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外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6-11 09:20:09 243 人看过

离婚诉讼资格要求双方已登记结婚,起诉离婚的一方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涉外协议离婚需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且自愿离婚,并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诉讼的资格要求:

1.双方当事人需已登记结婚。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

涉外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涉外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应当由双方协议离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经人民法院审查后准许离婚。因此,涉外离婚需要满足双方自愿离婚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

离婚诉讼的资格要求包括已登记结婚、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涉外协议离婚则需要双方领有结婚证、自愿离婚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应当由双方协议离婚,如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离婚诉讼和涉外协议离婚都需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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