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哪些调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0:20:35 417 人看过

一、南京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一)市区

1、一类土地等级。范围核心城区:东至明陵路—苜蓿园大街—光华路—大明路—宁铜铁路,南至应天大街,西至郑和中路—漓江路—浦江路—燕山路——燕山东路,北至南京西站铁路—南京站铁路—红山路—龙蟠路—北安门北街—沿城墙至中山门以内;年税额10(元/平方米)

2、二类土地等级。范围:一类土地以外,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年税额7(元/平方米)

3、三类土地等级。范围:江南市区除一、二类以外地区(含八卦洲、江心洲)、高新技术开发区、沿江工业开发区(现六合区的西厂门、山潘、卸甲甸、葛塘、长芦,包括化工园);年税额5(元/平方米)

(二)江宁区

1、市区二类土地等级。范围东山街道;年税额7(元/平方米)

2、市区三类土地等级。范围除市区二类以外的区域;年税额5(元/平方米)

(三)浦口区

1、市区三类土地等级。范围江浦、泰山、顶山、沿江、盘城、汤泉、桥林街道;年税额5(元/平方米)

2、市区四类土地等级。范围除市区三类以外的区域;年税额4(元/平方米)

(四)六合区

1、市区三类土地等级。范围雄州、龙池街道及六合经济开发区年税额;年税额5(元/平方米)

2、市区四类土地等级。范围除市区三类以外的区域;年税额4(元/平方米)

(五)溧水县

1、一等土地等级。范围县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年税额3(元/平方米)

2、二等土地等级。范围其余建制镇;年税额2(元/平方米)

(六)高淳县

1、一等土地等级。范围县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年税额3(元/平方米)

2、二等土地等级。范围其余建制镇;年税额2(元/平方米)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

