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9:02:34 451 人看过

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关系。债权关系是一方享有权利,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另一方应该履行对方催告的权利的内容。买卖合同中即属于此种合同之债,因为买卖合同中,卖方要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要支付标的物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一、乙方是买方还是卖方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合同中甲方乙方是买方还是卖方。这属于双方的约定。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至于谁是买卖合同的甲方,谁是买卖合同的乙方。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实践中甲方即可以是买方或者买受人,即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当然也可以是转移所有权的出卖人或卖方。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买卖二手房需要签订买卖合同吗

买卖二手房也需要签订买卖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转让和买卖合同的区别

转让和买卖合同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转让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方把出卖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给买受方,买受方需要支付双方约定的价款的合同,是有对价的。买受人因此而获得此项财产的所有权并支付约定的价款。买卖合同是最典型的有偿合同;

2、适用对象不同。比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般会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如果是直接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的,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而房屋转让合同是适用于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的销售,不能适用预售;

3、内容不同。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包括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而房屋转让合同,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承揽合同与订购合同区别如下:

1、订购合同转移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承揽合同的标的则是特定的劳动成果;

2、订购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

3、订购合同的买受人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和标的物取得情况,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一般来说,订购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形成于合同订立之前,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形成于合同订立之后。

综上所述,不同的参与主体、不同的交易方式和不同的合同约定。买卖合同中只有两方当事人,而转让合同是买方和经纪人三方当事人。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直接达成协议,无论是双方签订合同还是完成了购房款的支付。转让合同都是经纪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代表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之债相关文章
  • 什么是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债权债务关系
    一、什么是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2)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无
    2023-05-22
    402人看过
  • 债权债务属于财产吗?
    首先它不是财产。债权不是财产,是财产权,是一种权利,是债权人的一种资格、自由、能力。确切的说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必须给付其一定财产的资格、自由或者能力。一、债权担保的反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债权担保的反担保的方式如下: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二、没有约定借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互不相同。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但是欠条成因基于此前双方存在着其他的法律关系,因此,欠条实际上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欠条是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时候,由于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者拒不及
    2023-06-19
    430人看过
  • 合同中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性要求
    债权债务合同有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起诉讼应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
    2023-08-06
    290人看过
  • 赠与合同属于债权合同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属于债权。因为债权包括权利人因合同而享有的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债的主体属于特定主体吗债的主体是特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人。债务关系中的债权就是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而产生的。二、物权大于债权规定的内容物权大于债权的规定为,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三、民法典中多长时间不还钱为不当得利民法典规定,多长时间不还款和不当得利没有直接的关系。债务
    2023-03-04
    180人看过
  • 建设工程抵押合同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吗
    工程施工合同算债权债务关系,且是相互债权债务的关系,针对施工任务来讲,承包方是债务人,发包人是债权人,针对施工费来讲,发包方是债务人,承包方是债权人。一、建设工程承包方式有什么建设工程承包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1.建设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2.建设工程独立承包: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3.建设工程联合承包。二、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什么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1、总承包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承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者承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2、发包人将全部工程承包
    2023-06-23
    350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与租赁关系能兼容吗
    可以兼容的的,融资租赁关系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和租赁关系兼容的情形。融资租赁其实是借助融资的形式创造融物的本质结果。先期不发生物权转移,只是在租金上产生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到最后处理残值的时候发生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这是一种结合融资融物的最新筹资方式。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3-06-15
    60人看过
  • 债权债务与债务和债权有什么关系?
    债务: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公司法债权债务人是什么意思(一)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2023-07-18
    100人看过
  • 对于买卖合同有几个债权
    买卖合同有几个债权要根据合同中约定情况而定,一般对于双方合同只要一个债权,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债权合同往往与债权行为同时出现。设立合同的法律行为是债权行为(但债权行为不仅仅是设立合同的行为),(设立)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的一种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一、《民法典》对于买卖合同的规定第七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
    2023-02-17
    139人看过
