,有效的仲裁协议须具备哪些条件
    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二、有效的仲裁协议须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2)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3)有明确的仲裁事项。相关知识:仲裁协议应包含的内容一份完整、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法定的内容。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是仲裁协议的首要内容。当事人在表达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需要注意四个问题:(1)仲裁协议中当事人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要明确。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不明确的仲裁协议无法判断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仲裁机构也无法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明确,最主要是要求通过该意思表示,可以得出当事人排除司法管辖而选择仲裁解决争议的结
    2022-11-20
    413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无效(王成律师)
    仲裁是独立于民事诉讼的重要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负有依法支持和监督仲裁活动,促进仲裁事业发展的职能。最高人民法院一贯注重发挥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特别是仲裁的作用,坚决维护仲裁的独立性,尽可能减少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但是,维护仲裁的独立性,坚持仲裁协议在诉讼中的有效解释原则,并不排斥少数仲裁协议依法应当确认无效的可能性。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10月21日在《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法释[1998]27号)中认为: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只约定了仲裁地点,未约定仲裁机构,双方当事人在补充协议中选定了在该地点的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有效;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实践中,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选定的在该地点的仲裁机构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两个。仲裁协议约定由该地点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点有两个以
    2023-06-06
    391人看过
  • 开庭时提出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否则,仲裁协议无效。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一、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1)仲裁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一方当事人通过欺诈的方式强使另一方当事人接受此项协议的产物。(2)订立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依照应当适用的法律,必须具有合法的资格和能力。如果当事人依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为无行为能力者,则致使仲裁协议无效。(3)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合法,即当事人约定的仲裁
    2023-03-05
    102人看过
  • 单方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
    经常有读者打电话询问本报,签订购房合同时,总是发现开发商在合同中写明这样一个条款:当事人双方有争议时,可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那么,该条款对购买新房的人来说到底有哪些利弊呢?厦门仲裁委员会有关人士说,对购房者来讲,签订此条款后,遇到纠纷申请仲裁时,只要仲裁结果出来就必须执行,购房者即使觉得仲裁结果不合理也没有大的回旋余地了。但是,这一条款对购房者的利处是,不用在打官司上耗费过多的时间,弱势的个人不会被开发商拖死。因此,厦门仲裁委员会建议大家,如果不是十分信任开发商,应该在充分协商之后,再选择大家共同认可的解决纠纷方式,不一定必须按照开发商的意图全部选择仲裁方式。仲裁具有保密性质,仲裁庭审理时,人员不能超过上图五方。
    2023-06-06
    425人看过
  • 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程序
    一、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程序其实对于仲裁协议是有一定效力的,具体仲裁条款的效力,由法院裁定。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三、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与仲裁时效的关系诉讼时效是指权
    2023-06-06
    387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仲裁协议无效
    一、可以向法院申请仲裁条款无效吗如果仲裁有法定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情形,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仲裁无效申请书,申请仲裁无效。《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二、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行为,法律在赋予其
    2023-04-07
    472人看过
  • 约定仲裁协议无效的条件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5、鉴定仲裁协议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口头订立仲裁协议无效。约定仲裁的有利之处仲裁作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重要制度,以其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灵活、简便、快捷地解决纠纷等特点,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承认和广泛应用。首先,从仲裁自身的性质来看,仲裁的含义就是当事人自愿把争议提交公断人裁决。与诉讼相比,仲裁更能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为仲裁所依据的就是当事人在自愿签订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达成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仲裁事项,选择双方当事人信任的仲裁员以及双方当事人愿意的开庭方式和审理方式。大家通过仲裁来协调争议,解决纠纷。其次,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不
    2023-07-04
    342人看过
  • 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合同仲裁协议无效
    唐先生是一个个体户,前段时间跟别人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我们听说仲裁委打官司比较快,于是就约定了,如果发生纠纷的话,通过仲裁的形式来解决,不去法院。现在,对方没有付款,唐先生想去申请仲裁,但仲裁委回复说我们没有约定仲裁机构,需要我们补充约定仲裁委,否则要去法院起诉。请问:我们签订的合同有什么问题吗?唐先生反映的问题涉及到仲裁协议或者是仲裁条款的签订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本案中,您签订的合同,虽然有约定以仲裁的形式来解决纠纷,但没有选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您可以与对方达成补充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么就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了。
    2023-06-06
    434人看过
  • 仲裁协议、仲裁权与仲裁裁决的效力
    1995年12月17日,**高立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光大)作为甲方,**东港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道)作为乙方,广东五井农工商综合服务部作为丙方三方签定了《**总统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约定,经丙方认可,甲方同意将其在酒店持有的34.5%的股份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出资转让。同时约定甲方以高速货运的名义保留总统大酒店中的部分场所为甲方的租赁经营场所。此转股协议的甲方签字者为杨-光大,乙方为刘*道。同日,杨-光大、刘*道根据转股协议中有关租赁经营场所的条款,又具体签署了《租赁总统大酒店**海鲜楼合同》,对租赁场所进行了明确约定,并约定租赁合同争议提交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总会)仲裁。同日还有一份《总统大酒店、**海鲜楼经营管理协议》,甲方由刘*道代表**总统大酒店签署,乙方由杨-光大代表**海鲜楼签署。1996年10月1
    2023-06-11
    372人看过
  • 无效仲裁协议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仲裁包括自愿原则吗?