1、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2、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3、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土地征税等级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鄂政发〔1997〕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土地征税等级调整如下:一、城区用地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为:一级土地10.00元,二级土地8.00元,三级土地6.00元,四级土地4.00元,五级土地2.40元,六级土地2.00元,七级土地1.60元,八级土地1.20元,九级土地1.00;郊区县用地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为:一级土地2.00元,二级土地1.00元,三级土地0.50元;私有住宅用地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为:城区1.00元,郊区县0.50元。城区、郊区县部分地区和地段的现行土地征税等级调整详见后附件。二、车船使用税车辆年税额标准见下表:(附后)三、本通知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1989年4月8日发布的《武
    2023-06-10
    69人看过
  • 城镇土地出租土地使用税吗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
    2023-03-29
    129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土地使用税征收依据和方式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
    2023-03-26
    303人看过
  • 济南市济阳区土地使用税调整内容是什么
    济南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的通知亲爱的纳税人: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的通知》(鲁政资[2014]153号),自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市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标准为:城镇面积:一级土地20元/平方米,二级土地16元/平方米,三等地8元/m2,四等地6元/m2。(2)县、县级市:一级用地10元/m2,二级用地8元/m2。(3)城镇和工矿区:每平方米5元。2014年第三季度,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新的计税标准申报缴纳。如有任何疑问,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特此通知。济南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9月15日。明水街、双山街、枣园街、胜景街、富村街、龙山街、刁镇、秀汇镇、向公庄镇、西吉镇、文祖镇、水寨镇等土地等级调整为章丘市一级土地;高官寨镇、宁家堡镇、草坟镇、官庄镇等土地等级调
    2023-05-02
    296人看过
  • 什么是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有什么特点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利用暂行条例》规定,在市、县、自治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建制镇和工矿区为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的实际使用者和代理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实际使用人是纳税人;例如:多个单位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其他双方各占20%。如果计算的税额是100万,他们将按照60、20、20的数额承担土地使用税。税收范围市、县、镇和工矿区的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事业单位在华使用的土地,也将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2023-05-08
    360人看过
  • 南京市落户条件有哪些调整
    南京新的户口政策有六大突破:———进一步放宽引进人才户口政策。凡南京市引进的各类优秀和紧缺人才,其本人、配偶的未成年子女可整户落户;引进优秀人才已在南京落户的,其配偶投靠不受限制;引进人才到省、市重点建设工程及南京的县辖范围内工作,在市区有居住条件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在市区落户。———投资、纳税、买房人员可在南京登记常住户口。凡个人在南京投资100万元以上,或私营企业主连续两年每年纳税2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连续两年每年纳税1万元以上,在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在南京购买成套商品房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整户落户。购买成套商品房达到60平方米可办理3人,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1人。港、澳、台胞及外商在南京投资20万美元以上,其国内亲属在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允许1人来宁落户,每增加10万美元可增办1人。———积极吸引市外企业到宁投资、纳税。在南京投资100万元、建成投产
    2023-05-09
    431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修订释放出哪些信号?
    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12日就城镇土地使用税修订答记者问时指出,修订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税额幅度和外资免税方面的变化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利用外资意义重大。分析人士指出,两大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12日就城镇土地使用税修订答记者问时指出,修订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税额幅度和外资免税方面的变化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利用外资意义重大。分析人士指出,两大变化是国家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更高标准上利用外资意图的体现。据介绍,与1988年公布实施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相比,修订后的条例提高了税额幅度,并取消了对外资企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一修订是依据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及相关政策制定的。近年来,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经济的发展和土地需求的不断增加,原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一些规定已明显滞
    2023-06-10
    173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退税情况说明
    主要分3个类型:减免退税,详见贵省税政处发布的减免汇编;误收退税,土地认定面积有误或者认定开始征收时间有误,或者企业自行申报错误甚至是税务机关录错,都有可能造成多征税款退库;结算退税,土地使用税在征收期内已全额缴纳全年额度,比如3月9月申报期,9月已申报足额,但10月单位注销清算,剩下的3个月属于多征,在清算过程中可以退库。一、商品房退税政策房产退税政策2021首套房退税政策解读: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房产退税政策2021二套房退税政策解读: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上广深等地暂不实行)。对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个人购房,不享受上述优惠
    2023-03-16
    81人看过
  • 徐州将执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新规有哪些
    徐州市将统一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将最高税额调高到8元/平方米·年,最低税额调高到2元/平方米·年。徐州市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区域划分以及税额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当时定额最高是3元/平方米·年,最低是0.4元/平方米·年,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随着徐州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城镇土地使用的范围扩大,土地使用价值不断提升,原等级范围已经不能反映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过低的土地使用税定额标准也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此次等级区域调整,将改变以往条块结构的划分方式为环形划分方式,把市区土地分4类:一类地区:东到东三环、西至西二环路、北到陇海铁路线、南至八一大堤、湖东路、南三环一线;二类地区:三环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所有地区;三类地区:三环路以外市区(不含贾汪区、新城区)。考虑到贾汪区和新城区以及市区建制镇、工矿区的特殊性,将贾汪区和市区所辖的其他建制镇、工矿区、农场、林场单独划分为四类地区。
    2023-06-15
    254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年交还是按月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年交还是按月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每半年征收一次,申报时间一般是在4月和10月,但有的地方税务并未按照此规定严格执行: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半年申报缴纳,其中上半年为4月15日前,申报缴纳的税款不少于全年应纳税额的50%;下半年为10月15日前。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计年应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采取按月或季度的方式申报纳税,申报缴纳期为每月的10日前或后10日内。采取按月或季度申报缴纳的纳税人名单由各管理分局确定后报市局备案。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
    2023-04-30
    212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税率调整最新消息
    一、土地使用税税率调整最新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使用税税率调整消息各不相同,具体的以各地实际情况为准。二、土地使用税每年都要缴纳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因此,只有有应税土地,土地使用税每年都要缴纳。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
    2023-06-19
    324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住宅用地谁缴纳?
    需要有开发商缴纳,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即应该由土地使用人缴纳。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一、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是多少?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法律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
    2023-03-20
    456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哪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1.注意计税依据和纳税时间。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在申报时应以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上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进行申报缴纳。2.注意免税土地面积和扣除时间。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配套建设的交政府或业主使用的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物业用房以及在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符合免税条件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小区外的社会公用绿化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小区内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水塘等所
    2023-04-30
    280人看过
  • 事业单位出租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出租土地使用税吗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出租人没
    2023-03-19
    24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范围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5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建设镇、工矿区、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设镇和工矿区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县、建设镇、工矿区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 市XX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范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一级地一级地分为两个片区,其中:第一片区位于市中心城区,级别界线走向为:自北部铁路(XX东侧)起,向南沿XX-----XX-----古城路-----建政路,至XX,向南沿XX-----新竹路-----新竹路南一里,至XX,向南沿XX-----古城路,至XX与天桃路路口,向西沿七星XX-----植物路-----保爱路,穿过中山XX、临江XX(江北XX)达邕江东XX;向西北沿临江XX(江北XX)达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时间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13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
    • 土地使用税和城镇房产税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14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
    • 城镇土地使用税,,要去哪里交?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需要去土地管理部门,房管局部门,税务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