  • 劳务合同属于雇佣关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以下的区别:1、关系主体是否特定。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双方主体比较多元化。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可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2、主体地位是否平等。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劳动者自主提供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彼此之间不其他存在人身隶属关系或依附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必须根据雇主指示范围内进行劳务活动,雇员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和管理,双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隶属关系与人身依附关系。3、工作条件由谁提供。劳务关系中的劳动方一般只提供简单的劳动力,在需要生产工具时,也是自备,工作场所根据提供劳务的需要随时变动。雇佣关系中,雇员一般在雇主指定的工作场所,利用雇主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社会劳动。4、关系存续期间长短。劳务关系中,劳务需求方所要求的
    2023-03-28
    208人看过
  • 买卖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二者的区别有:1、权利义务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是请求权,债务人一般需要履行给付的义务;2、义务转移不同。债权人转让债权,债务人转让的是债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3、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与撤销权;债务人享有抗辩权。一、什么是合同义务转移合同义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合同义务转移分为两种情况:(一)合同义务的全部转移,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债务人完全取代了旧的债务人,新的债务人负责全面的履行合同义务;(二)情况是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即新的债务人加入到原债务中,和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正如债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权利一样,债务人也可以将合同的义务转移给第三
    2023-03-04
    374人看过
  • 主债权债务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的关系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为担保主合同的实现而存在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一方面主合同有效时,担保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因为主体的合法性、合同生效条件、抵押物的合法性等原因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一、担保合同没有主合同那么说可以成立吗没有主合同担保合同不成立。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民法典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及其法律后果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及后果(一)原因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民法典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二
    2023-03-06
    69人看过
  • 亲属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证明债权的证据是比较多的,证人证言是其中之一,但如果只有亲属证言的,不能以证言作为判决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证人条件、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第七十五条当事人陈述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直系亲属证明去哪里开一、直系亲属证明去哪里开1、亲属关系证明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窗口开。申请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应当提供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
    2023-08-17
    110人看过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债务属于什么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有两种情况例外: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应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承担的债务,夫妻另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知道夫妻约定的财产在债务发生时分别归属的,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一、信用卡欠款,夫妻如果有一方不知道被办信用卡怎么办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的信用卡欠款或其他的债务,除以下的两种情形之外,都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责偿还:1、债权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
    2023-06-21
    75人看过
  • 无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怎么写,债权债务是什么关系?
    一、无债权债务关系证明xx有限公司无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减少到400万元。本公司已于2015年08月09日在手递手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迄今为止,无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至此,本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对外也无任何担保行为,如有遗留问题,由各股东按照原来的注册资本数额承担责任。减资后不会侵犯债权人利益的承诺。特此说明。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20XX年XX月XX日二、债权和债务是什么关系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统一。主要分一下几类:
    2023-03-19
    337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能债权债务关系的必须是有效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 更多>

    #合同之债
    相关咨询
    • 债权债务是属于利害关系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0
      一、利害关系利害关系人一般认为是行政行为侵犯权益的直接当事人。"法律利益关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行政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第二,债权债务是民法权利,必须要求他人为某种行为(行为或不作为)。本着权利义务的相对原则,债权人为债务,必须是某种行为(行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义务。
    • 是债权债务关系还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判决书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5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被认为是债权合同,买受人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以及履行情况请求履行,从而取得房屋的物权。
    • 基金是否是债权债务关系?是属于什么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07
      股权私募基金以股权的形式体现,也就是股权投资,私募债权基金以借款关系体现,也就是债权债务关系。 都是私募基金范畴,但是投资标的不一致
    • 房屋买卖合同中合同债权属于有效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1、是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债权。 2、债权合同往往与债权行为同时出现,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的一种形式,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 3、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2022年存钱给银行属于债权债务的关系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10
      银行与存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客户将其款项存入银行而使商业银行对其具有债款义务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存款人(客户)在银行开立账户存款,和银行间形成合同关系,银行是债务人,客户是债权人。客户填写开户申请书、开立账户存款的过程,就是与银行订立合同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