    无效仲裁协议主要表现在签订的主体属于不适格的主体、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签下的协议以及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进行补充这几方面,仲裁的原则是自愿、根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一、无效仲裁协议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无效仲裁协议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属于无效仲裁协议的一个方面。2.无效仲裁协议的另一方面表现为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仲裁协议,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故该仲裁协议无效。3.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也是属于无效仲裁的一个方面。提请仲裁的争议范围应属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如约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的事项,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其仲裁协议无效。二、仲裁包括自愿原则吗仲裁的基本原
    2022-05-27
    50人看过
  • 有效仲裁协议的条件,仲裁协议的特征
    有效仲裁协议的条件是协议必须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仲裁协议的特征是签订的当事人是有利害关系的,签订的协议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一、有效仲裁协议的条件有效仲裁协议的条件如下:1.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根据《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之后达成。2.仲裁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思表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处理合同纠纷的仲裁协议也必须由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一方不同意就不能仲裁。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签订仲裁协议,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3.仲裁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4.各方当事人都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仲裁协议,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
    2022-06-25
    316人看过
  • 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起诉吗
    2017年3月,我购买一套房子,约定2018年11月交房,开发商到期违约,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却被告知约定仲裁不给立案。请问,如何才能让法院给我判决?约定仲裁的合同,不得诉讼解决。按照我国民事诉讼及仲裁的相关规定,双方约定商事仲裁解决纠纷的,或事后同意仲裁解决的,应当去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但仲裁机构要约定明确,如约定不明仍可诉讼解决。仲裁也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但仲裁与诉讼有诸多不同。应当具备的条件为:1.事先约定或是后达成一致;2.仲裁机构应当约定明确;3.没有地域或管辖限制;4.双方可以制定仲裁员。其特点有一定的便利性,审限短,时效快,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且一裁终局没有二审程序,裁决书下达后可以直接申请执行。因此,有些商业活动较多的企业会约定仲裁。一、房屋租赁纠纷该如何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
    2023-03-09
    406人看过
  • 保密协议是否可以仲裁无效
    对保密协议有争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而会不会仲裁无效,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保密协议应如何签订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是劳动领域中订立保密协议的法律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据此,用人单位与员工既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需注意以下事项:1、采取书面的形式。虽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保密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从规定和举证的角度还是建议劳动关系双方采纳书面形式,以便发生纠纷时更易解决。2、遵循公平原则。《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跟其他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合理的确定保密义务
    2023-04-17
    28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协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协议无效是指仲裁协议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无法产生法律效力。当仲裁协议无效时,当事人无法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而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因此,在签订仲裁协议时,当事人应当确保协议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以避免产生无效仲裁协议... 更多>

    #仲裁协议无效
    相关咨询
    • 论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无效与失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4
      论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产生于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争议提交给中立的第三者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的协议。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仲裁程序合法性、仲裁裁决具有可执行性的根本保证。基于此,仲裁协议的效力便成为了仲裁理论与仲裁实践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一、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一)仲裁协议的无效仲裁协议的无效是指仲裁协议不具备法定有效要件的情况。
    • 仲裁协议在什么情形下无效仲裁协议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
    • 仲裁协议在什么情形下无效, 什么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有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4
      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我国《仲裁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合同无效仲裁协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6
      人民法院受理有关案件、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同法第17条规定了3种无效情形: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 仲裁协议成立无效是哪方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3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2、3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