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给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合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10-07 09:42:52 500 人看过

太长不看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二者结合,这3种补偿安置方式被征收人有权自行选择,征收方无权直接决定;按人口还是按面积安置,征收补偿方案要有统一的标准,而不得随意压低被征收人所获的补偿安置……

【案情简介】

案例一:前段时间,因城市改造,张某家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

张某一家喜出望外,一家三代终于不用再挤在两间小屋子里了。

但是究竟是要钱还是要房,一家人各抒己见,张某想要钱,其父母想要房,以便将来养老之用,意见很难统一。

张某的问题是:征收补偿的方式都有哪些?他们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

案例二:李某家的房屋因环境整治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当李某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时,发现补偿协议上面的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这就意味着李某拿不到产权调换的房屋。

李某要求征收部门以安置房的形式对其进行补偿,否则便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则告知李某,由于其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安置房都已经被选完,现在房源紧张,因此只能对李某进行货币补偿。

事实上,是征收部门不愿意给李某安置房。

李某的问题是:我要求以房换房合理吗?如果对补偿方式不满意,可以起诉吗?

【审理阶段】

我们知道,房屋是被征收人赖以生存的重要生活资料,房屋如果被拆除,势必会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不便。

允许被征收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补偿方式,有利于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据此可知,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一般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形式。

而到底选择哪一种补偿方式,则是被征收人的自由,征收部门没有强制决定征收补偿方式的权力。

下面我们就对补偿方式作简要的说明:

1.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愿意放弃被征收房屋的产权,又不要安置的,征收人可以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算,需要由专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以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算的依据。

2.房屋产权置换

房屋产权置换是被征收人用异地或者原地重新建设的房屋与被征收人的房屋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交换的一种补偿形式。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所调换的面积按照所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很多选择房屋置换的都是按照被安置人口来进行安置。

比如,北京市的安置面积为40-50平方米/人。

但是也不乏一些政府为了减少对被征收人的安置面积,同时选择两种方式,即对人口多的被征收户按照房屋的面积进行置换,对人口少的被征收户按照人口数量来确定安置面积。

这样的安置方式明显是违法的,完全违反程序正当和公平原则。

在安置方式这件事上,征收补偿方案应按照有利于被征收人的原则设置选项,而不应人为的通过“面积”与“人口”标准的调整来压低补偿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

”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人因旧城区改建项目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部门应当提供符合条件的房屋,否则补偿决定的内容就是不合法的。

3.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

在征收补偿中,对被拆除房屋一部分实行货币补偿,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即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

在现实操作中,这种形式是必要的,因为产权置换的房屋很难恰好面积相等,这就需要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加以补偿。

这种结合的补偿方式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在案例一中,张某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置换,也可以综合运用两种补偿方式,给其父母置换一套房屋供其养老,其余的选择货币补偿,再在自己心仪的地方购置房产。

如果房屋征收部门在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只给被征收人一种补偿方式,而使被征收人丧失选择权,此种补偿安置方式是违法的。

在案例二中,李某要求以房换房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征收方会对李某下发征收补偿决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故此,李某是可以通过诉讼来救济自己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n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n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屋还能提高补偿吗
    一、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屋还能提高补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房屋补偿款还有可能提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请求更高的征地补偿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强制拆迁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组织强制拆迁的力量如果强制拆迁户数较多、难度较大,需要组织相应的力量协助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组织当地的公安警察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多方面人员,配合做好工作。2、强制
    2023-12-06
    76人看过
  • 拆迁补偿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不同意货币补偿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补偿方式的选择由被拆迁人决定。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区域或附近区域。(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屋的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额=合法拥有房屋的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评估后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被拆迁人已交换产权房屋的评估价格。(2)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为:(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拆迁补助
    2023-05-31
    339人看过
  • 一般房屋征收用给补偿吗?
    一、一般房屋征收用给补偿吗需要支付补偿;一般房子征收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二、拆迁房屋需要获得拆迁许可证吗拆迁房屋需要获得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是必须要出具拆迁许可证,房屋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拆迁人家的房子,在出具了拆迁许可证之后才能进行拆迁,拆迁房子的时候是需要提前商量好赔偿的,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水平的发展,对于需要进行征收房子的地区,要由县级或者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在做出决定之后,政府的有关部门
    2024-02-03
    69人看过
  • 货币补偿是什么?货币补偿划算吗
    一、货币补偿是什么?1、货币补偿指的是房屋拆迁过程中,你和拆迁人一起协商,你自愿放弃房屋产权,这时候拆迁人会按照市场评估的方法对你家拆迁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对拆除的房屋进行货币补偿,也就是金钱上的补偿,一般是一平方米补偿多少钱来计算。2、货币补偿是我国目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主要补偿方式之一,优点是操作简单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可以不受地点等的限制,同时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3、货币补偿标准一般是多少,这个需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需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来确定最后的补偿金额。二、货币补偿划算吗?房屋拆迁时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划不划算,没有具体标准的,主要看当地土地供应情况而定,如果土地资源紧张的,最好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
    2023-02-28
    297人看过
  • 住房货币补偿是否合法
    金钱补偿合法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在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货币补偿是合法的,但什么样的补偿应该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货币补偿不能是强制性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区域或附近区域。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造成拆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拆迁费;发生房屋产权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征地拆迁补偿过低怎么办。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裁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2023-05-31
    199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时货币补偿和房子补偿怎么选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货币补偿和房子补偿怎么选?被拆迁人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若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等房地产评估价格确定了被拆迁房子的市场价格后才能依法计算补偿标准,选择房子补偿的一般要提供就近地段的安置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
    2024-02-14
    451人看过
  • 如何取消违法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如何撤销违法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拆迁人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充分的,可以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方案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不清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依照本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应当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讨论,依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
    2023-05-08
    435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有什么联系吗
    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有什么联系吗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征收补偿协议之间是有联系的,两者都与房屋征收补偿有关。这两者的区别是补偿协议是由政府与被征收人之间签订完成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在双方未能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时,由征政府单方面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023-06-17
    181人看过
  • 拆迁房房屋补偿款货币化安置怎么征收契税
    一、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贯彻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1997)48号)第三条规定“凡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占用、拆迁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对其成交价格不超过原土地、房屋权属作价补偿费和货币化安置款的部分,给予免税照顾;超过的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对原土地、房屋权属作价补偿费和货币化安置款,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核定,超标准的部分不予认可”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一、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2023-04-30
    298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由谁作出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一经作出后应当及时公告。一、拆迁时房屋装修费能补偿吗拆迁时房屋装修费一般能补偿,但该补偿是包含在房屋价值的补偿中的。在对房屋价值进行补偿时,评估机构会根据房屋面积、装修情况等合理进行评估,再由征收机关根据评估的结果给予被征收人房屋价值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房屋拆迁不合理怎么处理房屋拆迁不合理,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
    2023-06-23
    116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能被撤销吗
    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能被撤销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有可能被撤销的,被征收人申请复议后或者提起诉讼后,有合理的理由,征收补偿决定就会被撤销。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
    2023-04-27
    496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之一的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对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有所不同,许多地方对此出台了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
    2023-04-23
    75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中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民法典房屋征收补偿不动产征收征用制度是宪法确立的重要制度。物权编从所有权丧失的角度对不动产征收征用制度进行了规
    2023-08-01
    489人看过
  • 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细则
    1、南京住宅房屋拆迁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为主。征地住宅拆迁原则上货币补偿拆迁安置房价格由物价部门制定按照《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五条规定,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统拆统建两种,即一种发放拆迁补偿款,另一种还被拆迁人以房屋。实施细则中明确表示,非住宅房屋拆迁全部实行货币补偿。而住宅房屋拆迁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也有例外,对于征地中未撤销村民小组建制的,且被拆迁人还可从事农业生产,又没有拆迁安置房供应的个别拆迁,可以实行统拆统建,前提是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拆迁后,被拆迁户最关心的就是拿到手的钱够不够再买一套房子,因此拆迁安置房的价格备受关注。拆迁安置房属经适房范畴,由所在区政府负责建设,其供应对象为本市征地住宅房屋被拆迁人。2、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其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三部分组成。被征收人原合法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超过
    2023-08-17
    2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货币补偿合法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5
      房屋拆迁补偿时,以货币的方式补偿是合法的,但应该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什么样的补偿方式,不能强制要求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适用于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以及被拆迁人对此有选择的场合。被拆迁人没有选择货币补偿或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房屋承租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 而拆迁安置补助是指由于被拆迁人因原房屋被拆除而由拆迁人向其支付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
    • 有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进行货币补偿的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11
      房屋拆迁补偿时,以货币的方式补偿是合法的,但应该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什么样的补偿方式,不能强制要求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适用于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以及被拆迁人对此有选择的场合。被拆迁人没有选择货币补偿或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房屋承租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 而拆迁安置补助是指由于被拆迁人因原房屋被拆除而由拆迁人向其支付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
    • 城里的房屋拆迁不给货币补偿只给安置房是否合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5
      1、房屋拆迁只有安置房不给货币补偿是不合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
    • 房屋产权补偿中,被征收人能选择货币补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4-14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房屋征收后的货币补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4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标准是不低于征收公告之日起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的价值可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房屋拆迁补偿可以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